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專家都在媒體發表言論說,房子是老百姓家裡最大的資產,絕對不能降,降了老百姓的資產就縮水了,辛苦幾十年的積蓄就沒了,降價“老百姓絕不同意,降了就要去鬧售樓部”,今天我們就來掰扯掰扯這個問題!
①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房子是屬於商品還是你的現金價值,應該很明確的講,在它完成商品交易換成現金以後才是你的現金價值,在這之前他都僅僅是件商品,是一個紙面價值!它的價值取決於願意和你交易的那個人出多少錢,而不是你自認為的紙面價值!作為一個商品,他的現金價值始終是一個未知數,始終取決於下一個接盤的人!所以,漲跌皆有可能,如果你是買來打算住的,沒有打算賣,又何來的現金價值和損失?如果漲了你會給開發商補差價嗎?而且你在購買前就應該懂得這個道理,瞭解這個風險,如果你偏信專家“房價永遠上漲永遠賺錢”的神話,那麼誰也沒辦法!
②我很好奇專家們說的這個“老百姓不允許降價”的“老百姓”是怎麼定義的?難道只有買了房子的人才有資格稱作“老百姓”?沒買房的或者打算價格降低一點少花錢再買的就不是“老百姓”?這個邏輯似乎有點說不通?
所以,所有人必須認清現實了,一定要定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幹什麼,你是要自住還是要投資,要自住只要自己有錢,收入高且穩定,需要了只管買,買了也別後悔!收入低且不穩定的還是謹慎為好、量力而行!!投資的也一樣,市場規律,有賺有賠,漲了更好,跌了也沒必要去鬧售樓部!沒有人能保證你買的房子一定賺錢,如果真的可以這樣保證,你讓他把一定漲價這一條款寫到合同裡試試?合同裡要明確不漲價或者跌了開發商就要賠償損失,你看看有人給你寫不???就算寫了,你看看最後有人給你兌現承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