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年年有,今年特別多,明星醜聞一直以來都是娛樂圈的大瓜,先有楚雨蕁的BABY &CASH,到大碗寬面的排隊洗澡,時間管理大師秀電臀,再到我們一直以來追捧的崇高藝術創造者的肖邦金獎鋼琴家和音樂才子犯了錯,不得不說這些明星爆出醜聞之前,都給觀眾老爺們帶來了話歡樂,特別是大碗寬面又大又圓。
那麼有人說,明星掙錢都是按分鐘算的,被爆醜聞了大不了退出娛樂圈,生活照樣可以活得很滋潤,畢竟以前撈的錢已經達到億元級別了,特別是我們的新秀小白臉,片酬更是達到了3000萬一部電視劇,帶著這些錢,就算退出了娛樂圈,也是可以環繞地球好幾圈的,
其實不然,我們知道藝人大多的收入,都是透過廣告或者演出片酬來獲得的,他們在沒出醜聞之前,人氣非常高,關注度也非常高,自然就會被導演或者商業集團看中,邀請他們演出或者代言自己的產品,來提高電影的票房和提升產品的知名度,都是有簽訂合約,藝人需要對自己的公眾形象負責,因為這跟合約方的利益直接掛鉤。
試想一下,某明星代言了某品牌嬰兒奶粉,後面爆出該明星吸食違禁品,那消費者還敢買他代言的產品嗎,同樣的,他的所有資料包括作品,都會被下架,企業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相反的還大大影響企業的品牌形象,所以這裡就會有一個違約費,這違約費可是天價違約費,其中還包括藝人簽約公司的鉅額違約費。
舉個例子,楚雨蕁,據瞭解身上一共有12個代言,4部影視劇,其中影視劇一共賠償2億,代言一個是1千萬,總共3.2億賠償,加上高階消費耍刷爆的信用卡,看來沒啥家庭背景的家庭確實也遭不住這樣一出!
最重要的是,社會性死亡才是最可怕的,公眾人物成了過街老鼠,每天擔心被狗崽隊調戲,這日子確實沒法過!這年頭還是要理智追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