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表明,山東六國的變法改革無不立即收到了富國強兵的顯著效果,又大多於變法高潮過後,出現了宗室貴族長期專斷國家大權、變法成果得而復失、國勢日趨衰落的現象。唯有秦國變法最為徹底,商鞅雖死,“秦法未敗”。秦孝公至秦王政六代國君,堅持商鞅變法改制、立法建制路線,以農戰為基本國策,實行客卿制度,確立了布衣將相格局,把秦國法制建設的接力棒一代代傳遞下去,國勢日強。秦王嬴政親政後的第八年,秦國大軍以排山倒海之勢,十年間一舉翦滅六國,統一天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大一統王朝——大秦帝國。
秦國法制建設究竟取得了怎樣的成就,戰國晚期的學術界泰斗荀況大師曾有過實地考察,且有長篇評論流傳後世。據《荀子·強國篇》記載,范雎任秦相(在秦昭王四十一年、公元前266年)後的某年,荀況入秦,范雎問:“入秦何見?”荀況回答道:“其固塞險,形勢便,山林川穀美,天材之利多,是形勝也。入境,觀其風俗,其百姓樸,其聲樂不流汙,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順,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國,觀其士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觀其朝廷,其間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是所見也。故曰:佚而治,約而詳,不煩而功,治之至也,秦類之矣。雖然,則有其諰矣。……則其殆無儒邪!故曰: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
荀況以一位大思想家應有的公正品德、淵博而高明的見識,對秦國的山川形勢、民風民俗、社會風氣與官場風氣,對秦國法制建設的成果給予了充分肯定,稱讚而無溢美之詞。這一切,與山東六國上層社會的腐敗風氣,恰成鮮明的對照。因此,荀況稱秦孝公以來,四世有勝,並非僥倖,而是其內在發展規律的必然結果。秦國法制建設的成就,為秦國的國富兵強、統一天下與建立大秦帝國奠定了物質基礎。荀況在肯定秦國以法治國的同時,又指出了“秦之所短”,即“殆無儒邪”。秦國的專任法治,完全擯棄儒家的“為政以德”,導致了秦帝國建立後秦始皇的法繁役重。而秦二世倒行逆施的暴政,更是使人民無法生活下去,終於揭竿而起,埋葬了大秦王朝。荀況“粹而王,駁而霸,無一焉而亡”的王道、霸道、亡道的論斷,是一個深刻的見解。霸道也可能取得偉大的成功,但往往難以持久。
《秦法之變》的撰寫,從歷史的角度介紹商鞅的“改法為律”,自秦國法律制度的初步建立談起;繼而探討秦國法制建設的指導思想,闡述戰國時期的法治理論;論述秦國法制建設程序的三個歷史時期;同時對秦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立法及法規、經濟立法及軍事法規、民事法規做簡要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