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個女孩。
她的性格就是看起來大大咧咧,愛笑,容易和周圍的人混在一起。事實上,她有很多朋友。
但每次見到她,我都是一個人走。
然後
我剛剛得知/我剛剛意識到/我剛剛發現
她覺得和別人打架只是一種社會需要,從心底裡覺得別人的感受對她來說是一種負擔。她厭倦了花時間維持不長久的感情,她覺得好累。
當朋友甚至陌生人受傷時,她會立即跑去關心,但她一點也不擔心。當他們因為受傷而流淚時,她越是關心自己的話,內心就越是冷漠甚至不耐煩。
那個女孩,是我
我覺得魯迅的一句話很適合我。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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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到我冷漠,虛偽,缺乏愛,但我並沒有真正感受到什麼,所以我想,哦,又來了一個自以為在猜別人的男人。
我不認為這種和別人交朋友是浪費。
天生熱情,天生冷漠的人,都有自己的意義。
你可以熱愛生活,傾吐心聲,對誰都好。
但是請不要用你的愛心告訴別人。
你的生活是多麼自私和冷漠。
冷漠是由於旁觀者的生活態度,要想在社會群體中生活下去,需要來自各方面的幫助和關心。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群體中,他們的身體可以被忽略,但只有我的靈魂屬於我。我願意把我的感情給別人,或者把我的時間給別人。
我說這是一種付出,是你們互相交換感情和時間的條件。
但我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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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你所看到的一段話。
瞭解一個人,認識一個人,最後和一個人說再見,對我來說真的是一個痛苦的過程。我總是希望自己認識的人越少越好,把自己的喜怒哀樂儘可能少的建立在其他個體身上。無論是感情還是朋友都是如此……很多從小的經歷告訴我,在這個世界上,除了你自己和你的親人,沒有人在乎你的痛苦。你可以讓每個人都快樂,或者這是一種沒有感覺的生存方式。但如果你太在意自己的痛苦,或者想讓別人太在意你的痛苦,那隻會讓自己陷入被忽視的痛苦,甚至是表演的痛苦。— 《告白與告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