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續推動會計審計標準體系高質量建設與實施。
1. 持續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建設與實施。
全面梳理並修訂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明晰體系內各層級準則制度的框架和內容。加強企業會計準則前瞻性研究,主動應對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的影響,積極謀劃會計準則未來發展方向。緊密跟蹤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專案進展和國內實務發展,找準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趨同和解決我國實際問題之間的平衡點和結合點,更好地促進我國企業創新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內實務發展和國際趨同需要,定期更新準則彙編、應用指南匯編,研究制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研究修訂會計科目和報表格式。整合社會多方力量參與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研究工作,加強企業會計準則與監管、稅收等政策的協調,增強企業會計準則制定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健全完善適用於中小型企業的會計準則體系。加強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建設,充分發揮會計準則委員會在企業會計準則制定中的作用。
完善企業會計準則制度執行的執行框架,加強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前模擬測試,建立適合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實施評估機制,確保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有效執行。最佳化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跟蹤企業會計準則實施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收集渠道,做好上市公司財報分析工作,加強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案例、實施問答等實務指導,及時回應市場關切。繼續發揮由政府監管部門、企業、會計師事務所、理論學者等多方參與的企業會計準則實施機制的作用,探索建立常態化聯合解決問題機制,加強資訊共享與溝通,提高企業會計準則執行效果。
2. 繼續深化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
根據政府會計改革與發展需要,繼續健全完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並推進全面有效實施。全面系統梳理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並確立體系維護機制。加強對自然資源資產、文物文化資產、政府收入等政府會計問題的研究,制定有關政府會計具體準則。研究制定公立醫院、高等學校、科學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具體指引,紮實推進事業單位開展成本核算,研究行政單位成本核算相關問題。按年度制定釋出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解釋,進一步明確準則制度中的相關規定。適時出臺有關實施通知,進一步加強公共基礎設施政府會計核算。加強對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宣傳和培訓,強化政府會計準則制度應用案例、實施問答等實務指導,及時回應和解決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實施中的問題。健全完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建設與實施機制,積極發揮相關機制作用,推進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全面有效實施。
適應非營利組織改革發展需要,修訂完善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修訂釋出工會會計制度及相關新舊銜接規定。適時修訂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加強對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宣傳和培訓,推進相關會計制度全面有效實施。
進一步建立健全基金(資金)類會計標準,更好地滿足相關改革發展需要。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基金相關業務會計處理規定。配合相關基金(資金)管理改革需要,研究修訂或制定相關基金(資金)類會計核算辦法。加強對基金(資金)會計制度的宣傳和培訓,推進相關會計制度全面有效實施。
3. 不斷完善和有效實施註冊會計師職業準則體系。
與時俱進完善註冊會計師職業準則體系,充分發揮其對註冊會計師專業服務的規範和引領作用。深入研究新技術對註冊會計師行業服務手段、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和服務風險的影響,制定或修訂風險評估、會計估計審計、集團審計、溫室氣體排放鑑證、特殊目的審計、服務機構鑑證、商定程式等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
緊密跟蹤註冊會計師職業準則的實施情況,指導會計師事務所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積極發揮技術諮詢作用,及時回應行業關切。做好註冊會計師審計實務指南和問題解答工作,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理解和執行註冊會計師職業準則的能力。持續完善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加強審計職業道德體系建設,強化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的貫徹實施,築牢執業道德底線,穩固誠信執業生命線。
二、全面推動會計審計業高質量發展。
1. 依法整治行業秩序。
堅持系統思維、點面結合、綜合施策,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秩序整頓規範,緊抓質量提升主線,守住誠信操守底線,築牢法律法規紅線。建立健全監管合作機制,實現財會監督與其他監督有機貫通、協同發力。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與企業串聯違規造假行為的懲戒,對弄虛作假、配合企業矇騙監管部門和投資者的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嚴懲重罰。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並曝光典型案例,著力整肅會計師事務所無證經營、網路售賣審計報告、註冊會計師掛名執業、註冊會計師超出勝任能力執業等行業亂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加強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依法懲處代理記賬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2. 強化行業日常管理。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簡政放權縱深發展。貫徹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簡政放權要求,積極推進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所和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許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做好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簡化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代理記賬機構審批業務流程、便利申請手續。探索建立審計報告資料單一來源制度,推動實現全國範圍“一碼通”。加強會計師事務所股東(合夥人)新增退出備案管理。調整完善市場禁入措施,積極推動改善執業環境,穩定會計師事務所發展預期。堅持問題導向,規範會計資料、審計底稿出境,保障會計審計資料安全。多措並舉,進一步激發現代會計服務業市場主體活力。
充分發揮註冊會計師協會、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自我服務、自律管理作用,加強行業協會管理,加強財政部門對行業協會的監督、指導,促進行業協會健康有序發展,做好相關行業的成長髮展與監督約束。完善現代會計服務業政府行政管理、行業自律管理相互協調、相互配合、相互支撐的監管格局,加強行政監管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推動行政管理部門間的跨部門監管資訊共享、共用,形成監管合力。
3. 最佳化行業執業環境。
推動建立質量導向的會計師事務所選聘機制,著力解決註冊會計師行業惡性競爭問題。完善會計師事務所風險保障機制,採取建立風險保障基金和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等方式,督促會計師事務所提升風險防禦能力。加強會計師事務所一體化管理,出臺一體化管理辦法,建立可衡量、可比較的指標體系,引導會計師事務所在人員調配、財務安排、業務承接、技術標準和資訊化建設方面實行統一管理。推動註冊會計師行業、代理記賬行業電子證照的應用推廣,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範圍內互信互認。繼續推動解決合夥制會計師事務所取消地域名問題,促進會計師事務所跨地域發展。支援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會計審計業發展。
4. 提升行業服務能力。
結合大、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特點,每年從一體化管理、資訊化管理、“專精特”發展等方面樹立典型示範,推廣先進經驗。著力培育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上有影響力的會計師事務所,助力更多自主品牌會計師事務所走向世界,積極打造註冊會計師行業國際合作交流平臺,服務中國經濟參與和融入全球經濟發展。創新繼續教育方式,圍繞專業勝任能力、職業技能、職業價值、職業道德等重點,豐富完善教育內容。充分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切實提高培訓效果,持續保持和強化註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操守,促進審計質量提升。
三、培養造就高水平會計人才隊伍。
1. 健全會計人才評價體系。
探索建立以誠信評價、專業評價、能力評價為維度的會計人才綜合評價體系,引導和教育廣大會計人員誠信執業、提升能力。完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價制度,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評審工作,充分發揮會計人才評價的導向作用。推動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註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考試科目互認、與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相互銜接,暢通各類會計人員流動、提升的渠道。
2. 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質量。
以經濟發展需求和行業發展趨勢為導向,以能力框架為指引,制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修訂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豐富繼續教育內容和方式。積極推進繼續教育資訊化平臺建設和應用。
3. 抓好會計人才培養重大工程。
重點做好企業總會計師、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負責人、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等高階財會人才培訓培養工作。繼續做好國際化高階會計人才培養工程、會計名家培養工程等長期人才培養專案。組織開展會計人才能力框架研究工作。健全會計人才使用機制,加強會計人才庫建設,使高階會計人才更好服務於會計事業改革與經濟社會發展。積極支援各地區、各部門因地制宜開展高階會計人才培養使用工作。
4. 推動學科發展和學歷教育改革。
構建適應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新技術革命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新形勢的會計學科專業體系。配合教育部門深化會計學歷教育改革,依託部分高校,聚焦直接影響會計學科專業建設的關鍵因素,從師資、課程、教材、教學內容與教學方式和實踐基地等方面進行教改研究和探索。按照“產、學、研”一體化發展思路,最佳化會計學歷教育人才培養結構,完善會計應用型人才培養機制。積極推進設立會計博士專業學位,完善會計專業學位體系,加強核心課程教材建設和會計專業學位教育質量認證,持續提升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
5. 加強會計人才培養基地建設。
充分發揮國家會計學院、會計行業組織(團體)在會計人才培養上的重要作用。積極推動國家會計學院“國際一流、中國特色”學院建設,支援國家會計學院開展高階財會人才培養、會計專業研究生教育、新型財經智庫建設、財經國際交流合作等。加強國家會計學院建設發展情況的定期評價工作。加強對會計行業組織(團體)的指導和監督,支援其加強會員管理,開展會員培訓。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參與會計人才培養,共同提高會計人員能力水平。
四、全面推進會計法治建設。
1. 加快完善會計法治體系。
推動加快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及其配套規章制度,落實會計審計工作的主體責任,豐富行政監管手段,暢通單位內外部會計監督銜接渠道,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完善民事責任承擔機制,為持續推動會計審計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奠定製度基礎。引導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會計立法,在立法過程中同步推進釋法宣法普法工作。創新運用多種方式開展會計普法教育,加強對新出臺法律法規規章的解讀,指導督促會計人員掌握法規制度、依法開展會計審計工作。透過立法普法,完善會計法治體系,構建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會計法治體系。
2. 切實加強會計執法檢查。
圍繞深化財會監督的要求,依法加大對上市公司、國有企業、金融企業等實體及相關會計師事務所檢查力度,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和公開曝光力度。最佳化執法檢查機制,統一執法標準、統籌執法計劃、統合執法力量,提升執法檢查的專業性、權威性。進一步強化部門協作機制,
避免重複多頭檢查,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 持續推進會計誠信建設。
深入開展會計誠信教育,將會計職業道德作為會計人才培養、評價、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推動財會類專業教育加強職業道德課程建設,不斷提升會計人員誠信素養。加強會計誠信機制建設,依託會計管理資訊平臺,實現跨層級、跨部門、跨系統資料互聯互通。加強會計誠信體系建設,全面建立會計行業信用記錄,繼續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於誠實守信、忠於職守、堅持原則、作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的表彰獎勵工作。加大會計誠信宣傳力度,加強會計誠信文化建設,把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結合起來,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加強德治與法治的銜接與貫通,營造全行業守法、合規、誠信的向善向上氛圍。
五、切實加快會計審計數字化轉型步伐。
1. 積極推動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
做好會計工作數字化轉型頂層設計。修訂《企業會計信 息化工作規範》,將會計資訊化工作規範的適用範圍從企業擴充套件至行政事業單位,實現會計資訊化對單位會計核算流程和管理的全面覆蓋。加強會計資料標準體系建設,研究制定涵蓋輸入、處理和輸出等會計核算和管理全流程、各階段的統一的企業會計資料標準。進一步健全對企業業務全流程資料的收集、治理、分析和利用機制,推動統一的企業會計資料標準應用。探索建立跨平臺、結構化的會計資料共享機制。 制定、試點並逐步推廣電子憑證會計資料標準,推動電子會計憑證開具、接收、入賬和歸檔全程數字化和無紙化。推動企業將內控制度和流程嵌入資訊系統,推動行政事業單位藉助資訊化手段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推動地方試點鄉鎮街道等基層行政單位藉助資訊化手段提升內部控制。研究資訊化新技術應用於會計基礎工作、管理會計實踐、財務會計工作和單位財務會計資訊系統建設。
2. 積極推動審計工作數字化轉型。
鼓勵會計師事務所積極探索註冊會計師審計工作數字化轉型。大力推進函證數字化工作,加快推進函證集約化、規範化、數字化程序。積極推進函證數字化試點工作,制定、 完善函證業務、資料等標準,加快函證電子化平臺建設並規範、有序、安全執行,利用資訊科技手段解決函證不實等問題,以提升審計效率效果、防範金融風險。研究制定註冊會計師審計數字化轉型相關指引,鼓勵會計師事務所依法依規利用數字化審計技術。
3. 積極推動會計管理工作數字化轉型。
最佳化全國統一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持續採集更新會計人員資訊,完善會計人員信用資訊,有效發揮平臺社會服務功能,提高會計人員管理效率。完善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加大會計師事務所資訊披露力度,滿足企事業單位選聘會計師事務所資訊需求。升級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 積極探索依託資訊化手段,實現對行業發展狀況的實時動態跟蹤,完善對代理記賬機構的信用資訊公示,提升事中事後監管效能。穩步推進會計行業管理資訊化建設,發揮會計資料標準的作用,打通不同平臺之間的資料介面,運用會計管理大資料,為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資料支撐。
六、大力推動會計職能拓展。
1. 推動會計職能對內拓展。
加強對企業管理會計應用的政策指導、經驗總結和應用推廣,推進管理會計在加速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促進企業有效實施經營戰略、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加強管理會計在行政事業單位的政策指導、經驗總結和應用推廣,為行政事業單位提升內部治理水平作出有益探索。全面修訂完善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有針對性地加強內部控制規範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強化上市公司、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建立並有效實施內部控制的責任, 為各類單位加強內部會計監督、有效開展風險防控、確保財務報告真實完整夯實基礎。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按照國家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政策方針和決策部署,加強可持續報告準則的研究,適時推動建立我國可持續報告制度。
2. 推動會計職能對外拓展。
服務政府預算管理、資產管理、債務管理、績效管理等需要,推動有關各方加強對政府會計資訊的分析應用,為提升政府部門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可持續性提供資訊支撐。服務宏觀經濟管理需要,推動企業財務資料的有效分析運用, 為財政部門及相關方面評估國家宏觀經濟執行和財政稅收 政策效果、做好相關政策決策等提供資訊支撐。服務政府監管需要,探索企業財務報表資料共享試點,以會計資料庫為基礎,開發分析模型,分階段形成非現場監管能力,支援會計準則高質量實施、審計質量提升以及其他監管工作,為會計監管數字化提供支撐。服務企業可持續發展需要,探索、總結、推廣現代會計服務業在推動社會價值創造中的實踐經驗,及時總結推廣資料增信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會計改革創新成果,充分發揮會計職能在市場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支撐。
七、全面參與會計國際治理。
1. 深度參與國際會計標準制定。
全面參與企業會計準則國際治理體系建設,實現在企業會計準則國際治理體系各個層級中有中方代表參與、在雙邊多邊會計交流合作國際場合中反映中國聲音、在支撐參與國際治理的各項基礎能力建設工作中夯實制度基礎,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準則專案研究報告制度、國際會計人才培養制度和涉外人員管理協同制度,有效提升參與企業會計準則國際治理能力。積極參與國際公共部門會計準則制定。
全面系統梳理會計國際治理層級,科學研究確立各層級參與策略,不斷加大參與力度。全面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監督委員會、受託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諮詢委員會等治理層、核心技術層和戰略層的各項事務,及時就會計國際治理體系改革重大問題加強協調溝通。加強國際會計技術前瞻性研究,廣泛動員力量,積極發揮會計準則委員會作用,形成“目標統領、工作統籌、力量統合、口徑統一”的整體工作格局。透過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解釋委員會、會計準則諮詢論壇、新興經濟體工作組及相關諮詢工作組、全球主要會計學術組織等,多層次多渠道深度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密切跟蹤國際可持續準則制定相關工作進展,充分發揮中方代表作用,在重大會計技術議題上闡明中方觀點,影響國際準則制定。
2. 持續深化多邊雙邊會計交流合作。
積極發展全球會計領域夥伴關係,不斷擴大會計國際交流合作範圍。持續深化《“一帶一路”國家關於加強會計準則合作的倡議》下的會計交流合作,提升“一帶一路”國家準則建設和實施能力,定期召開合作論壇會議,相互宣傳本國會計準則、法規和監管政策等,共同探索解決會計準則建設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問題,更好地支援“一帶一路”建設,實現互利共贏。充分利用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組、世界準則制定機構會議、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國際論壇、中日韓三國會計準則制定機構、國際會計師聯合會、亞太會計師聯合會等多邊機制,協調立場,發揮參與技術研究、引領議題討論等作用。繼續推進與其他國家或地區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多邊雙邊合作交流,爭取支援,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設和國際趨同創造有利環境。
3. 穩妥推進會計服務市場雙向開放。
秉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積極開展會計服務市場開放談判,全面落實《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積極參與自由貿易區、自由貿易港建設。繼續加強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會計審計跨境監管合作,在互相尊重主權和法律尊嚴的前提下,尋求靈活務實的跨境監管合作途徑和方式,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
4. 研究資本市場開放相關會計審計政策。
適應資本市場開放要求,持續研究制定境外機構在華投融資會計審計標準適用政策。鞏固與歐盟、英國、俄羅斯、中國香港會計準則等效成果。穩步推進中國—瑞士等會計審計準則等效互認磋商,加快推進中國—俄羅斯和中國—英國等審計準則等效互認磋商。
八、加強會計理論和實務研究。
1. 組織會計理論攻關。
圍繞會計改革與發展重點任務開展前瞻性、戰略性研究。圍繞會計法規制度建設、會計工作轉型發展等主題開展重大專案、重點課題研究,加快推出系列成果,切實促進學術成果轉化應用,為有關政策的制定完善和有效實施提供科學論證和決策參考。
2. 完善理論研究機制。
完善學術年會、專題研討、專門論壇等學術活動機制,創新理論研究成果的轉化應用機制,最佳化期刊選稿用稿、論文評選呈報、人才選拔推薦等學術評價機制,加強對政策導向和實務工作相關問題的研究,建立各級各類會計學會及其所屬機構分工合作的學術工作機制,逐步形成以中國會計學會為引領,服務全國、協同高效的會計理論研究體系,結合會計改革發展程序組織開展案例研究,講好中國故事。
3. 深化國際學術交流。
充分發揮中國會計學會、國家會計學院等在深化會計國際學術交流中的平臺作用,有效運用“一帶一路”財經發展 研究中心等國際合作機制,配合國家對外開放發展戰略開展學術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務於經貿往來和資本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