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上]近年來名人偷稅漏稅屢見不鮮,為什麼仍然有很多名人敢偷稅漏稅,而且都是上億的?
[左上]2018年范冰冰被罰8.33億、2021年8月鄭爽被罰2.99億、現在薇婭被罰13.41億,又一次重新整理記錄,震撼眼球,顛覆群眾對名人的認知。
[左上]導致偷稅漏稅頻發的原因應該至少有三點。
[左上]一、主要原因是按照以往慣例一般處理都沒有入刑,就是不用坐牢,震懾力還不夠強。
名人的心裡大概是這樣的:沒查出來之前,等於多賺點錢,查出來之後等於少賺一點,有什麼好怕的,對法律沒有敬畏之心。有些甚至已經做好事發後的應對措施,進行財產轉移隱匿資產。
[左上]二、次要原因是行業亂像難以監管,陰陽合同,分拆收入避稅,專業避稅公司興盛,偷稅漏稅避稅不僅存在於娛樂行業,其他各行都存在這些亂像,可以說是人盡皆知的非公開秘密。
[左上]三、再有甚者,早就留好後路。萬一在國內維持不下,早早加入外國籍,資產轉移到國外,就算列入失信人名單,可以給他們帶來不便,但以他們擁有的財富,仍然可以在國外用自己或他人名義去買私人飛機、豪華轎車、別墅等,到處環球旅行,瀟灑一生,不再回到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