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其實就是因特網接入服務,指的是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的單位,簡稱ISP。如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等網際網路運營單位及其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和下屬的組建區域網的專線單位。從事因特網接入服務,就需要申請ISP經營許可證。
哪些業務需要辦理ISP經營許可證
企業從事:網站域名/ip備案服務,小區寬頻,專線接入,樓宇接入,寬頻運營等經營業務的需要辦理ISP經營許可證。
證書全名:ISP許可證
事項型別:行政許可
受理機構:企業註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通訊管理局進行審批
決定機構:工信部
辦理方式:本審批事項採用電子政務方式,透過《工業和資訊化部政務服務行政許可業務受理系統》提交申請材料。
辦理時限:電信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予以批准的,頒發《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年檢要求:省內證每年1-3月年檢,跨地區證每年3-6月年檢
有效期限:ISP經營許可證使用年限為5年、5年後需要辦理續期(每年年檢)
B14-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業務簡介
是指利用接入伺服器和相應的軟硬體資源建立業務節點,並利用公用電信 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網際網路骨幹網相連線,為各類使用者提供接入網際網路的服務。使用者可以利用公用通道 信網或其他接入手段連線到其業務節點,並透過該節點接入網際網路。
業務要點
(1)業務伺服器必須設定在申請的業務覆蓋範圍內。
(2)業務伺服器及頻寬不得層層轉租。
(3)在未取得相應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時,不得自建電信傳輸網路設施,只能 租用已取得相應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經營者提供的網路設施
常見案例
長城寬頻、鵬博士、光環新網等公司面向企業客戶提供的網站接入服務; 透過撥號接入、寬頻/專線接入等方式或其它接入方式為普通上網使用者提供的上網服務。
申請基本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萬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經營的第一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人民幣(經營者不涉及外資)
三、有與其開展經營活動的經驗和專業人員
四、申請公司名下提供三名人員一個月的社保記錄
五、申請公司名下是否有網站備案、網站是否存在有償資訊服務欄目。
六、申請公司所有股東往下追溯到自然人終止,確認申請公司所有股東是否含有境外資產。
七、有必要的經營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八、有為使用者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和能力
九、健全的網路與資訊保安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資訊保安保密管理制度、使用者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十、公司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十一、國家規定的其它條件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ISP證-必讀知識許可概述
資質全名:第二類增資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
審批機構:工信部工信部-省管局複審
稽核時間:系統評測後90個工作日
年檢要求:省內證每年1-3月年檢,全國證每年3-6月年檢;
有效期限:5年
業務應用:利用接入伺服器和相應的軟硬體資源建立業務節點,並利用公用電信基礎設施將業務節點與因特網骨幹網相連線,為各類使用者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使用者可以利用公用電話網或其它接入手段連線到其業務節點,並透過該節點接入因特網。
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主要有兩種應用,一是為因特網資訊服務業務(因特網資訊服務)經營者等利用因特網從事資訊內容提供、網上交易、線上應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二是為普通上網使用者等需要上網獲得相關服務的使用者提供接入因特網的服務。
客戶準備材料清單:
一、資訊通用表格
二、社保人員資訊(至少三名社保人員):
三、提供電子檔檔案或掃描件列表:
材料名稱 |
具體要求 |
|
1 |
營業執照掃描件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範圍”應載明包括“經營電信業務”或者“增值電信業務”相關字樣或列舉出本次申請的電信業務種類。 |
2 |
法人 |
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
3 |
股東 |
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所有股東、法人股東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
4 |
技術員 |
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需在社保名單) |
5 |
客服 |
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需在社保名單) |
6 |
負責人 |
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需在社保名單) |
7 |
一、單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基本情況 二、職工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 |
公司3名人員連續1個月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需要社保局蓋章,建議優先準備其他材料,社保蓋章日期易過期。 |
8 |
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
請提供掃描件(模板會單獨傳送給客戶) |
9 |
股東追溯不涉及外資承諾書 |
需要法人親自手抄相關條款並請提供掃描件(模板會單獨傳送給客戶) |
10 |
域名證書 |
域名註冊證書電子檔,域名所有人與申請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書單位的抬頭一致、提供對應網站的IP、網站接入商單位抬頭。 |
11 |
託管商接入協議 |
伺服器或雲伺服器的服務合同 |
12 |
前置審批檔案 |
涉及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應當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稽核的批准檔案; 涉及電子公告服務的,必須專項申請。 |
13 |
其它材料 |
其它需要法人簽署的檔案材料。 |
注:
所有材料優先提供彩色掃描件,紙質請儲存、身份證為正反兩面,短期內如公司有工商變更計劃,請提前告知。
協助準備材料清單:
1、《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公司概況介紹文件》
3、《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並公司蓋章)
4、《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前置審批評估》
5、《網路與資訊保安保障措施》
6、《網路與資訊保安的承諾書》
7、《網路技術方案》
8、《網路拓撲圖及簡要說明》
9、《技術實施方案》
10、《依法經營電信業務承諾書》
11、《為使用者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措施》
12、《市場調研分析》
13、《業務可行性研究報告》
14、《業務發展和實施計劃》
15、《預期服務質量》
16、《投資分析》
17、《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18、《股東追溯不涉及外資承諾書》
19、《網站、APP等應用規範評估及整改》
20、《伺服器接入商名稱、覆蓋機房節點位置、IP地址材料》
21、《部署IDC/ISP網站備案管理系統》
22、《部署IDC/ISP資訊保安管理系統》
23、《部署IDC/ISP接入資源管理平臺》
24、《IDC機房執行安全評測》三套系統透過工信部評測後,接入工信部或通訊管理局下發的介面開始正式使用。
25、《與基礎運營商簽署的機房租賃協議》(自建機房需先透過機房評測)
26、《電信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