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被亂用、被閒置,應強制收回
“我愛我家”因違規代理出租保障性住房被處罰,“巴樂兔”平臺違規出租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被查,銀川市住建局終止出租公租房承租人的保障資格……近期,全國多起保障房違規轉租轉借行為遭查處。
眾所周知,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居民、城市新市民的住房困難,精心組織、安排、分配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具有很強的公益性、福利性。居民申請保障性住房,必須有嚴格的標準,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式和公示程式的。
保障性住房的推出,為很多中低收入階層,特別是低收入階層、城市新市民解決了住房問題,使所有居民都能做到居有所屋、住有所居,從而真正使每個人、每個家庭都能充分享受改革開放成果,享受經濟發展實惠,體現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卻出現了一些意想不到的現象,一些獲得了保障房的居民,頻現違規轉租轉借、長期空置等情況。部分享受政策紅利者當起“二房東”,將保障房高價轉租,有的甚至開起麻將館、按摩店。顯然,這是嚴重違背政府初衷、扭曲保障房“保障”含義的行為,必須堅決禁止、嚴厲打擊。
好的政策,必須得到好的落實,才能產生好的效果。保障房政策是一項好政策,制定的初衷,就是要解決中低收入階層和城市新市民的住房問題。要知道,按照目前各級政府的財力狀況,特別是地方政府的負債狀況,建設保障房的壓力是非常大的。但是,為了讓更多居民享受保障房福利,改善居住條件,各級政府還是想方設法多建保障房、提供保障房,一些地方還透過向開發企業購買商品房等作為保障房來滿足居民需要,但是,少數居民卻不動其情、感其恩,反而將其變成了牟利的工具,出現了高價轉租等方式,當起了保障房的“二房東”,有的則轉借給別人,或者長期閒置,如果不採取強有力的政策措施,會對保障房政策產生嚴重衝擊和影響,使本應獲得保障房的居民得不到政策照顧,不應獲得政策的居民卻在從中牟利。
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職能部門把關不嚴。在保障房的分配過程中,沒有嚴格把關,也沒有認真按照程式稽核,沒有做好充分的公示和聽取居民意見。不僅如此,有的還把保障房作為人情關係、貪汙腐敗的工具。
二是少數居民素質不高。保障房的核心是“保障”二字,是對那些確實買不起房、新進入城市的居民等提供保障服務。可是,少數居民利慾薰心,硬是把保障房當作牟利工具,出現不該出現的轉租轉借現象。
三是政策存在漏洞。不得不說,出現保障房被轉租轉借等方面的問題,說明在保障房的政策方面,還是存在漏洞的,給了少數居民鑽空子的空間。特別是那些擅長鑽空子者,更會透過各種手段,鑽保障房的政策空子。
如何才能杜絕此類問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強稽核、嚴格把關、更大範圍對申請保障房的居民進行公示等,無疑是非常重要的方面,也是必須改進的地方。但是,最關鍵的,還是要建立保障房申請使用的退出機制。亦即生活條件發生改變,居住條件有了明顯改善,已經不符合保障房分配條件的居民,要及時退出。如果是購置保障房的居民,應當補齊差價。一旦發生保障房轉租轉借的,如果是租賃房,立即收回。如果是出售房,按照市場價格補齊差價,否則,退還其已經繳納的房款,收回住房,且不對裝潢等做任何補償。
在此基礎上,加強對房產中介、租房平臺等的監管力度,凡是幫助居民對保障房進行出租、轉租的,從嚴處理。連續發現三次這種現象的,停業整頓。再次發生的,取消其營業執照。
對保障房領域發生的問題,決不能掉以輕心,也不能得過且過。保障房建設事關居民的生活問題,社會的穩定問題,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建設保障房,就是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就是為了實現共同富裕。如果在保障房的分配和使用中出現問題,就會影響保障房作用的發揮,影響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必須從嚴管理,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