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被李靚蕾打死,鄭爽被張恆打死,霍尊被陳露打死,羅志祥被周揚青打死,吳亦凡被都美竹送小號……這些夫妻反目成仇,不惜張揚家醜。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一個是娛樂明星,一個是民間素人。
俗話說:“光腳不怕穿鞋。”所以,既然拿不到你的人,那就拿點錢吧,不能到頭來人財兩空。如果你連錢都不給我,好吧,別怪我兩敗俱傷。反正我是業餘的,光著腳,所以沒關係。但你是明星,穿鞋,有代言,有合約,有光環效應。當這一醜聞爆發時,就不僅僅是錢的問題了。
其實你我都心知肚明,無論男女,演藝圈都有幾個人出淤泥而不染。但這個圈子也有一個優勢,那就是圈子裡的情侶、戀人之間互不拆臺,哪怕私下裡已經深仇大恨。
楊冪和劉愷威離婚,簡單表態後再無交集;佟麗婭、陳思誠就是這樣;趙麗穎、馮紹峰是這樣;文章,馬伊琍是這樣的;董璇和高雲翔就是這樣。就連因深仇大恨而離婚的宋慧喬和宋仲基,也沒讓媒體捕捉到任何炒作的機會,給雙方留足面子。
所以,作為娛樂明星,如果不能保證婚後能做一個好丈夫或好妻子,就不要找圈外的素人,因為最後的結局很可能很可怕。如果不行,就內部解決,因為圈子裡的人都要面子,就算撕破臉離婚也不會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