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術交底卡
分部分項名稱 任務單編號: 外貼瓷磚安全技術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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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班組工人操作前應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 2、不得酒後作業、帶病作業。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繫好下頦帶,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2m以上(含2m)]施工時,必須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擲物料,嚴禁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4、對腳手架使用,作業前應先檢查腳手架和跳板是否牢固可行,符合使用要求。凡不合格者應及時處理,否則不得上架施工。腳手架上的人數和堆放材料不得過多和集中堆放,且不得超過腳手架工程規定的荷載。 5、交叉作業時,在同一部位上下應避免垂直交叉作業,防止墜物傷人。 6、安全用電,現場臨時照明用電和施工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規定。 7、切割瓷磚時,應戴防護眼鏡和防護手套。 8、高處作業時,材料碼放必須平穩整齊。嚴禁從高處向下方投擲或者從低處向高處投擲物料、工具。 9、下班後做到斷電、滅火、活完料淨場地清。 10、禁止酒後作業及在施工現場吸菸。 對 以 上 款 條 所 包 含的 內 容 及 籤 發 的 安全 技 術交 底、整 改 通 知 必 須 在 施 工 前第一時間整改到位,消除一切安全隱患。整改完畢後,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檢查。對貼瓷磚於工種違規操作、違章指揮、野蠻施工、不服從管理、整改不到位、拒不 整 改 等 違 規 行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要承 擔全部 責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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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簽字: |
安全員簽字: |
講解時間: 年 月 日 |
班組人員簽字: |
接受任務負責人簽名字: |
單位工程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