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真是一個複雜的人生難題!
你需要掂量下兜裡現有的人民幣,還要像模像樣地做做資料分析,出門轉轉五花八門的小區,還貸款還得考慮xxx。
這其中最複雜的一種情況就是與準配偶共同買房。
婚前購房,以前是女方家長為其爭取良好居住環境的樸素願望。
而如今則成為一道利益難題:房本寫誰的名字,貸款還是全款,首付各人按什麼比例出資,如果以後分道揚鑣能否在房子上分到切實的好處?
買房可能是你一輩子最大的一筆生意,不容有閃失。
但是謀事在人,成事在“更多人”。
一招不慎則滿盤皆輸,搞不好“人財兩失”,誰也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投入的金錢(首付)和精力(裝修)最後在冰冷的法律面前潰不成軍。
哎,既要與準配偶合力去買房,又要防著他(她),人生真的好難!!!
鑑於此,今天西瓜姐不擺資料,不點評小區。
將過去幫委託人買房的那些積累出來的經驗分享給大家,幫助大家避“坑”,讓買房成為快樂幸福的過程,而不是一地雞毛的擰巴。
全款買房
全款買入,最為簡單。
雙方只需考慮各自貢獻度即可。
最公平的辦法則是根據貢獻度佔據房地產相應的比例。
比如房款總額為500萬,男方及其家庭出資300萬,女方及其家庭出資200萬,則男方可佔60%產權,女方佔40%產權,當然如果男方願意給女方多一些比例也未嘗不可。
全款買房算賬就比較清晰明瞭,但是卻錯過了運用首套槓桿的機會,這可是國家給你的福利大禮包!
貸款買房
這是最為常見的方式,畢竟在一線城市一套房子動輒千萬,能全款的“土豪”並不多,再說有銀行的“低價”槓桿給你用,何樂而不為啊。
貸款買房要關注的細節就比較多了,西瓜姐給你一一講解:
1)房款怎麼算。
房款,肯定要分為兩部分,前期需要在首付貢獻度上分比例,後期則在還月供上進行分工。
首付一次性出,金額巨大,分清楚彼此的份額比較容易,難的還是月供這部分。
曾經有一則很誇張的新聞:30多年前,中國首批AA制夫妻是一對來自天津的老夫妻。
老爺子說:“我只要一進廚房做飯,她就在後面跟著,怕我偷她東西,昨天還說我偷了她一顆雞蛋,開啟家裡的冰箱,裡面食物擺放涇渭分明,一人用一層,每個雞蛋都做了記號,避免對方偷吃。“
如此徹底,很難讓人相信他們恩愛和睦。
所以,在婚後還貸這個分工上,各家還是得按實際情況算清楚,各人付出多少做好記錄和約定,省得後面“談錢傷感情”。
2)房本寫誰的名字。
北京限購,所以買房是需要購房資格的。
如果雙方都具備購房資格,可以根據情況在房本上寫一個人的名字,或者共有,約定彼此的份額。
劃重點:
如果兩人在未領證的前提下,共同成為一套房子的所有人,即這套房子的產權證上面有兩個人的名字,則兩人將不再具備單獨購房的資格。
簡單來說,就是未婚前兩個人每人都有一個購房資格,如果未婚合夥買房,則你們兩個人也只能買這一套房了,浪費了一個名額。
在辦理貸款時,二人成為共同借款人,根據銀行要求同時辦理強制執行公證,在銀行系統裡面兩人都留下了貸款記錄。
在北京“首房首貸”資格限定條件下,兩個人都將失去首套資格。
這個“首房首貸”資格有多寶貴,相信買過房的各位都非常清楚。
有一種情況下,房本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就是其中一方沒有購房資格,那麼在未婚的前提下就只能寫有購房資格一方的名字。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購房款是雙方出的,而房本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麼沒有出現在房本上的這方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呢?
針對這一點,法律是有規定的,如果婚前購房,一方可以提供出款證明,權益亦可受到保護。
若房產增值,則可享受增值部分的權益。證明出款證明的方式要明晰,如轉款備註用於共同購買某處房產等字眼,以此來明確各自的權益比例。
3)還款方式。
如果房本是一個人的名字,那麼肯定由本人來還款。
如果是兩個人共有,則需要協定由其中一方名下的銀行卡來還,銀行不支援兩張卡還一筆月供、分開扣款的行為。
至於是否需要分配各自承擔的金額,則私下約定。
若有約定,也可參照首付支付備註轉賬方法來界定。
未雨綢繆
婚前買房,房本寫誰的名字,寫幾個人的名字,是否成為共同借款人,要根據實際情況、購房成本以及未來的機會成本去綜合考量。
雙方感情好的時候,什麼事都好商量。
但生活總是充滿意外。
所以在可以談的時候把未來可能會存在的問題說明白,才是對感情最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