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一個球迷反駁我,那些超級巨星之所以表現炸裂,得分爆炸,都是佔據了角色球員的出手機會。
言下之意,給那些角色球員球權,他們一樣可以像超巨那樣得分爆炸。
到底是不是這樣呢?
答案顯然是:不是。
為什麼?
他之所以得出這個謬論,是因為他忽視了一個重點:
超巨和角色球員消化球權的能力不同。
一些角色球員看起來偶爾也能爆發一下,砍下高分,是因為:
第一,隊內的明星球員為他吸引了,對方大部分注意力。
角色球員出手時,面對的防守壓力沒有那麼大。
第二,其它球員為他做球,讓他獲得了良好的出手機會。
就像沒人敢放空哈登、詹姆斯一樣,放他們空位幾乎等於,送他們得分。
第三,他偶爾手感爆炸,怎麼投怎麼有。
但這種手感不可能長期存在。
超巨之所以是超巨,就是因為他們在進攻端是不可阻擋的。
不管怎麼對他們嚴防死守,不管如何針對,他們都有辦法,攻破你的防線。
不存在什麼長期有效的剋制手段和球員,因為就像生物進化一樣,他會慢慢適應,並最終免疫這種情況。
你的這種針對手段也就慢慢失去效果了。
你只能說抑制他的表現,無法徹底把他剋制地死死的。
哪怕是針對奧尼爾的“砍鯊”戰術,也是抑制奧尼爾的沒有辦法的辦法。
針對超巨最有效的辦法是,找另一個超巨和他互爆。
就像喬丹打服奧尼爾那場,那場比賽奧尼爾雖然拿下了恐怖的29+24+4,但喬丹則砍下了更加炸裂的64+6+5。
反觀角色球員,他們或許可以偶爾爆發一場。
但要是讓他們持球進攻,給他們無限開火權,他們真能像超巨那般所向披靡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就像騎士時期的裡基·戴維斯,即使給他無限開火權,他的得分也才堪堪過20,戰績更是糟糕的17勝65負,位列聯盟倒數第一。
騎士也是利用這個狀元籤,簽下了“天選之子”詹姆斯。
這哥們最知名的一句話就是,“我還以為他(詹姆斯)是來輔佐我的”。
這就是沒有認清自己和超巨的差距。
這哥們其實並不差,比角色球員實力強,是一個球星。
球星擁有無限開火權都不能更進一步,更何況連球星都不如的角色球員?
如果有人對此還有質疑的,那我再舉一個例子。
喬丹第一次退役時期的皮二爺。
皮二爺在喬丹第一次退役前,賽季場均最高分是21分。
喬丹第一次退役那年單核帶隊,擁有無限開火權的皮二爺賽季場均得分為22分。
只比之前賽季最高場均分高一分。
這可是歷史50大巨星啊,擁有無限開火權也不能提升自己的上限,更不用說那些角色球員了。
為什麼角色球員即使像超巨那樣,擁有無限開火權,也達不到超巨的水平?
因為他們消化球權的能力不同。
角色球員消化球權的能力有限,給他們一點球權,他們還消化的了。
球權多了,他們就無能為力了。
為什麼?
第一,天賦有限;
喬丹拿球面對再強的防守,他都能利用自己恐怖的腰腹力量,在空中閃轉騰挪把球打進。
巔峰奧尼爾那健碩的肌肉,恐怖的身板,在內線幾乎無法被限制。
字母哥的跟腱,長度高達34.3釐米!比普通男性17釐米多了一倍。
這讓他的速度、彈跳力、爆發力都無法想象。
而角色球員雖然天賦在普通人中已經是鶴立雞群,但面對這些超巨,還是小巫見大巫。
第二,技術水平有限;
角色球員都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技術動作,而超巨大多有自己的招牌技能。
比如哈登、東契奇的後撤步,喬丹、科比的後仰跳投,大夢的“夢幻舞步”,賈巴爾的勾手,詹姆斯的推土機突破。
超巨的這些技能,讓他們在進攻端不可阻擋,得分如探囊取物。
而角色球員是做不到的。
第三,能力有限;
很多角色球員技術能力是全方位的缺失,沒有持球單打能力,沒有組織能力,沒有投射,甚至連基本功流暢運球都做不到。
他們只能在特定情況下發揮作用,比如小喬丹和卡佩拉只能空接吃餅。
他們並不是真的各方面能力都這麼差,否則他們也不可能打NBA。
只是他們在這些方面的能力,夠不上NBA這種級別的競技強度。
可以說他們有這些技能,也相當於沒有。
綜上所述:
正是因為超巨和角色球員,有這些方面的差距。
才使得角色球員即使擁有無限開火權,也無法提升自己的上限,達到和超巨一樣的水平。
所以,超巨的表現炸裂,是佔據了角色球員出手機會的結論是不成立的。
長按點贊+關注,追更不迷路[來看我][來看我][來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