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壽險公司”)不斷最佳化產品設計,豐富產品供給,持續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速度、有溫度的保險保障。為滿足社會大眾日益多元的保險保障需求,近期中國人壽壽險公司推出國壽鑫裕尊享年金保險。該保險產品能夠為符合條件的客戶給付特別生存金、年金、滿期保險金,同時為客戶提供身故保障,可幫助客戶靈活規劃中長期資金,尊享悠然人生。
特別關愛,尊享禮遇。國壽鑫裕尊享年金保險產品自合同生效年滿五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至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可按照合同約定領取特別生存金:交費方式為一次性交付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的10%領取特別生存金;交費期間為三年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的30%領取特別生存金;交費期間為五年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的60%領取特別生存金;交費期間為八年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的80%領取特別生存金;合同交費期間為十年的,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確定的年交保險費的100%領取特別生存金。特別生存金連續給付五年,彰顯對客戶的尊貴禮遇。
年金給付,靈活規劃。該保險產品自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至合同保險期間屆滿前,若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可按照合同約定,每年可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00%領取年金。持續的年金領取,讓生活規劃更加靈活。
滿期領取,幸福無憂。被保險人生存至合同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合同終止,可按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0%領取滿期保險金。滿期領取,幸福生活樂無憂。
身故保障,為愛延續。該保險產品涵蓋身故保障,若被保險人於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前身故,合同終止,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若被保險人於合同生效年滿十個保單年度後的首個年生效對應日起身故,合同終止,公司按合同未領取的年金和滿期保險金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一份保單,一份責任,一份關愛,因愛而生,為愛留傳。
鑫裕尊享,悠然人生。國壽鑫裕尊享年金保險作為一款新推出的重磅產品,其有效彰顯保障功能的產品設計是中國人壽壽險公司以客戶為中心,科學佈局產品研發,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具體體現,可幫助廣大消費者運用保險工具規劃和守護美好未來。
中國人壽壽險公司表示,將持續發揮商業保險機構在促進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積極作用,主動適應新形勢,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藉助科技成果應用,有效賦能產品創新,以更加豐富、多元的產品供給和簡捷、品質、溫暖的服務,切實提升廣大客戶的保險體驗,傾心傾力為人民富裕、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中國人壽壽險公司2021年第2季度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67.69%,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259.03%,已達到監管的要求。公司最近一期的風險綜合評級,即2021年第2季度的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A類。相關資料以公司公開披露資訊為準。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壽鑫裕尊享年金保險利益條款》和《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個人保險基本條款》為準。詳情請諮詢中國人壽客戶服務專線95519或到當地中國人壽壽險公司營業網點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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