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2年,在甘肅曾經出土了一份“居延漢簡”,這份漢簡當中竟然包含了一份通緝令,這也是目前為止,我國發現最早的通緝令。
那麼這份通緝令長什麼樣子呢?難道真的畫著古人的樣貌嗎?
這份記錄叫做《甘露二年丞相御史書》,是由朝廷丞相御史府製作的通緝令,是一份“丞相級別”的犯罪記錄,可見這份通緝令在當時的分量。
通緝令中通緝的是一名叫“外人”的婢女,當時漢武帝的第四子劉胥因為詛咒案自殺,朝廷為了追查餘黨,這才釋出了這份通緝令。
通緝令中並沒有畫像,由於那時候的紙張還沒有普及,所以其實這份通緝令所使用的是竹簡,而想要在竹簡上繪畫出犯人的樣貌,的確非常困難。
這份通緝令有兩部分,前半部分主要描述犯人的姓名、樣貌,其中甚至精確到犯人的臉型、身形、髮色等,對犯人的外貌描述極盡筆力。
後半部分就主要記錄了這張通緝令在各個區縣層層通關的記錄,哪些對方發現了疑似犯人的蹤跡,哪些地方沒有異常等,都描述得一清二楚。
後來隨著時代的演變,紙張開始普及,人們作畫更加普遍,通緝令也就開始逐漸繪畫上了犯人的樣貌。從唐朝之後,通緝令上就出現了畫像,以便於人們辨認。
我們時常在電視劇中看到抓捕犯人的通緝令,一般都由官府張貼在牆上,這時候百姓都會圍過來議論紛紛。
只見牆上的通緝令只用非常抽象簡陋的方法描述出犯人的樣貌,要麼是寥寥幾筆,要麼是誇張醜陋。
這個時候大部分人都會有一個疑惑,老百姓們真的能認出來犯人嗎?
當然了,電視劇中為了省事,都是隨意畫兩筆敷衍一下觀眾,真實的古代通緝令會著重畫出犯人的長相,至少會將特徵體現出來。
不過說實話,特徵畫得再具體,也不可能跟犯人一比一還原,按照這樣的通緝令尋人,能找到犯人的機率非常低,這種通緝令的弊端非常多。
首先就是時效性的問題。
我們知道,現代的技術非常發達,想要尋人,只需要在網路上釋出資訊就可以了,甚至時光再倒退幾十年,也可以將通緝令影印出來,然後張貼在大街小巷。
但是古人卻沒有這樣的技術,那怎麼辦呢?那就需要師爺出山手動畫像了。
一般師爺會先畫上犯人的樣貌,然後再具體描述犯人的長相、特點等,最後再說明所犯何事,那麼這裡就有個問題:
因為畫像需要透過省市府州縣等層層張貼,需求量是十分龐大的。
所以師爺畫像的時候幾乎要把手累斷,如果衙門有條件的話,也許會僱幾個秀才幫忙一起畫,如果沒有條件,那就只能乾等著師爺畫完。
這樣就會錯過抓捕犯人的最佳時機,等到師爺全都畫完了,犯人肯定也跑得差不多了。也許會有老百姓能夠提供一些線索,但是等到官員們追查過去,犯人已經沒有了蹤跡。
其次,老百姓不識字,就更加增加了尋找犯人的困難,古代沒有義務教育普及,普通的老百姓大字不識一個,出來圍觀通緝令,也是大多看個熱鬧。
官府也知道這一情況,一般也會派出人員去村莊中講解,不過因為地方村莊又多又亂,一來並不能各個小村小戶都能顧及到,二來百姓口口相傳之間也免不了導致資訊錯亂。
所以其實通緝令在村莊中的作用有限。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最致命的問題,古代沒有電腦,無法準確地獲知犯人的樣貌,所以其實師爺畫像的時候,是根據目擊證人描述的外貌一通瞎畫。
那麼畫出來的畫像可想而知,根據別人的描述,這個犯人有可能是奇形怪狀,也有可能異常抽象,還有的犯人甚至長了兩個頭,根本不像個人。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師爺是按照犯人真實樣貌畫的,那最上級的師爺畫完畫像以後,下級府縣的師爺再比著畫,一級一級傳下去,畫像中的人就更難辨認了。
因為畫像一般也只能強調犯人的特徵,無法畫出真實的樣貌,所以很多百姓看到跟通緝令上的畫像相似的人,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抓到衙門再說。
南宋時期,就曾發生過認錯犯人的事:
當時一個叫做林駙祖的秀才好端端地在大街上走著,突然被官兵抓起來了,非說他就是文天祥。
林駙祖氣的破口大罵,直言認錯人了,但是官兵根本不聽這些,畢竟衙門裡喊冤的人多了去了。
官兵一路將他押到了京城,京城的衙門拿出畫像一看,還真就長得一模一樣,當即就要扔進大牢。
好在這時候,有位在門口路過的鄉親認出了林駙祖,證明了他的確不是文天祥,官府這才放人。
後來林駙祖找到文天祥,告訴了他被官府錯認的事,文天祥還因此寫了首詞大罵官員眼瞎。
那麼我們知道了通緝令的弊端了,也就是說依靠通緝令抓到犯人的可能性並不是那麼大,那麼為什麼官府還要費勁張貼通緝令呢?
官府當然也不是傻子。
雖說有弊端,但是也有一定的好處,否則通緝令不可能延續了幾千年還流傳至今,當然了,這種好處也僅僅限於古代。
古代的交通並不發達,並且人口也沒有那麼密集,所以師爺畫像慢沒錯,犯人跑得也慢,並且官府抓捕犯人可以騎馬。
騎馬不但費錢,還格外引人注目,那麼犯人肯定是不能騎馬了,除了馬之外,也沒有什麼比較快的交通工具了。
另外,古人雖說沒有身份證號,但是卻需要“通關文牒”,這個通關文牒可不是隻有出城才有,上到省市,下到村莊都需要出示。
古代設有里長、亭長、鄉長等基屋單位,出個門相當於要先向街道處打報告再向上報審,上面同意之後就會開路引。
這個路引非常重要,上面會詳細寫明出行人的戶籍所在地,去往何方,因何而去,何時歸來,只要多待一天,馬上就會被扣押。
每個關卡都會設定“收費站”,查驗比現在還嚴,只要工作的官員看到通緝令上有這個名字,必定會立即報告縣衙。
也有人說,那我不進城,躲在鄉村的路邊或者馬棚睡覺不就可以了嗎?其實這個辦法更行不通。
不光進村的時候需要路引,租房、住店都需要路引,夜晚之後就會宵禁,如果打更的人半夜還看到外面有人,那就說明這個人不正常,不把人扭送到官府才怪。
另外,古代的村莊大部分是“家族式”的村莊,一個村子就那麼幾個人,大部分還都是宗族親戚,聯絡比較密切。
如果突然之間多了一個陌生人,鄉親們都會格外警惕,如果這個人有反常,自然是先送到官府去。
一旦發現是犯人,那就別想逃掉了,古代由於階層制度嚴明,砍頭、誅九族等刑罰的存在,也是震懾人們的一大原因。
別說是陌生人了,就算是自家人,為了不被牽連,發現以後,也會選擇將犯人交出去。
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將皇權集中,發明了“連坐”的制度,這種連坐制度一直持續到清朝滅亡才結束。
所以在這種殘酷的封建制度下,就算你想包庇犯人,其他的親戚們也不允許,一旦有人告發,那麼極有可能被株連。
另外,古代常常流行一句話:“重金之下必有勇夫”,這話說得沒錯。
在《資治通鑑》中就曾經記載了這樣一段話:“詔天下有能告殺人者,賞錢五萬”,五萬錢可真不是一個小數目。
很多古代不是很富裕的百姓人家,全家一年的花銷可能也就幾百個銅板了,那麼5萬錢相當於現在的上百萬的購買力。
這筆錢能讓全家人一輩子吃喝不愁,也有些通緝令只要是提供線索就會有獎勵,所以也有些村民碰上跟畫像相似的人,二話不說先扭送官府,萬一是個逃犯呢?
其實綜合來看,這個通緝令的指望老百姓去抓到犯人只是其中一個目的,更大一部分原因是為了讓官府警惕。
犯人一旦流竄,如果各地府縣都開始戒備的話,那犯人幾乎是寸步難行。
各地官府會根據畫像抓來很多比較相像的人,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犯人,透過對比審問以後就能得知了。
那麼這樣的確是能抓到犯人,但是也就造成了抓錯率極高,很多地方腐敗的衙門為了跟上面有交代,對抓捕來的人屈打成招者不在少數。
也有的確實抓到了犯人,但是一對比跟畫像沒有半點相似之處,這就比較尷尬了。
所以其實古代的各種看似不是很科學的制度,實則都有它存在的意義,雖說功效不是很高,但是搭配上古代殘酷的封建制度,反而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