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一隻貓,初衷是為了捉老鼠。可貓不遂人願,它不捉老鼠,反倒怕老鼠。為此,我把貓關在籠子裡好幾天,作為懲罰。幾天過後,就把它放了出來。往日我坐在沙發上,它必定會跑到我懷裡了。自從我關了它禁閉出來後,總是用兇巴巴的眼神看著我。我上前抱它,它用爪子撓我。
想來它是記仇了,我就把此事告訴了養貓的朋友。我朋友笑話了我大半天,現下的貓都是捧在手心裡的寶貝,你竟然讓它去捉老鼠,咋想的。十個貓有九個都不會抓老鼠,可能有八個是怕老鼠的。城市裡養的大多數是寵物貓,基本是為了解悶,陪伴而養的。要是別人知道你養貓去捉老鼠,沒準還被人罵呢?
我並不認為做錯了,貓的職責本就是捉老鼠,除害的呀。可隨著大環境的影響之下,貓咪成了人們的寵物,有些人甚至當作自己的孩子,嬌貴得很。糧食呢也是各種精緻的貓糧,這種條件下養的貓大機率是不會幫我捉老鼠的啦。
貓依靠不了啦,我只好買來老鼠藥,老鼠鉗子自己捉老鼠,我還得把貓咪保護起來,生怕它去吃了藥,碰到了鉗子。
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我家的貓咪才願意讓我擼它,願意躺在我的懷裡。真是一隻傲嬌的貓咪,我先生說我養了個“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