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對房地產自身劃分的價格和價值
(一)按房地產基本存在形態劃分的價值
1.土地價值
(1)土地“生熟”程度,分為生地、毛地、淨地或熟地
①未完成土地徵收補償的集體土地。取得後需支付土地徵收補償費
②已完成土地徵收補償但未完成“三通一平”以上開發的土地
③已完成土地徵收補償和“三通一平以上開發的土地”
④未完成房屋徵收補償的國有土地
⑤已完成房屋徵收補償的國有土地
2.建築物價值
3.房地價值:=土地價值+建築物價值
(二)按房地產權利型別劃分的價格
1.房地產所有權價格
2.土地使用權價格
(1)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
3.其他房地產權利價格
(1)如居住權、地役權、抵押權、租賃權等的價格或價值
(三)按房地產租約影響劃分的價值
1.分為完全產權價值、無租約限制價值、出租人權益價值和承租人權益價值
2.無租約限制價值=出租人權益價值+承租人權益價值
(四)按房地產交付時間劃分的價格
1.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相對應有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
交易達成日 |
商品交割日 |
價款支付方式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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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貨交易 |
現在 |
現在 |
現在一次性付清 |
典型的現貨交易 |
現在起分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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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一次性付清 |
賒銷或賒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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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 |
現在 |
未來 |
現在一次性付清 |
預售或預購 |
現在起分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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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一次性付清 |
典型的期貨交易 |
2.期房價格=現房價格-預計從期房達到現房期間現房出租的淨收益的折現值-相關風險補償
3.期房風險(同等條件下期房價格應低於現房價格)
(1)不能即時使用
(2)有可能未來交付的品質不如預售約定的品質,可能出現較大面積差異引發補繳或退還價款等糾紛
(3)可能延期建成交付
(4)可能停工或爛尾
(5)可能建成交付前房價下跌
二、便於比較分析劃分的價格
(一)按交易稅費負擔方式劃分的價格
1.分為正常負擔價、賣方淨得價和買方實付價
2.賣方繳納稅費: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費、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3.賣方繳納稅費:契稅、補繳出讓金
4.買賣雙方都應繳納各自負擔一部分:印花稅
5.房地產交易稅費全由買方負擔下的價格是賣方淨得價(不含稅價),交易稅費全由賣方負擔下的價格是買方實付價(含稅價)
6.三者換算公式
(1)正常負擔價-賣方應繳納稅費=賣方淨得價
(2)正常負擔價+買方應繳納的稅費=買方實付價
(3)買方實付價=賣方淨得價+(買方應繳納稅費+賣方應繳納稅費)
(4)賣方淨得價=買方實付價-(買方應繳納稅費+賣方應繳納稅費)
(5)繳納稅費是正常負擔價的一定比率
①賣方應繳納稅費=正常負擔價×賣方應繳納的稅費比率
②買方應繳納的稅費=正常負擔價×買方應繳納的稅費比率
(二)按價格是否反映實際水平劃分的價格
1.分為名義價格和實際價格
(1)未扣除價格因素的價格為名義價格
(2)在買房打折或贈送裝修、物業費、傢俱家電、車位、儲藏室等優惠的情況下,未打折和優惠的為名義價格
(3)交易當事人為了避稅等不實申報成交價,申報的成交價為名義價格
不同付款方式下,在成交日期講明,但不是成交日期一次性付清的價格為名義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