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
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包括:
1) 網際網路資料中心業務(IDC):主要針對的業務是雲主機出租、虛擬主機、機架出租、機櫃出租、雲計算,比如阿里雲、騰訊雲、華為雲也都是有這個IDC資質才能合法運營的。
2) 內容分發網路業務(CDN):利用分佈在不同區域的節點伺服器群 組成流量分配 管理網路平臺,為使用者提供內容的分散儲存和快取記憶體,並根據網路動態流量和負載狀況,將內容分發到快速、穩定的快取伺服器上,提高使用者內容的訪問響應速度和服務的可用性服務,主要應用於加速器。
3) 國內網際網路虛擬專用網業務(IP-VPN):指經營人運用自有或租借的網際網路網路資源,選用TCP/IP協議,為國內客戶訂製網際網路閉合使用者群網路的服務。
4)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ISP):從事:網站域名或ip備案服務、小區寬頻等經營業務的企業都需要辦理ISP經營許可證。
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包括:
1) 線上資料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EDI):用於有商家入駐的電商類網站,例如:天貓。自營形式的不需要辦理EDI許可證。
2) 國內多方通訊服務業務:開展電話會議、視訊會議等遠端服務的企業就需要申請國內多方通訊服務許可證。
3) 儲存轉發類業務:指利用儲存轉發機制為使用者提供資訊傳送的業務。儲存轉發類業務包括語音信箱、電子郵件、傳真儲存轉發等業務。
4) 國內呼叫中心業務:呼叫中心號碼分為全國的和地方的兩種型別,全網呼叫中心的就是95開頭的號碼,地網呼叫中心的就是96開頭的號碼,呼叫中心許可證每年都需要進行年檢。且全網呼叫中心和地網呼叫中心年檢是有一定區別的。
5) 資訊服務業務(包含SP業務和icp業務):(不含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僅限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前者用於簡訊業務,是申請106碼號的前置審批牌照,後者用於資訊釋出類的網站,比如58同城,上架小程式,APP需要辦理。
6) 網際網路域名解析服務業務:在網際網路上透過架設域名解析伺服器和相應軟體,實現網際網路域名和IP地址的對應關係轉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