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節有兩個含義:第一個含義是達到和諧,第二個含義是證明和諧。
你我他的心靈都是達到和諧的,你我他的行為也該達到和諧的,不過我們並不清楚彼此的內心真實情況,所以我們應該制定一個嫁接內外的禮節。
父母與子女的情感,丈夫與妻子的情感,朋友與朋友的情感,人類與萬物的情感,情感和情感是等同的,就不存在禮節的偏心。
親情與愛情與友情與同情,是世間萬物可認同的感情。
如果沒有這些情感的規範,也就連線不起所謂的和諧,在每一個階層,在每一個角落,都應該要達到和諧且證明和諧,然而只有情感般等同的可做到。
無序的東西不可能融入情感,有序的東西方可以踐行情感。
一夫一妻,後輩有識,一夫多妻,後輩有識,一妻多夫,後輩有識。一夫一妻之後輩無須證明,一夫多妻之後輩無須證明,一妻多夫之後輩須要證明。
禮節與內在本來是一條直線,步步沒有差異,步步沒有蔽目。沒有差異是因為,等同大家內心的和諧的本來就是之趨向之理,只有如情感之禮節可以與此一致(因為必須有禮節)。
沒有蔽目是因為,說明大家內心的和諧與禮節的一致不存遮掩,因為存有遮掩的話就不能叫一致(因為“必須”也必須)。
對於長輩,之所以要尊敬,是因為有不尊敬的,所以要有禮;對於晚輩,之所以要愛護,是因為有不愛護的,所以要有禮;對於平輩,之所以要平等,是因為有不平等的,所以要有禮。
男女有別,授受不親,友情之親當有遠貌,愛情之親當有近貌。
同性相斥,異性相吸,友情之因直觀有友,戀情之因直觀有戀。
尊卑次序不可無,禮節如情不可除。
內心既然是明白的,禮節也應是明白的。
內心如情,時時知情,情時時清楚,禮節如情,時時知情,情時時清楚,方是內心之本,方是禮節之貌。
謂之清楚,在於輕重,此情有重於彼情,此情為重為清楚。
人融三姓之愛情始與疏:第一姓為,相守,第二姓,為可信,第三姓,為失信,則為愛情之疏,可為愛情之始。
禮有位置之後,才講禮無格局,“無格局”若有格局,一倒層層皆將倒。
本來可以做到的,你不做,這不是不能做,是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