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億萬富豪羅伯特,一直處在3樁命案的旋渦中,身邊質疑聲不斷,基本上是處在“社會性死亡”的狀態,面對社會各界的各種聲音,羅伯特答應了紀錄片導演的邀約,接受了採訪,講出背後的故事。
羅伯特說:
“透過這次,我能真正表達一些東西,一直以來,我從未向人們傾訴過什麼,人們也都習慣了所謂的言論自由,隨意說什麼,因為我不會接受採訪,也就不會存在爭議,現在我將以自己的方式敘述,若某人碰巧透過媒體裝置能瞭解到不同的故事、不同的狀況 他們就能瞭解事情的真相。”
但沒想到的是,美國刑警都沒有找到的真相,在紀錄片拍攝的過程中,真相竟然慢慢浮出了水面。
一、“嬌妻失蹤案”
羅伯特是個可憐的富家子弟,他曾說:“我這一生擁有無盡的財富,卻未獲得丁點幸福”。
1943年4月12日,羅伯特出生在紐約最富有的家族之一 —— 杜斯特家族,坐擁9棟商業大樓:第三大道655號、第三大道675號、東區42街205號、美洲大道733號、美洲大道825號、時代廣場4號、美洲大道1133號、美洲大道1155號、西區47街114號。
據當時的福布斯富豪榜資料顯示,是8億8千萬美元的家族商業王朝。
母親去世時,羅伯特才7歲,一天夜裡,父親找到羅伯特,對他說:“過來,我想讓你見見你的媽媽”,年幼的羅伯特看到了站在屋頂的母親,卻不知道媽媽這麼晚在屋頂做什麼,只是朝媽媽招手說晚安,就被帶回了房間。
突然,羅伯特聽到僕人喊“她跳下去了”,他趕緊跑出去,親眼目睹了母親跳樓的慘狀。
在羅伯特的心中,認為母親是遭遇暴力才選擇的跳樓,而不是家族對外宣稱的“失足掉下樓”,因為他們不想讓外人知道母親是自殺的,對家族的名聲不好,也會影響家族的生意。
羅伯特參加了葬禮,接受採訪的羅伯特說“如果可以的話,最好不要,帶一個7歲的孩子參加葬禮,簡直是一場大災難”。
大家都跟年幼的羅伯特說:媽媽會沒事的,媽媽會回來的。然後就開始把棺材放入了地下,羅伯特哭喊著“等一下,媽媽在那個盒子裡,把媽媽從盒子裡弄出來,我不想讓媽媽睡在盒子裡”,他跳起來試圖阻止那些搬運棺材的人,卻是徒勞無功。
之後,沒有了媽媽存在的偌大莊園,就只有冷冰冰的壓抑的氛圍,讓年幼的羅伯特忍不住想要逃離,事實上,他也這麼做了,送他上學,他會逃;送他回家,他還是會逃。有幾次,甚至動用警察去找他,而羅伯特只想躲起來。
母親去世後,父親並沒有給羅伯特雙倍的愛,來彌補他失去母親的痛苦,反而跟他強調“等我去世的時候,請讓我知道有你在打理生意”,羅伯特一直在為父親沒有盡到為人父的責任而和他爭論不休,但都無濟於事。
1971年 在紐約工作生活的凱思琳,遇到了羅伯特,凱思琳認為羅伯特很帥,特別崇拜羅伯特,而羅伯特也認為凱思琳活潑開朗而且善於和人打交道,跟自己互補,兩人墜入了愛河。
兩次約會之後,羅伯特要求凱思琳搬去佛蒙特州跟他一起生活,凱思琳同意了,在1972年1月去了佛蒙特州,3月末開始談婚論嫁。
面對凱思琳的親友熱情款待,羅伯特總是表現得異常冷漠,為此,凱思琳哭訴說:“他們都是好人,他們待我們如貴賓一樣,你怎麼就不能忍受兩個小時呢?”
面對妻子的抱怨,羅伯特總是一言不發,也沒有說“我以後儘量”,就像他小時候沒有等來父親的“我以後儘量多陪伴你”一樣。
因此,凱思琳的親友評價羅伯特:“他從來都不友好,從來就不能違逆他,他就是個怪人”。
婚後,羅伯特的控制慾逐漸顯現,正如羅伯特自己所說的那樣:
“我們倆之間,我是主導,所有決定都是我來做,用凱思琳的話來說,就是發號施令,她配合了一段時間,就受夠了,說想要自主獨立,她不想我一直控制她”。
而兩人的矛盾開始於“墮胎”:
兩人之前討論過“如果懷孕就墮胎”的話題,羅伯特也明確表示自己不想要孩子,他認為自己是災星,無法成為一個負責的父親,凱思琳也同意不要孩子。
1976年2月,雖然他們一直採取了避孕措施,凱思琳還是懷孕了,凱思琳想留住肚子裡的孩子,羅伯特卻說:“如果你留下孩子,我們就離婚”。當然了,孩子沒能成功留下來。
對於兩人的婚姻情況,凱思琳總是報喜不報憂,關於矛盾爭吵,絕口不提。但凱思琳有寫日記的習慣,據日記顯示,從1976年開始,兩人就爭吵不斷、暴力不斷,凱思琳甚至被摔在地上,傷了腿。
隨著時間的流逝,兩人的婚姻逐漸失控,羅伯特還發現凱思琳找好了律師,提出了離婚,在凱思琳失蹤前的三天,凱思琳的律師說羅伯特拒絕協議離婚。
1982年1月31日,兩人來到了南薩勒姆,凱思琳的朋友說:“她並不想去,卻不敢不去,因為羅伯特會殺了她的”。
在下午三四點,凱思琳去朋友家參加派對,臨走前,凱思琳問羅伯特“你想不想去?反正我要去,我要開車,你也可以來,如果你想來也可以來”,而不是“你想去參加派對嗎”,這語氣讓羅伯特很不喜歡。
晚上7點半左右,當大家都沉浸在開派對的喜悅中,羅伯特卻打電話讓凱思琳回家。
掛了電話的凱思琳渾身發抖,甚至在臨別前對朋友說出了“如果你聯絡不到我,你記得去看看我有沒有出什麼事,我有點害怕羅伯特”,只是朋友當時還不知道這句話的深層含義,只安慰她:“放心,我會是你永遠的依靠”。
凱思琳開車回到了南薩勒姆,兩人都很生氣,凱思琳說她想去城裡,羅伯特回答說“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去,但你不能開車”,凱思琳堅持要開車去,羅伯特就把車鑰匙從車上拿了下來,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和推搡。
羅伯特在採訪中接著說:最後自己同意開車送她去卡託納火車站,因為凱思琳當時是醫科四年級的學生,第二天還有課。然後自己就駕車回到了南薩勒姆的家睡覺了。
卻跟警察說,還跟鄰居小酌了幾杯,然後在23點15分左右出門散步時,用公用電話確認妻子安全到達紐約位於環河路的公寓之後,才回家睡覺。
因為羅伯特希望警察不再深究,也不再尋找動機,只是當成單純的失蹤案來處理,別再煩他。
但後來,警方拿著凱思琳的照片問了火車上的人,大家都說沒見過這個人。警方還跟公寓的看門人確認:當晚23點半的時候,的確看到一個身高五尺六寸的女人上了15樓 ,之後就再沒出來。
第二天的臨床課,凱思琳沒出現,只打電話請了病假,這是她最後一次和人聯絡,然後就彷彿人間蒸發了一樣,不知所蹤。
羅伯特說自己準備報警,但家族的人卻說,“你們這些年來爭吵不斷,她可能去了這,去了那,即使你報警,他們也不會採取任何行動,但你卻要處理記者對家族的質疑”。
但,羅伯特還是報了警,也許他知道就算自己不報警,凱思琳的親友聯絡不上她,也還是會報警的,到時候自己的嫌疑更大。
警方用盡所有的手段,依然毫無收穫,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豪門嬌妻失蹤”就成為了一樁懸案。
2、“密友被殺案”
警方在竭力尋找的時候,凱思琳的朋友也不放過機會,趁月黑風高之時,翻了羅伯特家後面的垃圾桶,發現了凱思琳的衣服和書,就好像羅伯特知道她不會再出現了一樣。
而在這期間,羅伯特的大學時期密友——蘇珊出現了。
蘇珊的父親,是個有錢的拉斯維加斯人,也是個殺人暴徒。蘇珊的成長經歷和羅伯特驚人的相似,所以最容易的感同身受,這也是兩人成為好朋友的一個重要原因。
說到地產大亨的妻子失蹤,足以佔據頭版頭條,羅伯特經常需要處理記者問題,而由於蘇珊是位作家,經常和媒體打交道,成了羅伯特的官方發言人,保護他免受媒體打擾。
面對這種情況,凱思琳的親友讓警方去找蘇珊,若說這個世界上還有人知道凱思琳失蹤的來龍去脈,除了羅伯特就一定是蘇珊。
2000年聖誕節前後,就在警察準備聯絡蘇珊時,她卻被人槍殺在公寓裡,屋內的東西卻完好無損,也沒有東西遺失,而且是正後方射擊,警察判定是熟人作案。
一時間,羅伯特成為了第一嫌疑人,因為蘇珊被害前曾向身邊的人說“她想揭露一些真正驚險刺激的東西,馬上就會有大事件發生”,身邊人問她是什麼事,蘇珊卻說“現在還不能說”。
蘇珊的事情發生後,身為昔日密友的羅伯特從始至終都沒有露面,只是打電話慰問,讓人更加懷疑。羅伯特甚至還說“每年給蘇珊的養子2萬5千美元,幫助他完成4年學業。”
在蘇珊遇害後不久,“比弗利警局”收到一封信件,上面的地址卻錯寫成了“比弗麗警局”,內容是一個地址和一個“死屍”的單詞,好像是害怕沒人發現屍體會腐爛。
儘管如此,警方也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羅伯特有罪,疑罪從無。於是,又一樁懸案產生了。
3、“鄰居被殺案”
2001年9月,一個年輕人在得克薩斯州淺水區釣魚,被屍體絆倒,只有軀幹部分。警察趕緊在附近海域展開搜查,搜救隊又找到用黑色塑膠袋裝著的四肢,頭部不知所蹤。
警方透過指紋,找出被害人的身份,又透過報紙上的地址:K大道2213號,找到了房主,據房主透露:一號公寓租給了叫莫里斯布萊克的老年人,也就是本案的被害人;二號公寓租給了叫多蘿西吉內爾老婦人,是個啞巴,她很少出現,說是一直在旅行,只隔著走廊遠遠看過幾次有男人過來,以為是老婦人的叔叔之類的親人。
這一線索引起了警察的懷疑:一直在旅行,為什麼租這個公寓?如果很有錢,為什麼住這麼破的地方?
警察進行了大膽猜測:這應該是那個男人出於某種原因租下來。
警察還發現有人,將公共走廊通往公寓二的血跡處理乾淨了,公寓裡也很乾淨,只有廚房到處都是衣服,衣服底下的地板上還有些小刀痕,上面有血跡,這讓警察更加確定了:這就是兇案現場。
在屋後的垃圾桶裡,警察也找到了一些證據:
① 找到了查爾莫斯店的收據,這是一家五金店。經查證,有人買了一把4英寸的水果刀和一把鋸子 ;
② 發現了一個取眼鏡的預約收據,上面寫著羅伯特杜斯特。警察拿著收據去了眼鏡中心,工作人員說他本週五會來取眼鏡,警察離開之前告訴工作人員:這是我的名片,如果他出現的話,上面有我的傳呼機號,請打給我。
沒過多久,眼科中心就打來電話,警察抓住了羅伯特,還在車上發現了作案工具。
羅伯特因兇殺案被捕,但只待在監獄裡24小時,就因為交了25萬美元的保釋金,被放了出來。
莫里斯布萊克被害,沒有引起足夠的轟動,直到他和羅伯特產生了關聯,一時間,標題為“地產大亨因謀殺鄰居身陷囹圄”的報紙、訊息,鋪天蓋地而來。
很快到了開庭審訊的時間,羅伯特本該10點出庭卻沒有出現,而是選擇了逃跑,透過化名、喬裝打扮躲過了警方的通緝,甚至連眉毛都剃了,只為了偽裝。
後來,58歲的羅伯特,是在漢諾威鎮的格曼雜貨店被抓的,因為他企圖偷走一個特大號的三明治,警察在他的租用車裡搜到了兩把上膛的手槍,還有3.8萬美元現金等。
只是讓人想不明白的是:明明有錢為什麼還偷三明治呢?也許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杜斯特被捕,這時,天價律師團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用“羅伯特隨身攜帶初戀女友照片、和妻子的婚紗照以及自己的童年照”來證明羅伯特並不是冷血無情的人,而他之所以槍殺被害人完全是出於自衛,因為被害人無端闖入羅伯特家中,還拿槍指著他,羅伯特在自衛過程中誤殺了被害人。
最後,羅伯特成功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身陷3樁命案的羅伯特,每次都能死裡逃生,但卻令人聞風喪膽,避之不及。
好在,紀錄片貴在真實,才不至於讓真相被時間掩埋。導演為了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走訪詢問,發現了蘇珊被害案的關鍵線索:羅伯特寫給蘇珊的的信件和寄給警局的信件出自一人之手,連錯別字都一模一樣。
導演組拿到信件之後,準備再次對羅伯特進行採訪,在此過程中,面對導演組拿出的信件,羅伯特雖有驚慌,但也算是把謊圓得不錯,採訪順利通關。
但羅伯特不知道的是,雖然鏡頭關了,但收音的麥卻沒有關掉,所以,他在洗手間說的那句“還能是誰幹的?當然是我把她們都殺了”錄了下來。
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事情都不足以成為犯罪的藉口,正義雖遲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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