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奧斯汀(Jane Austen),1775年—1817年,英國漢普郡人,被譽為與莎士比亞齊名的英國女作家,著有《傲慢與偏見》、《理智與情感》、《愛瑪》等。
除了留下的名著外,簡·奧斯汀常被人津津樂道的另一點是:她終身未婚。
那可是在兩百多年前哦,可以想象一個終身未婚的女性承受了多大的社會壓力和流言蜚語。
電影《成為簡·奧斯汀》講述了簡·奧斯汀一生中唯一的一段愛情故事。故事也非常簡單:年輕的簡·奧斯汀與聰明帥氣狡黠的律師湯姆·勒弗羅伊相愛。不過在那個年代,結婚更多的是為了財產。
不幸的是,那個時候簡·奧斯汀和湯姆·勒弗羅伊,兩個人兩個家庭都很窮。於是兩個家庭都反對,特別是湯姆·勒弗羅伊的家庭。和簡·奧斯汀結婚,意味著湯姆·勒弗羅伊失去他舅舅的支助,同時意味著他的家庭失去經濟來源。
事實,和電影中都一樣,有情人並未成眷屬。
電影中還安排了“私奔”情節。有意思的是簡·奧斯汀放棄一切去私奔,卻又在發現一旦私奔,湯姆·勒弗羅伊將失去經濟來源,可能無法養活父母兄弟姐妹後,毅然決然地放棄了私奔,重新回到家裡。
我不知道“私奔”是否屬實,但我確信這會是簡的所作所為。一個能寫下偉大小說的女性,必然是一位感性理性雙高的女性。她對婚姻對愛情看得通透。她知道,在現在的愛情烈焰下,湯姆可以為了她捨棄一切。然而蜜月期過後面對婚姻的繁瑣平凡,失去了一切的湯姆會不會後悔會不會抱怨?會不會感覺對父母家人很虧欠而自責?而如果婚姻中有一人充滿了後悔抱怨自責,婚姻還會幸福嗎?
為愛衝昏頭腦的女性不會考慮這麼多。她們只要飲下眼前這杯愛情的蜜酒,並且盲目地相信從此之後幸福甜蜜。
而簡·奧斯汀知道,酒醒之後將會是怎樣的狼藉。
簡·奧斯汀後來又拒絕了其他人的求婚。會毀滅婚姻的愛情,她不想要;沒有愛情的婚姻,她也不想要。
湯姆·勒弗羅伊後來很快就結婚生子了。在歷史上他一直做到了愛爾蘭的首席法官,可謂仕途坦蕩。他們後來再也不曾見過面。
但是電影卻安排了一次他們的見面,湯姆·勒弗羅伊是帶著他的女兒——也是簡·奧斯汀的粉絲來的。並且在結尾處,安排了簡·奧斯汀為他女兒朗讀書中內容,其實是為湯姆而讀。
我理解這是為了呼應他們的初次見面,作為電影可能更顯完整。可我真的不喜歡這個結尾。
沒有必要再見面啊!除了發現曾經的英俊少年氣質全無,破壞美好記憶外,有啥好處啊?
其實我一直對這個電影名很困惑。成為 簡·奧斯汀,這是什麼意思?難道她不是一出生就是簡·奧斯汀嗎?成為,是成為什麼?
在看電影的過程中,我慢慢地有了自己的理解。
的確,只有在她經歷了愛情的打擊、放棄了私奔的誘惑、拒絕了無愛的婚姻後,她才成為了真正的簡·奧斯汀。
只有在她說出“我將靠我的筆為生”、全心投入寫作、不再依附男人時,她才成為真正的簡·奧斯汀。
(十英鎊上的簡·奧斯汀)
兩百多年前,簡·奧斯汀就告訴我們,婚姻需要靠運氣。如果沒有好運氣,那務必要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假如當初簡·奧斯汀與湯姆·勒弗羅伊順利成婚了,她將過怎樣的一生呢?幸福還是痛苦?還會寫作嗎?
人生沒有“假如”,只呈現這麼一種狀態。那麼必須接受這種狀態。我們不知道簡·奧斯汀是否後悔過,我們只知道她成為了這樣的簡·奧斯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