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把“只講事實,不想當然”認作“辦報理念”的美國《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研究結果”——他們對全美922位最有權勢的“名人”進行了種族分類,認定其中80%屬於白種人。
然而,這裡面卻不包括在伊比利亞半島出生的任何人或他們的後代(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後裔),順勢,該研究還把來自伊比利亞半島的歐洲人歸類為了“非白種人”。
比如,下圖這位大叔,帕布羅·伊斯拉,是Inditex集團的CEO,出生在西班牙馬德里,再加上南歐味道的姓氏,竟然直接被列為了非白種人。
然後,大洋那邊的西班牙,就炸鍋了,彷彿受到了巨大的侮辱。
西班牙網民諷刺道——總有一天,所有非盎格魯撒克遜民族都會被踢出“白人行列”。
——希特勒都說過,在種族問題上,英國人是德國人的老師,美國人又是英國人的老師。
西班牙ABC新聞網的社會版頭條轉載了美國《時代週刊》的文章,馬上就炸開了鍋
其實,從古至今,世界各國人民在創造族群和人種的分類上,手法往往都比較粗陋。
所謂的“族群”或者“人種”,很多時候,就是一種在以無知為基礎,傲慢為脊骨,權力關係為核心的體系上,搭建起的模糊且混亂的概念,用抽象的身份給人貼標籤。典型的,比如納粹德國曾經鼓吹的——“高貴的雅利安人”。
咱們再說回西班牙。
當然,如果從膚色、毛髮這些外貌特徵看,地中海拉丁語系的南歐人(下圖紅色地區),確實長得“不夠白”。而且,在大航海時代之前,這些地區又均受到過穆斯林世界的長期影響,特別是西班牙所在的伊比利亞半島,還曾經被穆斯林統治了差不多700年時間。
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當地人在血統上,免不了會跟亞非國家有一定的交融。
還有一點,就是,跟英德荷蘭那些新教地區和殖民地原住民“界限分明”的圈子不同,南歐天主教國家們,對於其他族裔,只要對方肯皈依他們的天主教,他們就不忌諱互相通婚,將對方融入自己的文化圈當中。
這方面,典型的當屬拉丁美洲的殖民史。
早期的西班牙殖民者對原住民確實搞了大屠殺,但在持續時間和殘暴程度方面,還是遠遠比不上後來的美國人。
殖民時代的西班牙人對待原住民,屠殺、強暴、通婚同化是多管齊下的,而不是像美人那樣,簡單粗暴的致力於把北美印第安人男女老幼屠殺殆盡,後來剩下了1%沒殺乾淨的,又開始搞“印第安人保留地”,雙方過得依舊涇渭分明。
而西班牙人,就比較“不講究”了。特別是在同美州土著上層人士的交往中,西班牙人總是很樂於給酋長們做“上門女婿”。
比如,如今西班牙貴族中非常顯赫的一員——蒙特祖瑪公爵家族。其祖先就是阿茲特克皇帝蒙提祖瑪二世的兩個女兒。
15世紀的時候,這兩位阿茲特克公主,都按照父親的安排,皈依了天主教,同兩名西班牙貴族結合了,過起了當年歐洲貴婦們的生活。
他們的後人,後來又回到了舊大陸,並長期定居在西班牙~幾代人下去,竟然逐漸發展為了西班牙頗有權勢的大貴族,官至攝政王一級。
更有意思的是,據後人統計,阿茲特克和印加皇族的後人們,大多都受封了貴族,定居西班牙;反倒是征服者科爾特斯的後代,幾乎都成了“老墨”,受了不少美國人的氣。
另外,“西班牙人殺光了印第安男人搶走印第安女性”的說法,其實也較為片面。
早期的大屠殺結束後,西班牙殖民者對當地土著開搞了大規模的“同化”政策。只要那些貴族願意改信天主教,就可以繼續統治自己的領地,照樣的有權有勢。
所以,整個殖民時代,西班牙女性同樣也很樂於嫁給上層的阿茲特克或者印加貴族...
這麼折騰了數代人後,至今,很多南美歷史上的著名族群,並不缺少相關的血緣後代,但它們的文化,卻早已經處於了滅絕狀態。
這些人,無論是毛髮膚色的深淺,都被統統被歸為了“拉美裔”,說西班牙語的人。
再後來,由於美國這邊不想過多展現出拉美人的“原住民身份”,因而又按照他們的語言習慣,被刻意叫成了“西班牙裔”。
所以,在一些美國人的日常認知中,每提到西班牙人Hispanic/Latino (西班牙裔/拉丁裔),很多時候,指的就是拉美人。
日常,Latino(拉丁人)、Hispanic(西語人)、Spanish(西班牙人)這些身份,一些美國人自己也傻傻的分不清。
於是,潛移默化的,真正的西班牙人(Spanish)也順便“躺槍”了。
更不可忽視的還有一套西方“高貴白人”們自古以來的“習慣操作”——喜歡把一些表現比較“挫”的國家踢出白人行列,其相對應的族群,直接“開除白籍”。
這類的操作,可不算是什麼新鮮事。
老早前的中世紀,比如馬可·波羅那個時代,中國人也曾被歐洲人歸到了白人行列,這種劃分,一直延續到了清朝中期。
隨著19世紀的幾聲炮響,中國人又被踢出了白人行列,變成了“黃皮猴子”...
在美國,針對那些歐洲血統的民族,曾經一度,除了西班牙人,義大利人、愛爾蘭人、東斯拉夫人(主要是前蘇聯地區)和他們的後裔,都不被認作真正的“白人”,頂多也就算“半個白人”。
比如,描述上世紀60年代美國種族關係的電影《綠皮書》中,有這樣一個情節——當意大利裔的白人司機託尼,拉著黑人鋼琴家路過日落鎮時,被上前故意刁難的警察輕蔑的嘲笑道——你們義大利人就是半個黑人。
要說義大利南方人膚色較深,個子不高,跟那些新教國家移民們比,外形外貌方面,的確有差異。
可像愛爾蘭人,俄羅斯人、烏克蘭人這類高緯度國家出來的移民,要看外貌的話,無論是面板還是頭髮,這些人的“色號”,可能比“高貴的盎格魯撒克遜人”還要淺,怎麼就不夠“白”了呢?
喜愛綠色的愛爾蘭人,典型的凱爾特人種,膚色和毛髮在歐洲人中都偏淺
愛爾蘭——獨立前一直被英國踩在腳下當牛做馬,近代移民大多都是逃荒來的,沒文化、沒技能,衛生習慣差,“不配”當白人(現在有了明顯改善,幾乎沒歧視了)。
俄羅斯——國際形象一向不討喜,被認作“野蠻的國家”,加之其歷史上曾經被蒙古人統治過好幾個世紀,而當年蒙古西征時給歐洲人留下的各種負面印象,也“順便”被轉移到了金帳汗國的繼承者,俄羅斯人的身上了。
以至於有句諺語說——“Scratch a Russian and find a Tatar.” ——剝開一個俄國人的皮,就會看到皮下韃靼人(指的就是西方語境中的蒙古人)的血脈。
直到冷戰時期,一些西方政客還很輕蔑地稱蘇聯為“紅色韃靼”。
一個祖先被黃種人折騰過的族群,怎麼配當“白人”呢?
俄羅斯電視劇《金帳汗國》中,莫斯科大公女兒康察黑嫁給蒙古大汗的場面
所以,在西方語境中,很多時候,俄羅斯人也會被無情地“開除白籍”。
而咱們再看南歐的幾個國家。除了西班牙、葡萄牙,還有義大利和希臘,近二十年來,經濟社會發展的都十分拉跨;再加上,這些族群本身長得就不夠白,更有美國人那個非常寬泛的“西班牙裔”的指代,也特別容易把西班牙人看作“混血人種”。
這麼細品品,他們被“開除白籍”,還真不是特別令人驚訝。
那麼,滿足什麼條件,才屬於真正“足夠白”的白人呢?
在美國,所謂的被廣泛認可的“白人”,除了看面板和頭髮的“色號”,更看重的是,是你或者你的祖先所在族群背景~只有符合WASP“標準”的,才配稱作“白人”。
這個WASP中,W代表white,白人;P代表Protesant新教徒;AS代表盎格魯-薩格遜,即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白人盎格魯-撒克遜新教徒。
簡單歸納就是——必須來自新教國家,而且還得帶著歐洲傳統“征服者”,盎格魯-薩格遜血統或者文化背景。
從歷史上看,盎格魯-薩格遜人和維京人又都屬於古日耳曼人的一個分支,再加上新教信仰方面的認同感,英格蘭、德國和一些西歐、北歐國家的移民後代,才配被稱為——“真正的白人”。
老實說,以美國為代表的這種對“白人”身份的界定,更多的,還是在表達政治,和人類學意義上的種族,關係並不大。
荒唐的就在於,一方面,美國人到處宣揚所謂的“普適價值觀”,號召平等、反差異化,恨不得連性別差異都給“淡化”掉;一方面,自己境內的白人還要搞“內卷”——根據其“白”的程度,不厭其煩的細分,這是要區分成雪山白、珍珠白,還是伊麗莎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