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身份證原件以及辦理購房提取時所提供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發票、契稅完稅憑證等相關材料原件(購房型別不同,提供的材料不同,具體請參照北京住房公積金網—辦事指南—公積金提取);若產權人為配偶且住房公積金系統未關聯配偶資訊的,還需提供婚姻證明原件,填寫《個人資訊變更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501),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任意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單位經辦人辦理的,除了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個人資訊變更申請表》(住房公積金錶501)加蓋單位公章,並由變更人本人在“個人住房資訊核查授權、承諾書”申請人處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