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期間,作為一個農業國的我們,成為了工業國日本的侵略物件,這是讓人無奈的事實。但是與此同時我們也得到了一些歐洲工業國的幫助,比如德意志,德意志在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和中國合作緊密,一方面德意志需要進口中國的工業原材料,一方面我們從德意志引進了大量的武器裝備。
各種山炮,野炮,迫擊炮,榴彈炮,幾乎應有盡有。在輕機槍的選擇上,我們經過抉擇,選擇了當時世界一流的捷克造機槍,而當時德軍的MG型機槍已經問世了,為什麼我們沒有選擇德軍的MG機槍呢?
在中德的蜜月期,我們從德國引進了馬瑟1924型步槍,這種步槍更適合裝備國軍,後來我們自己仿製出來,大量生產,這就是中正式步槍。它在400米外可以殺傷敵軍,而且殺傷力比日軍的38式步槍大多了。而重機槍方面,我們選擇了捷克造,而不是當時德國重點向我們推薦的MG型機槍。
MG型機槍分為好幾種,其中MG 15可以做到每分鐘射速650發,MG34型的射速更可以高達每分鐘1000發,堪稱是世界頂級的輕機槍。但是這種射速卻成為了我們選擇的負擔,射速太快會浪費彈藥,提高戰場的成本,於是最終我們還是選擇了捷克造。
捷克式輕機槍,是二戰期間我們步兵裝備的主力武器,它的產量達到了4萬挺,它的射速可以達到500發每分鐘,射程1500米。它的射速雖然較低,但是對於當時彈藥相對緊缺的我們來說,是更加適合戰場需求的裝備。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