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 年代初期,隨著越來越多的汽車首次出現在美國道路上,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猛增,尤其是與鐵路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相比。例如,在 1915 年,鐵路乘客中只有 199 人死亡,而駕車者和行人中有 6,600 人死亡。十年後,到 1925 年,鐵路死亡人數為 171 人,但駕車者和行人死亡人數為 21,900 人。
早在 1920 年代,國家安全委員會就試圖透過事故統計來引起人們對危險的關注。
確保美國人在路上的安全很快成為一個需要解決方案的問題。
有些是以汽車或道路設計的形式出現的,例如防碎擋風玻璃。其他人解決了司機的行為,無論是超速還是開車時喝酒。
然而,在實施改進方面存在不一致。第一個安全帶專利是在 1885 年授予的,但要讓司機和乘客經常使用它們還需要很多年的時間。
Patel 公司整理了一份安全里程碑清單,這些里程碑是從歷史記錄、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和史密森學會等政府機構以及美國汽車協會等非營利組織的檔案中收集的。
以下是多年來推出的重要創新,從交通訊號到安全帶。
倫敦交通訊號燈首次亮相
英國可以聲稱擁有第一個交通訊號,這些訊號被放置在倫敦議會大廈外。它們由氣體點燃並由警察手動控制。但它們本身可能是一種危險,容易爆炸並造成傷害。第一個電動交通燈於 1914 年在克利夫蘭首次亮相,這是一位美國警察的心血結晶。三路燈於 1930 年推出,黃色警告即將發生變化。
引入限速
康涅狄格州於 1901 年成為第一個實施汽車限速的州。機動車在城市中的行駛速度不能超過每小時 12 英里,在農村不能超過每小時 15 英里。一個國家高速公路限速在1974年在尼克松總統55英里每小時設定。推動力不是安全,而是節省汽油。這是由歐佩克對美國實施的石油禁運引發的,因為美國支援以色列。但一年內死亡人數下降了 16.4%,從 1973 年的 54,052 人下降到 1974 年的 45,196 人。然後在 1987 年,國會批准允許各州將高速公路限速提高到 65 英里/小時。
繫好安全帶
第一個車輛安全帶是為計程車設計的,旨在保證紐約市遊客在遊覽景點時的安全。據美國汽車協會報道,它看起來像是攀爬安全帶。改變生活的創新出現在 1959 年,當時為沃爾沃工作的前航空航天工程師Nils Bohlin發明了三點式安全帶。沃爾沃以一種戲劇性的姿態將設計公之於眾,以便其他製造商可以免費複製它。當 Bohlin 於 2002 年去世時,沃爾沃估計他的創新在 40 多年裡挽救了超過 100 萬人的生命。1968 年,聯邦政府規定所有新車都必須系安全帶——這是一系列安全標準之一, 1974 年——紐約通過了第一部法律,要求坐在前座的人使用它們。
摩托車手需要的頭盔
1967 年,聯邦政府開始將一些高速公路安全資金用於對摩托車騎手實施頭盔要求的各州。不到 10 年之後,即 1976 年,國會取消了對不遵守規定處以罰款的權力,因此一些州開始僅對年輕或新騎手實施法律。今天,大約一半的州要求所有騎摩托車的人都戴頭盔,而另一半州只對部分騎手進行監管,或者根本沒有法律。新罕布什爾州、伊利諾伊州、愛荷華州和新罕布什爾州沒有要求。
紐約頒佈酒後駕駛法
第一個醉駕的法律頒佈在紐約於1910年,但就在最近的1985年,這是法律對酒後駕車在美國26個州提供的驅動程式是不是醉酒駕車。反對酒後駕車的母親於 1980 年由一名 13 歲的女子被一名醉酒司機殺害的婦女成立,並繼續遊說將 0.8% 的血液酒精濃度作為司機的臨界值。酒後駕車者有時會被要求在他們的汽車中安裝點火聯鎖呼吸分析儀。除非駕駛員在呼吸後透過測試,否則該鎖可防止車輛啟動。
為挽救生命而設計的安全氣囊
安全氣囊最早於 1951 年問世。直到 1998 年,前部安全氣囊才成為所有新車的標準裝備;以及 1999 年的 SUV、皮卡車和廂式貨車。側面安全氣囊不是必需的,但通常包括在內。研究表明,正面安全氣囊使正面碰撞中的駕駛員死亡人數減少了 29%。側面安全氣囊可將駕駛員側碰撞中的死亡人數減少 37%。根據美國國家公路運輸安全管理局的資料,從 1987 年到 2017 年,前排安全氣囊挽救了 50,000 多人的生命。
與騎腳踏車的人、行人共用道路
在第一車禍發生在1896年時,汽車和腳踏車在紐約市相撞,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資料。從那時起,從 1932 年(首次記錄死亡人數估計值時)到 2008 年,約有 53,000 名騎腳踏車的人在事故中喪生。最近,在 2019 年,846 名騎腳踏車的人、6,205 名行人和 5,014 名騎摩托車的人死於車禍。Share the Road 運動旨在透過提醒司機騎腳踏車的人、行人和騎摩托車的人也有上路的權利來減少死亡人數。但戰鬥仍在繼續,紐約市標誌性的布魯克林大橋上的腳踏車專用車道受到了許多騎腳踏車的人的熱烈歡迎,但來自司機的投訴增多。
汽車座椅讓兒童在行駛的汽車中保持安全
第一個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是簡陋的,旨在讓兒童保持靜止,但沒有任何真正的安全功能。到 1960 年代初,座椅採用金屬框架,隨後採用填充墊以在碰撞中保護兒童。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於 1971 年強制要求座椅配備安全帶和安全帶。今天,儘管法律各不相同,但所有 50 個州都要求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和加高座椅。大約一半需要 2 歲以下的兒童乘坐面向後的兒童安全座椅。
防碎擋風玻璃可防止玻璃碎片
在第一擋風玻璃和窗戶都容易打碎的碰撞,分裂成參差不齊的部分,可能會導致嚴重的傷害,甚至死亡。到 1926 年,Stutz Motor Car Company 將電線插入擋風玻璃以減少它們斷裂的可能性。後來,防碎擋風玻璃由被一層賽璐珞或塑膠薄膜隔開的玻璃片組成,就像 1928 年安裝在福特 A 型汽車和 1930 年安裝在通用汽車凱迪拉克上的玻璃一樣。聯邦法律要求擋風玻璃由層壓安全製成玻璃。
改進的防抱死制動器
防抱死制動器在每個車輪上使用感測器,因此車輪不會停止轉動。牽引力控制限制了車輪旋轉的程度。然後,一項聯邦法規要求對所有乘用車和輕型卡車進行電子穩定控制。計算機分別控制每個車輪的制動。美國國家公路運輸安全管理局估計,該技術在 2008 年至 2010 年間挽救了 2,000 多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