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譜”原來是指樂師在演奏中不看樂譜,技藝高超。現在,“不靠譜”多引申為這個人或者機構不可靠,不值得相信和託付的意思。
筆者評價2021年的中國銀行“不靠譜”主要基於兩次監管部門的處罰公告,下面所說的兩份公告確實讓筆者“開了眼”:多少年了,都沒有人違反的行業禁令,卻被中國銀行連續觸碰,確實讓筆者感覺這家銀行有點“不靠譜”。
不盡職造成防疫專項貸款被挪用
2019年底,新冠疫情突如其來,全國各行各業的許多人變身“逆行者”,為疫情防護貢獻了全部力量甚至生命。
但是,近期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中國銀行駐馬店分行竟然因為審查不盡職,造成了防疫專項貸款被挪用。河南銀保監局駐馬店分局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駐銀保監罰決字〔2021〕8號、9號、14號)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分行存在貸款“三查”不盡職造成防疫專項貸款資金部分被挪用的違法違規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駐馬店銀保監分局對其罰款35萬元。
宋翔和周超分別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駐馬店分行貸款“三查”不盡職造成防疫專項貸款資金部分被挪用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和直接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駐馬店銀保監分局對其警告。
防疫專項貸款資金在一定程度上說就是“救命錢”。疫情暴發之後,人民銀行提供貸款額度,財政進行“貼息”優惠,有訊息稱,企業實際負擔的融資成本可能不高於1.6%。這些專項貸款要求用於疫情防控相關生產經營活動,保障疫情防控相關重要醫用、生活物資的充分供給,就是為了讓疫情防控重點企業把“錢”用到刀刃上。多少年來,銀行一直說要對發放的貸款做到“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管理”,把信貸風險做到有效管控。而企業挪用“救命”用的貸款資金,中國銀行駐馬店分行卻疏於審查,重要的專項資金尚且如此,其他貸款質量究竟如何?這事件嚴重性如何?
付假人民幣給客戶
你相信銀行嗎?從銀行櫃檯或者ATM自動取款機上取出的現金,你會帶著驗鈔機,一張張驗看嗎?
對於絕大多數人,都是相信銀行的。雖然,有人對銀行推薦下買的“理財產品變成保險”不滿意,有人對銀行銷售的理財和基金產品收益不滿意,但是誰說自己在銀行裡面取到了“假幣”,往往都是會遭到嘲笑:銀行只會沒收假幣,怎麼會把假幣再給客戶呢?
事情就是這樣的,央行官網11月30日公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遼源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資訊公示表顯示,中國銀行遼源分行因對外誤付假人民幣給客戶,央行遼源市中心支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遼源分行處以警告,並處罰款3萬元,處罰日期2021年11月25日。
這個處罰一出來,很多人都覺得對中國銀行長久以來的信任感都已經崩塌:難道,下一次去中國銀行取款,要自己帶著驗鈔機嗎?進一步說,櫃檯還好說,去中國銀行的ATM機取錢,驗鈔機電源插哪裡?
3萬的罰款,似乎輕了些。這事件不僅僅是反應了中國銀行內部管理不善,更重要的是中國銀行遼源支行的這個行為造成的惡劣後果,讓客戶特別是普通的老百姓,可能對中國銀行業的現金業務“無條件”信任的基礎發生了動搖,進而會增加全金融行業的溝通成本和運營成本。
問題頻出的原因何在?
說實話,這幾年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銀行的收入不像前幾年那麼高,銀行人自己覺得也沒有前幾年那麼風光。
以筆者所在的山東省為例,在知乎上一個高贊答案曾經惹來不少關注。
在第一次回答的時候,2019年校招入職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的小夥子表示,收入雖然不高,可是很有信心地表示“我也看到山東中行逐漸從低谷中慢慢走出來,越來越好”。
可是2020年4月,他離職後說了下面的話:“大約就是三年的個貸經理、五年的大堂經理到手工資三千三百多”,咋也算不上高薪了。
最後,他又補了一刀,可謂扎心,“另外說一句,辭職要趁早,來來回回改材料跑來跑去籤二十五六個字,少說整個流程也要一個半月,不要因為這個耽誤入職”。
“哀莫大過心死”,當員工以在中國銀行為負累,提醒別人“辭職要趁早”的時候,反映了這家銀行員工關係處理得有多差。當然,錢多有錢多的幹法,錢少有錢少的幹法,不能因為拿錢少就說上面犯的錯誤是情有可原的。
在這樣的時候,中國銀行的各級領導者更需要站出來,“拆下肋骨當火把,捧出靈魂來燃燒”,而不是自己吃完“雞肉”,給基層員工灌下一碗碗的“雞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