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重慶市渝北區悅來鎮的一個村民。我父親去世後我媽媽就和我們同一個生產隊的沒有結過婚的單身男人一起共同生活!從2003開始到2015和我共同生活,雖然他和我媽媽沒有領取結婚證,期間他在2017動手術都是我和我媳婦我媽一起照顧他,反正有點身體不舒服都是我開車送他去醫院就醫!他老人家也承認了我和他的父子關係!一直到去年9月4號去世!在疫情期間他怕感染病毒就交出了銀行卡和存摺及密碼!他說如果他不幸感染了病毒就叫我們去把錢取出來就行了!他去世後他的妹妹和弟弟就來爭奪遺產!這麼多年從來不聞不問!世界上有這樣的道理嗎?他的妹妹和弟弟把我告上法庭!一審我贏了,對方不服判決就上訴到重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判決書下來了,對方沒有新的和有力的證據,居然改判我輸了!我盡了孝道和贍養義務,我真的好無語無助!今後誰還敢去照顧那些孤寡老人,誰還敢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照顧的弱勢群體!希望大家評評理!多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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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有血緣關係就可以繼承遺產嗎?
分類: 情感
時間: 2021-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