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昭和45年)12月20日的深夜到次日早晨,在駐日美軍統治下的沖繩縣胡差市(KOZA市,現在的沖繩市)發生了一場民眾自發的針對美軍的暴動。
起因原本僅僅是一場交通事故引起的,最終蔓延成為一場暴動。當時的沖繩為什麼會演變成如此嚴重的暴動事件?接下來一起了解一下衝繩民眾那段不堪回首的歷史。
暴動的背景,其實是長期遭受壓制和被侵害人權的琉球民眾對美國統治的不滿。
在當地,人們習慣稱之為“胡差暴動”,而非“胡差騷動”、“胡差事件”或“胡差騷亂”。
胡差市是美軍嘉手納機場和陸軍的營地(稱為CampLester或露營桑江)所在地。這裡有以美國軍人和軍屬為消費物件開設的餐飲店、特產店、當鋪、服裝店等,店鋪鱗次櫛比。
當地市民中有很多人或向該基地供應商品、或從事基地建設的建築工、以及在基地工作的軍工等。
暴動發生時,正值越南戰爭期間,當地以沖繩為據點,圍繞駐日美軍及相關人員的消費經濟如火如荼,該市經濟約80%都有賴於軍事基地人員的消費拉動。
當時的產業結構也明顯偏向第三產業,特別是面向美軍的A Sign (指在琉球地區,美軍認證的餐飲店、風俗店的經營許可證)店鋪約佔全琉球地區的3成,達到了286家。
但事實上,當地人對美軍早已民怨沸騰。其中最嚴重的就是美國軍人及軍屬的犯罪問題,以及女性控訴遭受美國男性的性侵害問題。
1968年12月,嘉手納機場的B-52轟炸機火災事故發生後,當地民眾要求B-52撤離沖繩的運動蔓延到了整個琉球全島。
美國軍隊和軍人的犯罪屢禁不止,琉球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在美軍統治下的沖繩地區既不適用日本憲法,也不適用美國憲法,這就造成其法律管轄身份變得詭異。
駐日美軍軍人及軍屬所犯罪行的搜查權、逮捕權、審判權等全部在美軍手裡。軍事基地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是在非公開的軍事法庭上,透過陪審制度的方式進行判決。
但即使是殺人、強盜、強姦等情節嚴重的犯罪,也會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或輕罪,即便被判處了重罪,罪犯也大多會被轉往美國本土服刑,到後來的結果也不得而知了。最重要的是,琉球當地的受害者幾乎得不到任何賠償。
另外,琉球警察幾乎就是擺設,他們對駐日美軍軍人及軍屬的犯罪沒有搜查權,只有在美軍憲兵(MP,即Military Police)不在場時,還要在美國民政府布令中規定的一部分犯罪行為的範圍內,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還必須迅速將其移交給MP。
但交通事故引起的犯罪又不包括在內。對於基地人員在非公務外出時的犯罪,只要MP不在“外國人事件報告轉交書”上簽字,琉球警察就不能搜查和逮捕。
為此當地民眾只有抗議。每當美方軍人或軍屬發生重大犯罪案件或不正當判決時,以琉球政府為首的立法院、政黨、各種團體都會強烈抗議,要求移交搜查權、逮捕權、審判權以及損害賠償事宜,但事實上未得到改善。
暴動發生時,沖繩到處都是從越南戰場歸來臨時休假計程車兵,他們在戰場上拼命回來以後,便在基地外沉溺於酒精、藥物和女人。
從1958年開始,到正式向越南派兵的1965年到1967年,總共超過了1000件侵害案件。之後雖然有所減少,到了發生暴動時的1970年,案件又激增到960件。
其中僅在胡差市就發生348件(軍人、軍屬家屬對居民的犯罪行為從1966年到1969年累計達到了約四千六百件),包括行兇案143件、強暴案156件、物品損毀罪212件等,這些案件佔了半數以上。被拘留的人員僅為436人,只佔總人數的45.3%。
像交通事故案一年內超過1000件,死傷人數達422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沒有被當場抓獲而逃到了基地內的話,琉球警方就無法介入。MP也不會進行追蹤搜查,這就導致很多案件都不了了之。實際上不法行為要比以上所統計的資料要多得多。
還有賠償問題,自1952年12月以後,涉及駐日美軍侵害案件的損害賠償問題,雖然都根據《外國人損害賠償法》進行了處理,但案件的死亡賠償金平均僅為6046美元(按當時的匯率為216萬日元),只佔要求賠償金額的20%左右,與日本本土類似案件相比,賠償金額非常低。
在戰後長達25年的時間裡,沖繩民眾長期遭受著非人道的、人權被侵犯的情況。大多數人都選擇了被迫忍氣吞聲。這也與日本所要求的在日本憲法框架範圍內,提出“立即、無條件、全面歸還”(撤走基地)的歸還運動不無聯絡。
日美政府間的沖繩歸還協議
1969年11月21日,在日本首相佐藤榮作和美國總統理查德·尼克松發表的《佐藤—尼克松共同宣告》中,日美兩國就沖繩實現“無核、與本土相同、72年歸還”的原則性事宜達成一致,但美軍基地予以保留。
這份宣告隨後就遭到了時任琉球行政主席的屋良朝苗,和歸還協會等革新派團體的強烈反對。他們擔心基地相關人員馬上撤走後,會導致店鋪歇業、人員失業等負面影響。因此這些團體一直以來都“反對立即恢復歸還”。
果不其然,在聲明發布的兩週後,12月4日美軍釋出通告稱,由於美元危機和歸還衝繩導致基地經費削減,26000名沖繩人軍僱傭人員中,有2400人被解僱!
沖繩最大的工會組織“全軍勞”提出了強烈要求“撤回解僱僱員”的訴求,並進行抗議活動。從1970年1月開始,工會分別組織了48小時、120小時的罷工。
美軍也採取相應的反制措施。就是每次罷工時,駐日美軍都會向美國軍人、軍屬、家屬發出特別警戒警報,即“禁止相關人員進入特定民間地區”以及“全面禁止外出”。這處理方式被稱為“斷開限制”,即變向排除限制的措施。
這表面上是為了防止美方軍人與當地人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實則是想透過切斷以美軍為服務物件的沖繩從業者們的收入來源,來使基地周邊的經濟凋敝。這是美方意圖對不遵從美軍意願的示威活動施加的無聲壓力。
美軍的毒氣武器洩漏事件
美軍用作越南戰爭武器的致命毒氣(主要成分是Iperite Sarin VX氣體)被秘密儲存在鄰近胡差市美里村的知花彈藥庫等處。
1969年7月8日發生了煤氣洩漏事故,在當月的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中稱,有24名軍人因中毒症狀被送醫。
美國在海外的毒氣儲備只有沖繩存在,周邊居民害怕再次發生洩漏,便發起了要求毒氣儲存裝置撤出整島的運動。
糸滿町一女性遭碾壓致死案
由於美國士兵的不法行為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這就造成沖繩人每次發生侵害事件都只能團結起來,透過以示威活動來改善待遇。
在暴動發生前的1970年9月18日晚,在糸滿町(現・糸滿市)的糸滿旋轉木馬附近,發生了一起酒後駕車且超速的美國士兵在將一名走在人行道上當地女性碾壓致死的交通事故。
當地的青年們在事故發生後要求進行現場查證和搜查。為了儲存現場證據,人們將MP的拖車圍了一個星期,以阻止事故車的轉移。
同時,當地政治團體成立事故對策協議會,透過琉球警察向美軍提出訴求,要求司令官道歉、公開軍法會議、以及對遺屬進行賠償(這個事件也被稱為系滿女性軋死事件或者線滿主婦軋死事件)。
民眾的憤怒到了極點,暴動發生
1970年12月7日,在系滿碾軋致死案中,軍法會議雖承諾對被害者進行賠償,但犯罪嫌疑人依然因證據不足而被判無罪。眾多衝繩民眾都對這一判決感到憤怒,12月16日,政府和民眾們在糸滿町舉行了縣民抗議大會。
到了12月19日,縣民們又在美里村的美里中學操場上舉行了“要求立即撤出毒氣儲存裝置的縣民大會”(包括對上述糸滿事件無罪判決的抗議也包含在決議書中),大會約有1萬人參加。
1970年12月20日的凌晨1點多,一名沖繩當地的基地僱傭人員(帶有酒氣)橫穿胡差市中心街的軍道24號線(現在的縣道330號線)道路時被撞倒。駕駛車輛的是一名駐紮在CAMP LESTER的美國陸軍醫院的所屬軍人(同樣帶有酒氣)。這是一起輕傷事故(第1起事故)
現場出動了5輛MP車和1輛琉球警察巡邏車,將受傷者送往醫院,並進行現場驗證,還查看了犯罪嫌疑人的情況。
與此同時,群眾們開始集結。人們對於MP的事故處理結果並不認可。便喊出:“不要讓犯罪的外國人逃走”等,吶喊聲此起彼伏。但在MP的靈活應對下,犯罪嫌疑人還是被移送至當地警察局(現沖繩警察署)。
此時規模已達數百人的群眾發展成為了“暴徒”,他們走到車道上,見到被黃色牌照(美國軍人或軍屬用車)區分的美國軍人·軍屬車輛行駛時會妨礙前進方向,因此MP和警察官為了維持現場秩序,請求軍方支援。
在事故車輛被移走後的凌晨1點35分左右,不知狀況的一名美國大兵帶著一名女性從此處經過,聚叢集眾開始對他們進行言語挑釁,咒罵著:“外國男人不要對日本女人出手”、“白痴”、“賣身女“。
MP想讓這兩個人坐到警車車上離開,但群眾想把MP的車包圍,並將車輛推倒。最終在其他的MP隊員的幫助下,這輛MP的警車總算從現場逃出,群眾繼續對其他警車暴力打砸。
凌晨2點10分左右,又發生了一起事故。在對面車道上,一名美國士兵駕駛的轎車與一沖繩人駕駛的車輛發生追尾(第2次事故)。暴徒們隨後將其圍住,用石塊打砸車輛,並對美國司機實施暴力襲擊。同時民眾還向MP開始投擲石塊,MP不得不向後退守。
凌晨3點左右,琉球警察釋出了第三次召集令(全警察1200人的最大動員),美國MP也要求配備全副武裝計程車兵出動,但由於無法判斷能否控制住暴動現場,因此選擇暫時撤退到周邊地區。
最終出動了警察約500人,MP·沖繩人警備員動員了約300人,美軍武裝士兵約400人。美國政府於凌晨3點30分,發出了胡差市全境24小時的“一級警戒”令。
由於琉球政府的屋良朝苗行政主席因公去東京出差,知念朝功副主席於早上5點55分到達當地,指揮平息事態,收拾殘局。
警察出動宣傳車呼籲群眾回家,到了上午7點30分,暴動基本結束。
該場暴動共造成75輛車被損毀,美軍40人,沖繩人保護5人,美國軍屬16人,當地居民14人,嫌疑人7人,警察6人分別受重傷或輕傷,無死亡人員。暴動也沒有發生搶劫民房·商店的行為。
該暴動事件也被定性為沒有政治黨派的、並非有預謀、有組織的暴動事件,是自發形成的。
在看到此案件的報道後,很多衝繩人本來就對美軍的統治不滿,他們為此而高呼快哉。相反,身為美方高階專員的詹姆斯•B•蘭特透過電視臺強烈譴責暴動行為,並暗示原定的毒氣裝置將延期轉移。
隨後這一發言不僅引起了沖繩人的憤怒,美國本土也批評這種發言是越權行為。毒氣裝置轉移也將按照預定計劃進行。
後來毒氣裝置被移送到美國領土約翰斯頓島。第一次轉移是1971年1月13日,第二次轉移是從7月15日到9月9日,歷時56天,周邊居民約5000人不得不進行轉移。
日本政府向美方表明對暴動的發生表示遺憾,同時也充分考慮到沖繩民眾的情感,為防止事件再次發生,承諾將努力查明原因,為順利歸還衝繩提出建設性合作。
最終,在1971年1月5日,美軍承認琉球政府代表作為觀察員參加軍法會議。到此,反美暴動才告一段落。
對於逮捕暴動參與者方面,除當天逮捕了21人後,琉球警察在暴動發生後的第二年,1971年1月8日以擾亂罪嫌疑又逮捕了10人。最終共有34人被送檢調查。
不管怎麼說,那是一段對沖繩人民來說都是不堪回首的歷史,直到今天,沖繩仍然在發生反對美方基地駐紮的抗議遊行示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