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解放軍報微博·解放軍新聞傳播中心融媒體
轉眼間
2021年已接近尾聲
這一年
各項暖兵心的惠軍政策陸續出臺
讓軍人軍屬在各方面
都擁有了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本期年終系列盤點策劃
解放軍報微博微信為戰友們
盤點一波好政策
這一年
最可愛的你們,辛苦啦!
年終系列策劃
(七)
權益保障篇
1
全軍法院全面開展跨域立案服務
為解決部隊單位、官兵及人民群眾異地訴訟路途遙遠、費時費力等難題,2021年3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部署下,軍事法院與地方人民法院探索建立開放互動、交融共享的協作機制,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開展跨域立案服務,實現立案遠端辦理,方便官兵和群眾訴訟。
2
涉軍維權資訊服務平臺上線執行
2021年4月,涉軍維權資訊服務平臺上線執行。該平臺依託強軍網執行,主要具備法規政策查詢、線上申請維權、法律諮詢援助、實時統計分析等功能。
3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透過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6月1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86號主席令予以公佈,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是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法律,是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
4
北京市向駐京部隊官兵及相關優撫物件發放電子擁軍卡
7月30日起,北京市向駐京部隊官兵及相關優撫物件正式制發電子擁軍卡,現役軍人可憑藉電子擁軍卡免費乘車。
住房、醫療保障篇
1
軍隊公寓住房管理標準化規範出臺
2021年5月,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有關部門對軍隊公寓住房室內裝修進行標準化規範。對於“集中統建、補缺新建、營區整體建”等新建翻建的公寓住房專案,結合專案建設同步組織,統一裝修、一步到位;對於列入分配計劃房源的調整住用房源,單位統一實施標準化裝修,再分配入住;對於住戶正在使用的公寓住房在用房源,可根據設施裝置使用年限和現狀,實施區域性修繕更新。
2
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軍隊療養工作暫行規定》
新修訂的《軍隊療養工作暫行規定》自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將保障重點向戰創傷康復官兵、獲得戰功榮譽官兵,以及特勤人員、特殊崗位人員和一線任務官兵延伸傾斜,對作戰部隊療養落實提出明確要求,推動療養保障在提高官兵軍事作業能力和維護促進健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3
軍隊老舊住房小區改造試點工作全面啟動
2021年10月,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軍隊老舊住房小區改造試點工作進行部署,決定選取任務需求相對集中的北京、上海、遼寧瀋陽、江蘇南京、四川成都、山東濟南和青島、河南鄭州8個城市作為試點地區,將試點所在城市軍隊所屬老舊住房小區按屬地原則納入地方改造規劃和計劃統一組織實施。
4
實現軍人配偶免費醫療
經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中央軍委辦公廳印發《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醫療待遇保障暫行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軍人及軍隊相關人員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待遇,界定軍人跨軍地就醫的具體情形,打通遠離軍隊醫療機構單位軍人及其家屬就近就便到駐地醫療機構就醫渠道,實現軍人配偶免費醫療、軍官軍士父母和配偶父母優惠醫療,繼續實行軍人、軍人未成年子女免費醫療,充分體現軍人職業尊崇。
5
全軍新一代公寓住房有了新標準
以“練兵備戰基地化、建設管理標準化”為核心的全軍新一代營房建設,自2018年試點啟動以來積極有序推進。
三亞公寓房試點專案是全軍“兩化”建設試點中唯一的住房統建專案。此專案住房型別以家庭公寓為主,單身公寓相結合。家庭公寓建設120、92平方米兩種戶型,單身公寓建設72、60平方米兩種戶型,全部精裝修交付。
退役軍人篇
1
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軍人,高考最多可加20分
2021年2月,教育部發布《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規定明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省級招委會可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不得超過2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分值不得超過10分。
2
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
2021年10月,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事務部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訓練管理部、國防動員部聯合印發《關於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透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均實行學費減免,減免最高限額按規定標準執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有條件的地區在經費方面可對參戰、軍齡長、有立功受獎表現、所學技能多等級高的退役士兵學員適當傾斜,進一步提升財政保障的有效性和靈活性。
3
89億元!全日制退役士兵學生的國家福利來了
2021年11月,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印發《關於下達2021年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預算(第二批)的通知》,下達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預算合計89億元,用於落實服兵役高校學生相關教育資助政策。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對透過全國統一高考或高職分類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學生均實行學費減免,減免最高限額按規定標準執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
4
退役軍人等優撫物件可憑優待證享受優待
2021年12月,退役軍人事務部印發《退役軍人、其他優撫物件優待證管理辦法(試行)》。《優待證管理辦法》明確,優待證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優待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優待證”兩種。持證人憑優待證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遊等方面的優待服務。
傷殘軍人、烈士、烈士遺屬保障篇
1
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物件撫卹補助標準2021年6月,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發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物件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通知明確,從2021年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卹金、“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等人員生活補助,按平均10%的幅度繼續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2
全國開展縣級及以下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專項行動
2021年6月,退役軍人事務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通知,部署開展全國縣級及以下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專項行動。通知要求,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檢察機關依託專項行動,建立英烈保護常態化協作機制,對有關情況進行研判處置,檢察機關可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等設立公益訴訟英烈保護聯絡點。各地對專項行動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臺賬、掛賬督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要將英雄烈士保護法普法宣傳和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政策制度宣傳貫穿專項行動,形成自覺保護烈士紀念設施、捍衛尊崇英烈的濃厚社會氛圍。
3
退役軍人事務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時期社會服務設施兜底線工程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退役軍人服務設施,主要包括烈士紀念設施、軍人公墓、光榮院等,支援每個省至少建設1所服務全省的區域性優撫醫院。與“十三五”時期相比,烈士紀念設施、軍人公墓,為中央預算內投資新增支援內容。
儘管剛強如鐵
每一位扛起家國責任的軍人
也有簡單樸實的需求
也有不曾提及的念想
也有難以割捨的牽掛
激發前進動力
讓他們奮勇在前!
讓他們更受尊崇!
未來
我們期待更多
暖心政策出臺、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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