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戰爭結束後,根據李鴻章與法使巴德諾於1885年6月9日簽訂的《中法越南條約》第三款:“自此次訂約畫押之後起,限六個月期內,應由中、法兩國各派官員,親赴中國與北圻交界處所,會同勘定界限。”
法國於8月份派出的勘界官員為:總理勘定邊界事務大臣浦理燮,勘定邊界官師克勤、倪思、狄塞爾、卜義內、巴律等六人。
清政府於8月29日命內閣學士周德潤率領吏部主事唐景崧、江蘇試用道葉廷眷前往雲南,會同雲貴總督岑毓英、雲南巡撫張凱嵩辦理雲南與越南邊界勘界事宜;派鴻臚寺卿鄧承修率領廣東督糧道王之春、直隸候補道李興銳前往廣西,會同兩廣總督張之洞、廣東巡撫倪文蔚、護理廣西巡撫李秉衡辦理廣西、廣東與越南邊界勘界事宜。
周德潤、鄧承修等從天津乘輪船於10月2日到達廣州,張之洞向周德潤、鄧承修詳述邊關情形,籌商一切。隨後,周德潤、鄧承修沿西江到廣西,周德潤經廣西百色至雲南,鄧承修於11月26日抵達廣西龍州,候法使到中越邊境談判。
張之洞認為,此次勘定中越邊界,為以後邊防樞紐,於兵情、商路,關係甚大,所以,必須於談判前做好充分準備。為此,他在接旨會同鄧承修辦理廣西、廣東與越南邊界的勘界事宜後,即著手從如下幾方面準備。
首先,採訪調集法文翻譯和通曉西法輿圖測量繪圖之人,隨同兩廣、雲南兩個勘界代表團前往邊境工作。他認為,兩廣、雲南三省沿邊將及三千里,必須分途測繪,再成總圖,庶可精詳,且免曠日。但是,廣西、雲南等省熟習法文者甚罕,精西法輿圖者亦不多,邊關瘴遠,擇人殊難。張之洞當即向粵、港、滬多方採訪、考核,為桂邊調集了翻譯2人,測算繪圖員12人,令赴龍州,備鄧承修和李秉衡委用。為滇邊調集了翻譯1人,測算繪圖員4人,令赴蒙自,備周德潤、岑毓英委用。並分別向上海、香港購置測繪儀器、表尺、圖籍、紙筆等一切器具、物料、攜同前往。
其次,揀派將官,隨同體察,周曆險要,審度築臺設戊處所,考究軍行出入道路,籍資閱歷,以備他日有享之用。張之洞根據外電資訊,得知法國勘定邊界官員中的狄塞爾是兵部武官,卜義內是海部武官,其用意甚深。因此,張之洞從久經戰事、熟習邊境情形的廣東將官中,選派了總兵保勉忠、李寶賢等2人,副將李定勝、馮紹珠、黃義德等3人,參將梁振基、桑儒修、龍名晃等8人,都司王徳標、莫善積、葉華泉等3人,隨往邊界體察。另由李秉衡在廣西選派將官參加。
其三,考圖集證,以為勘界談判辯論之依據。張之洞派員蒐集方誌、地輿資料,遠考歷朝中越邊界的沿革和現狀,對廣東欽州(今屬廣西)與越南接界地方各村峒、山、河流、港灣、島嶼的歸屬問題,以及這些地方居民的族別、學籍、庠序、廬墓的情況,作了具體、細緻的考證,認為有些渾涵的界限。“遠憑銅柱,近據方誌,有歸欽州撫綏之案,有入欽州學籍之人,歷來峒主、峒長本系華人,此時土著民居皆非異族,而又形勢在所必爭,邊氓急於內附,按照條約,亟應改正,……以正封域。”他將有關考證資料、地圖,奏報清政府和諮送鄧承修,以作勘界談判辯論之依據。
其四,派員先期履勘,明晰繪具草圖,以備勘界大臣復勘。對廣東欽州與越南交界處所,張之洞委通判劉保林、直隸州州判劉炳麟,並由督辦欽廉防務馮子材揀派熟習將官,署廉州府知府李燧、署欽州知州餘鑑海派委熟習員紳,偕同前往,詳加履勘,繪圖附說,為勘界提供了可靠的證據。
張之洞還主張盛我兵威,隱相懾制。他向清廷提出,可否電敕馮子材、蘇元春兩督辦會辦界務,令其嚴駁折衝。並敕馮、蘇於兩廣與越邊界上整頓軍容,會哨耀武,但不生事。將帥示之以威,使臣懷之以德,剛柔並用。但軍機處認為,馮、蘇耀兵,虛喝無益,易生枝節。所以,沒有照此辦理。
對於勘界談判的總原則,張之洞認為,應是“欽遵諭旨,按照條約,持平辦理,不涉遷就。”以此原則,或剖析舊疆,或更正現界。他提出,新約廣西、越南分界設關收稅之處應在諒山以北,必須力爭以文淵洲(鎮南關以南十里)為限,而發議之始,尤宜力爭驅驢(諒山對河北岸),這與約內“諒山以北”之語無礙。他還就廣東欽州與越南的邊界,作了多方面的考察,“近聽邊民呼籲之聲,遠考歷朝沿革之故,”認為應照志乘所載,及時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