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賽季CBA出臺了採用各種資料組合來評選MVP的評選方法,不知道大家是怎麼看的,反正我對這種方法的點評就是:驢頭不對馬嘴,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CBA公司出臺這個評選標準的初衷可能是為了更加公平,但是不能為了公平就失去了準確性,這成了因噎廢食。本來這幾年CBA關於MVP的評選就是爭議不斷,結果依然還是難以服眾。因為這個評選標準沒有抓住主要矛盾。
教員他老人家在《矛盾論》中說過:任何過程如果有多數矛盾存在的話,其中必定有一種是主要的,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其他則處於次要和服從的低位。因此,研究任何過程,如果是存在著兩個以上矛盾的複雜過程的話,就要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這個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籃球的主要矛盾就是他是一項進攻佔據主導的運動,如果能對這個定性有充分的理解就自然而然會對籃球場上發生的一切和球員排行榜有充分理解了。連足球這個相對均衡的運動也只出過寥寥幾個防守位置的世界足球先生和世界盃金球獎。而大家縱觀NBA,CBA和世界大賽的歷史,最佳球員幾乎全是進攻端有決定表現的球員而不是防守。
大家看比賽常常能看到以下幾種現象:
失誤多的球隊贏球
籃板少的球隊贏球
搶斷少的球隊贏球
歸根結底只有得分多的球隊才能贏得勝利。而火車跑的快全靠車頭帶,籃球世界更是把這一點體現的淋漓盡致!有一個超球球星就能極大地提高隊伍實力和名次,有兩個超級球員就可能具備向冠軍衝擊的可能,有三個超級球星必然是冠軍的有力爭奪者。
所以正確評選方法必然是簡單明晰的,常規賽MVP那就是得分和成績的加成,總決賽MVP更是簡單了,冠軍球隊的得分最高人,如果有兩個得分差不多的就看進攻端其他相關資料誰更好。比如2004賽季的比盧普斯和2008賽季的皮爾斯都是類似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