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碳中和、碳達峰目標的提出,在給新能源行業帶來更為廣闊發展空間的同時,也帶來了居高不下的熱度以及躍躍欲試分一杯羹的資本、企業以及地方政府。在這其中,地方政府作為規則的制定方,完全掌握著遊戲的主導權,正試圖將招商引資的壓力傳導給那些有著新能源開發任務的投資企業。
與此同時,目前碳中和的目標任務並未落實到縣,所以無論是集中式地面電站,還是分散式光伏的整縣開發,地方政府只是將這些資源視為換取“利益”的籌碼,而由此帶來的成本壓力以及行業亂象或許最終將由整個社會買單。
雙碳目標加持下的新能源行業迎來了史無前例的熱度,“某上市公司市值多年一直未見起色,在收購了一家新能源行業的小公司半數股權之後,股票幾乎一夜起飛”,某熟悉資本市場的人士感慨道,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都在尋找合適的新能源標的,尤其是一些發展前景受限的行業正迫切希望搭上碳中和的“東風”,來盤活上市公司的市值。
新能源的風口:蜜糖還是砒霜?
資本嗅覺靈敏,新能源行業自身也感受到了來自各個領域的熱捧,然而這種熱度對於行業來說,也許是蜜糖,但也可能是砒霜。
在由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光伏們聯合主辦的第五屆分散式光伏嘉年華上,多位嘉賓提到近期各地陸續發文暫停分散式光伏專案備案工作的問題。日前,鳳凰網旗下《風暴眼》以一篇《縣城裡的光伏壟斷生意:1家國企包全縣,7家民企備案難》的萬字長文報道了以河南襄城為例的分散式光伏整縣推進中的典型問題。同是河南,11月19日河南省商丘市發改委的一紙檔案更是將地方政府與行業之間的矛盾推上了風口浪尖。
商丘市檔案要求,光伏、風電專案建設必須同步配套產業以及簽訂碳指標協議,沒有達到要求的未施工專案,繼續暫停實施;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企業,專案建設指標收回。這一檔案在新能源行業掀起了軒然大波,多位行業人士評價這一行為無異於明搶,“新能源投資在地方政府眼裡就是一塊肥肉,每個地方都想割一塊”。
面對行業輿論的諸多壓力,11月22日,河南發改委下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可再生能源專案建設環境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要求不得以開展試點為由暫停、暫緩現有專案備案、電網接入等工作。屋頂光伏整縣開發試點建設,要按照國家能源局“五個不”的原則,把握好地方主管部門的工作重點,既要在規範企業行為、保護群眾利益上不缺位,也不能在專案管理法定程式、捆綁配套產業上越位。
檔案下發同日,商丘市發改委召開關於風光電建設工作座談會,表示即日起,對各縣(市、區)下發的“關於風光電新能源專案建設事宜的通知”收回,暫停實施,並提出妥善處理新能源有序開發、產業融合、保護群眾利益等方面之間關係。
地方管理政策的反反覆覆對於企業來說來說,無疑是一個個“不定時炸彈”,除了自身業務能力之外,這種來自於政府部門的不可控因素更讓從業者無所適從。這實際上反映了地方政府在面對新能源快速發展的風口下,對於行業的理解、行業管理的方式方法以及目標等仍然缺乏統籌的規劃以及深度的認識,出發點仍多以資源換產業為主,這其中的合理性仍有待探討。
產業配套的“魔咒”
河南商丘僅僅是一個被擺在明面上的案例,但更多的要求其實被掩蓋在暗地裡,“河南發改委檔案初衷跟導向是好的,但到了執行層面,省發改委的檔案實際上對於地方政府沒什麼效力,地方政府包括市縣甚至到鄉一級”,一位從事光伏電站專案開發多年的一線人員告訴媒體,“在我們開發的專案中,另一省份的一位縣級領導明確表示,省裡髮指標那是省裡的事,到了地方還是縣裡說了算,縣裡要給誰省裡管不著”。
在新能源管理許可權下發到地方政府之後,投資企業打怪升級之路愈發漫長,從省、市、縣再到鄉級政府,“省裡把規則定的清清楚楚,但如果專案走不出縣,連上報的機會都沒有”。新規則下的新能源專案投資,正進入一個被多級政府“圍攻”的階段。
從鄉到縣市,這些門檻的設定大部分仍以產業配套投資為主,以西北某省為例,今年競爭優選名單中,大部分以投資企業+製造企業的聯合開發體為主,或者是以合資公司的形式進行投標,“開發專案的企業負責拉制造企業進駐,下屬的地方政府幾乎都有相應的配套要求,還有地方召開新能源對接大會,大比例的產業配套,大部分的投資企業做不了”,一位熟悉該省情況的開發人員告訴媒體。
媒體還了解到,某中部省份,縣級政府“獅子大開口”,要求投資企業建設一座投資成本3000萬元的畜牧場,加上1萬頭牲畜,合計投資成本高達1.3億元,“沒有投資企業敢做,投資企業曾承諾一家出1000萬的居間費,但地方政府並不接受”。
以資源換產業,這很難說是一個黑白對錯的問題,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尤其是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陽光可能是他們為數不多的“資本”。但可以確定的是,不合理的訴求以及不能真正給製造企業帶來優惠的招商引資,最終只會擾亂行業的正常秩序,以鬧劇收場。
今年以來,站在新能源風口上,多個地區提出了打造新能源產業基地的目標,大部分地區試圖透過資源換取新能源產業落地,但對於製造企業來說,如果沒有稅收等方面的實際優惠條件,產業落地最終也只是一場空談。“其實有些製造業來了只是走個過場,然後找各種理由說做不下去了,最後不了了之”,上述人士認為,地方政府的眼光不能如此短淺。
縱覽近幾年發展較快的新能源產業基地,以浙江義烏、江蘇鹽城、安徽滁州等為例,均給產業落地提供了優惠的稅收以及其他配套等措施。真正吸引企業落地必然要遵循市場化規律,否則一場鬧劇下來也只能是一地雞毛。
農戶、企業屋頂不能成為政府可壟斷的“資源”
在地面電站陷入產業配套的怪圈時,整縣推進政策的刺激下的分散式光伏也從市場化趨向地方政府壟斷,要求產業配套、專案備案暫停、指定名單等情況頻出。多位分散式光伏專案一線開發人員反饋稱,“地方發改局以整縣推進為由不給分散式光伏專案備案。但對於地方政府來說,最起碼工商業企業以及農戶屋頂的決定權並不能由他們來決定,這是一個市場化的行業,選擇哪家理應由屋頂所有者來決定”。
有行業資深人士評論,“與傳統的集中式風電、光伏電站不同的是,分散式專案是建設在農戶或者企業屋頂上的,這不能稱之為‘資源’。資源從來都是獨家的、壟斷的,但在目標群體是企業或者農戶屋頂的時候,這些並不具有獨家開發權。地方政府不能也沒有權力把千家萬戶‘客戶’的自由選擇權(買不買,買誰的,多少錢買)當成自己可以控制的‘資源’。”
誠然,在整縣推進這一宏大目標的背後,由於涉及到農戶、企業等眾多主體,地方政府需要透過建立規範的市場規則來維護群眾利益,但是如果透過指定名單的形式來推進市場化的工作,那麼這個領域會失去活力,同時對於已經在當地市場深耕許久的中小企業來說也是一種打擊。
新能源管理許可權的下放,不能僅僅是賦予地方政府的權力,更多的應該是共擔雙碳目標的職責與維護新能源行業有序健康發展的重擔。
“我們希望市場穩步健康發展,眾多的企業與資本進入,打亂了原本市場的發展節奏,壟斷與無序競爭也在破壞原有的規則,這對於國內的分散式光伏市場也很難說明白是好事還是壞事”,一位深耕浙江分散式光伏市場的資深人士感慨道。
“十四五”第一年,新能源行業剛開始邁入平價,儘管行業已經為此努力許久,但在今年的大形勢下,風、光的平價仍然還面臨著巨大的壓力。未來面對電網調峰、配置儲能、光伏+應用場景多樣化,風、光電力還需要持續降低度電成本。越來越多資本與企業的進入,也帶火了行業熱度,但這個熱度的最終目標應該是助力碳中和、碳達峰的有序實現,而非一擁而上的熱炒,否則帶來的只能是行業內卷、外部施壓、一起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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