今天“冬至”。
按照現代天文學的解釋,“冬至”就是太陽光直射在南迴歸線上。對居於北半球的我們來說,白晝最短,黑夜最長。自“冬至”始,太陽光的直射點逐漸北移,“晝短夜長”亦在變化,直到“春分日”,就晝夜長短相當了。
“冬至”,屬於“二十四節氣”之一。完整的“二十四節氣”表述,至遲在戰國時期形成。那麼,古人的“冬至”概念,是那個時候形成的麼?
非也。
早於戰國幾千年的時候,我們的先民,一定就認知並確定了“冬至”的時間。
先秦民謠《擊壤歌》雲:“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
這是自距今1萬年前後的“農業革命”啟動後,古人對生活和勞作的實錄——“日出”“日入”,是先民對時間最實際的感知。
鑑於生活與勞作的需要,古人必定對“日出”“日入”進行連續觀測。觀測的方法,最初是看太陽照射自己的“人影”,古人稱之為“髀影”;後來改用與人身高相仿的“八尺之杆”,古人稱為“立杆側影”。
就“日出”來說,在不同日子裡,太陽躍出地平線的那一剎那,形成的“日影”是不同的——夏天,“日出”在東方靠北;冬天則靠南。
“日入”也是如此——夏天,“日入”在西方靠北;冬天則靠南。
但是,春天中的某一天,“日出”和“日入”的“日影”,會在一條直線上“重合”,秋天也如此。古人認識到,這條“直線”的兩端,就是“正東”和“正西”;春秋這兩天,就是“春分”和“秋分”的“二分”。
無疑,“二分”,是先民最早透過“立杆側影”將時空統一在一起得到的認知——“東西”與“春秋”的完美結合。
而“春秋”,又恰恰是對農耕文化最重要的時間節點,“春耕秋收”,一個輪迴,古人稱之為“年”,也就是一個收穫期。
古人的進一步觀測發現,“日”之行天,每一日的“中間點”即中午,“日影”變化也極有規律——每一“年”中,有一天“日影”最短,在中原地區,以“八尺之杆”測影,長度為“一尺五寸”;而另有一天“日影”最長,長度為“一丈三尺”。這兩個“日子”的“日影”,同樣會“重合”。
於是,先民稱之為“夏至”和“冬至”,即“二至”。“二至”的兩端,所指向的,恰好是“正南”和“正北”。這又是一次時空的完美結合。
測定“二分”加“二至”的方法,先民稱之為“二繩”。“二繩”讓古人掌握了精確的“東南西北”之“四方”,以及“春夏秋冬”之“四時”。
先民們發現,“二分二至”,時令不同,“風”也不同。甲骨文裡,便以“四風”表示“四時”。“四風”,也是掌管“四時”之神。後來,
古人認為,“風”就是“氣”。所以,“二分二至”是古人所掌握的“節氣”中最早的“氣”。
然後,先民們將“二分二至”之間的時間“節分”,確定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個時間點,稱之為“節”,與“四氣”並稱“八節”——八個時間“節點”。“四風”也進一步擴充套件為“八風”,以與“八節”相對應,與之對應的,還有“八卦”和“八音”。
再進一步“一分為三”之平均“節分”,就有了“二十四節氣”。
距今5500年的遼寧建平牛河梁遺址“三環石壇”,當為那個時候的古人,根據對太陽視運動軌跡的觀測而建,反映了中國先民最早的“蓋天說”宇宙理論——不同季節,太陽在“不同軌道執行”。
《呂氏春秋.有始》雲:“冬至日行遠道,周行四極,……夏至日行近道。”
這是說,距今5500年之前,先民已經測定了“冬至”日。北京天壇的圜丘,是這種古老認知和傳統的繼承。
距今6500年的河南濮陽西水坡M54號墓遺址,透過墓型及墓內圖案,清晰表現了“二分”日和“冬至”日的太陽視運動軌跡。
“冬至”的確定,可以往前推至這一時間。
距今7000年的安徽蚌埠雙墩遺址出土的陶符上,發現了若干刻畫有“子午”“卯酉”之“二繩”圖案,以此表示“分至四氣”和五方空間。
同樣距今7000年的河姆渡文化寧紹平原遺址中,出土了眾多“日鳥”圖案。比如,圓日中有兩鳥或四鳥,顯然所表現的,是“日行”與“分至”。甲骨文“風”字,由“鳳”演化而來。古籍多有“鳳”“風”“鳥”為天神的記載。這些記載,無疑是文字產生之前“金烏負日”更古老傳說之流傳所致。
就是說,距今7000年前,中國古人已經測定了“冬至”。
其實,或許這還不是古人最早的天文和曆法實踐。
距今9000-8000年的河南舞陽賈湖遺址,出土了數十根以鶴類腿骨製成的“骨笛”。這些骨笛,分別有2、5、6、7、8個笛孔,大多數為7孔。可知,當時的古人,已然掌握了“八律”。中國先民,“律”“歷”不可分。就是說,千萬不要把這些骨笛僅只看作是樂器。“律管吹灰”,應該是古人最早的“氣象儀器”——即然“四時”之“風”不同,古人認為,不同之“氣”必然會吹經“律管”產生不同聲音。《續漢書》《北史》《隋書》等,皆記載了上古“律管吹灰”測定“節氣”的方法。
如《續漢書.律曆志》雲:“冬至陽氣應,則樂均清,景長極,黃鐘通,土炭輕而衡仰。”“景”,即“影”。“景長極”,是說冬至之日,“日影”最長,而“樂音”勻清,吹動炭灰均勻飄揚。
“律管吹灰”,是比“立杆側影”更古老的觀測氣象的方法。或許,在距今八九千年之前,中國先民已經靠此方法來確認“分至”了。
古人,不僅透過白晝的測“日影”而確定“夏至”“冬至”,還透過“北斗星”之“斗柄”指向來確認。
《淮南子.天文訓》曰:“鬥指子,則冬至,音比黃鐘。”是說,“北斗”的“斗柄”或曰“斗杓”指向“十二辰”的“子”之正北方,就是“冬至”。這個時候,“吹灰”之“律管”,發出“黃鐘”之音。
後來,古人又依靠太陽“日行一度”的認知,推匯出“冬至”即便在夜間到來,亦可測出“夜半”太陽所在之位置——“牽牛初度”。
比如,2021年冬至,是公曆12月21日的23點59分9秒。在北半球來說,人們其實看不到太陽。即便不按現代天文學的觀測手段,而按照古代間接推算方法,仍可基本實現這一預測。
對此做出卓越貢獻的,是唐代僧一行(張遂)。他在自己的《大衍曆議.日度議》中,詳細講述了箇中道理。恕不詳述。
實際上,中國古人,對“冬至”的確定極為重視。這是因為,先民們把“冬至”作為一個“天文年度”的起點。而測出先後兩個“冬至”的精確時刻,就可以確定“一年”的準確長度。
不誇張地說,測定準確的“冬至”,是古代天文學家們至關重要的工作。
《後漢書.律曆志》雲:“日發起端,周而為歲,然其景不復。四周,千四百六十一日而景復初,是則日行之終。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四分日之一,為歲之日數。”
這是說,太陽執行一“周天”為“一年”。但是,每年的“日影”並不完全一樣。太陽執行四個週期,“日影”才又“重合”。依次而知,“一年”日數實際為365又1/4日。
古人稱此為“歲時”。這種認知,被稱為“四分曆”。
有學者認為,殷商時期,已經掌握並實行“四分曆”。但也有學者不同意。無論如何,戰國時期的古人,對此依然十分諳熟了。
從“四分曆”來說,明年的“冬至”,會比今年晚四分之一天;後年又比明年晚四分之一天。一直到第五年,就和今年的“冬至”時間基本一致了。
說“基本一致”,不是毫無偏差,而偏差四年後只有0.0312日,大約45分鐘,可以說無乎其微了。
歐洲,直到1582年,才真正認識到“歲實”和“歲差”問題的嚴重性。教皇格里高利十三師修改曆法的時候,不得不讓這一年的10月4日到14日的10天,直接從歷史上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