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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中,有句話說得好,有風不可使盡,有情不可用盡。
與人交往,不可太極端,也不能太偏激,而是需要走中間路線,保持不偏不倚的姿態。進,能有朋友在旁,退,能夠留有餘地。
只不過,現代人的交往方式都偏向於“極端”。要不就是跟別人斷絕關係,老死不相往來,要不就是好到天天膩在一起,跟糖豆一般。
這兩種做法,都會對人情關係造成巨大的影響。過分疏遠,則會江湖路遠,再不相見。過分靠近,則會算計頻頻,容易互相傷害。
最好的做法,應該是若即若離。我不故意靠近你,而我也不故意遠離你,反正你我之間保持適當的距離就好。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就採取這樣的做法,既不到別人家拜訪,也討厭別人來自己家。
其實,這種做法特別符合現代人“做減法”的觀念。可以說,能夠這麼做的人,十有八九是以下4類人。
02
第一類人:不想招惹是非矛盾的人。
有道是“做多錯多,多言必失。”
你跟別人交往的次數一多,那你自然就會犯錯誤。你說話不留餘地,自然就會招惹是非和矛盾。一個“少”字,值得我們好好地品讀和參悟。
大多人都認為“交朋友”的本質就是多與別人往來。殊不知,往來的次數越多,你們倆之間的矛盾就會越激烈。到最後,朋友就會演化為仇人。
為什麼古人常說“是非只為多開口,煩惱皆因強出頭”呢?
做事太顯眼,或者跟別人來往太密切,終究不是什麼好事。
試想,你習慣到別人家去,別人也經常來你的家,那你們之間不就出現“厭惡感”了嗎?
別人嫌棄你帶的禮物不夠好,你嫌棄別人太髒。這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短期內能夠保持得很好,可從長期的情況來說,就只會越來越差。
所以說,不到別人家去,也不讓別人來自己家,這才能少招惹矛盾。
03
第二類人:喜歡安靜獨處的人。
在你看來,做人是安靜點比較好呢?還是喧鬧點比較好呢?
很喜歡這麼一句話,前半生,鬧市賺錢。後半生,靜處安身。
年輕的時候,我們不妨好好賺錢,置身於喧鬧的都市當中。這,便是“做加法”的人生。沒有做過加法,自然就不會做減法。
有所經歷之後,我們終究會嚮往安靜獨處的生活,讓自己迴歸到平淡的生活裡面。這,便是做“減法”的人生。已然經歷過,才能更好地做減法。
尤其是現代人,整日繁忙不休,終日勤勤懇懇,一點休息的時候都沒有。如此,又有誰喜歡別人來自己家做客呢?
當別人來我們家的時候,我們既需要花時間招呼他們,也需要花精力跟別人交談。這,真的有必要嗎?
做人,與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些時候,選擇“安靜獨處”,也許會讓我們活得更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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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人:被人傷害過的人。
為什麼有些人特別討厭與人交往呢?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們曾經被人傷害過。
同行的老張原本是一個社交達人,整日東奔西走,就是為了擴充套件人脈,也為了可以交朋友。只不過,和他相交的每一個朋友,都不見得有什麼真感情。
有一次,老張生病了,恰好資金不夠,所以他就找身邊的人借錢。誰知道,這些人一個個都選擇作壁上觀,甚至有些人還裝作不認識老張。
也許,唯有人有過卑微的經歷,才會徹底看透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經歷了這件事之後,老張也變得不怎麼喜歡與人交往了。在他看來,把“真感情”留給家人妻兒,這才是正道。
要知道,你對別人好,也不見得別人會對你好。如此,為何我們非要那麼執著呢?做人太執著,並非是好事。既然如此,那我們就該放手,別管他人太多,好好地過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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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類人:“感情精準”的人。
在如今這個社會,如果我們經常把“真感情”放在嘴邊,相信別人會瞧不上我們,認為我們的行為做法過分天真。
如此,我們不妨做一個“感情精準”的人。真感情,不該留給陌生人,也不該留給過客,而是需要留給值得我們為之付出的人。
對於該講利益的人,我們不能與之談感情。對於該講感情的人,我們不要一味談利益。
就拿“到不到別人家”這件事來說。如果你我雙方感情不錯,那為何非要相互打攪呢?
喜歡到別人家去的人,只有這麼兩類。一類人,推銷產品,做銷售的人。另一類人,找人借錢,軟磨硬泡的人。
對於這兩類人,還是不要走得太近比較好。前者會讓你入套,後者會讓你人財兩空。一切,都划不來。
做人,就該把精力花在值得的事兒上。交往,就該好好對待愛我們的人。一切,僅此而已。
文/舒山有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