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侄一家三人去新加坡定居了。去新加坡前,為了感激我曾經給予他方便(在我家居住一個月),借過一萬元給我。幾年後,我如數還給了他爸媽(我的大姐)。
後來,聽姐說,姨侄在新加坡買了房。在大姐的聯絡下,我借了兩萬給了姨侄。沒多久,大姐就想方設法還給了我。一直以來,我們之間的關係非常好,經常電話,影片,互道平安,瞭解情況。
2017年,姨侄與我影片,訴說他當前的艱難,急需五萬元週轉,只需借一個月,關照我不要告訴他媽。當時,我不僅要還房貸,縣城的房子正在裝修,到處欠債。無奈之下,我將準備給裝修公司的兩萬元借給了他,向老闆打招呼後將裝修公司的費用向後推遲了。
一個月後,姨侄從新加坡回家探親,隻字沒提還錢之事。直到他回新加坡也沒提及一次。我也沒好意思開口提及此事。
自從那次探親以後,姨侄再也沒有聯絡過我。我發信息也沒有回覆。兩年後,我家經濟仍然緊張,房貸還沒結束,還需借錢週轉。想聯絡姨侄,可是,怎麼也聯絡不上。
無奈之下,我向大姐敘述了此事。大姐告訴我,姨侄做生意虧了好多錢。並想方設法將姨侄借的兩萬元還給了我。
正是這一舉動,姨侄將我的微信刪除了。我錯了嗎?錯在我太善良,自己沒錢,向別人借錢借給他?還是借得嫌少,本想借五萬,而我只借了兩萬?錯在將此事告訴了他媽?還是不應該接受他媽的還款?我不知我錯哪兒了?歡迎留言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