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5月2日的《紅色中華》報,提出“不讓半個貪汙腐化的官僚主義者留在蘇維埃裡面”。
兩個“寶貝”的公審
(第七十五期 1933年5月2日)
4月29日下午,在中央工農檢察部的號召之下,中央政府舉行檢舉運動,公審許文亮與劉開兩個貪汙腐化的官僚主義者,把他們貪汙腐化、消極怠工的事實完全揭發了。
許文亮負中央財政部會計處之職,工作上一貫的消極怠工,是個十足的官僚主義者,思想上常常動搖。這一切都表現在:(一)(略);(二)中央政府派他到石城工作,他竟把打土豪來的金錶一隻,鞋一雙,自來水毛一支,不歸公家;又把打土豪來的布,不經財政部長的許可,做衣服給他老婆著;(三)寫私人的信,濫用特別快信;(四)以財政部名義私自扣留粉幹,破壞蘇維埃不準做粉乾的法令;(五)在戰爭緊張時期,請長假去汀州看老婆,又用財政部名義找電話給瑞金財政部代買糖給他老婆吃,限定星夜送到,養成下級政府替上級私人辦差的惡習。
其次關於劉開,他擔任中央政府總務廳長,是個消極怠工的官僚主義者。他的官僚主義表現在:……(四)在節省運動中,他不但不節省,反用公家洋油煮肉吃。
這兩個“寶貝”留在蘇維埃機關裡面,無疑會破壞中央政府的威信。在參加公審的全場群眾的熱烈擁護之下,審判決定把許文亮開除中央財政部會計處長之職,劉開開除中央政府總務廳長之職。同時我們要以這一例子,來警醒全蘇區的工農群眾,隨時揭發各級政府和革命機關內的貪汙腐化、消極怠工的官僚主義者,給以無產階級的鐵錘痛擊,叫他們一個個滾出蘇維埃去!
貪汙腐化份子滾出去!
(第七十五期 1933年5月2日)
國家銀行出納科職員袁雨山劉道彬,依法腐化,此次被銀行發覺,於四月十四晚把他們扣留在中央警衛營,同時向司法部提起控告。工農檢察部為教育群眾起見,特於四月十六日召集中央政府各機關各工廠工人及工作人員,組織同志審判會,當由到會群眾公推周月林等五人為審判委員,即時開始審問。首先由銀行代行長李六如報告兩人貪汙腐化事實及偵察破獲經過,嗣即向袁劉兩人分別審問,他們最初尚飾詞狡辯,變更口供,後經各人當面證實,始無詞可對。最後由審委會做結論如下:
劉道彬,生活腐化,工作不負責任,有貪汙行為,判決開除職務送法庭依法訊辦。
袁雨山也是貪汙腐化,且屢次變更口供,判決開除職務,並送法庭依法訊辦。
這兩個貪汙腐化份子,經過同志審判會判決後,第二天即送往瑞金裁判部看管,處以應得之罪。
這是蘇維埃第一次破天荒的群眾法庭,全蘇區群眾要大家起來,利用這一法庭形式來清查揭發蘇維埃機關中一切貪汙腐化份子。只有肅清一切貪汙腐化份子,才能強健蘇維埃組織,爭取革命的更大的勝利。
蘇維埃紀律的森嚴
(第七十六期 1933年5月5日)
當紅軍圍攻南豐時,甘竹軍事部幹事謝秋生率領該地模範營到楊村渡守浮橋。他竟做出許多罪惡,如捉著窯下銀坑的十幾個農民打地雷公要錢;擅拿貧苦農民的被帳大洋銅片;趕走人家的老公,濫施姦淫;沒收小商人的糖果;並且領導模範營開小差。經南豐工作委員會發覺後,即報告南廣縣蘇逮捕,經過當地群眾的公審,即就地槍決。南豐群眾莫不稱頌蘇維埃紀律的森嚴。
貪汙腐化分子滾出去
(第八十六期 1933年6月22日)
江西省木船工會委員長彭士淳和蘆汗魁朋比為奸,大吃油餅,私吞伙食,並把工人的社會保險費拿去做買賣,私人圖利,吃酒賭博。在全總執行局領導之下,用布林什維克火力撤銷了他們的工作,並在公開法庭上罰做苦工四十天。一切貪汙腐化的分子滾出工會去!
天曉得巡視什麼工作
張炳如
(第八十六期 1933年6月22日)
于都團縣委巡視員孫連洪同志,這次縣委組織了突擊隊分配他到高灘鄉巡視工作,數天之間他回家二次,過端午節時他就跑回家去過節,與老婆睡覺。同時下村時與女同志摟頭吻頸,使群眾不滿,失了下層群眾的信仰,後在該地團員支部大會上,有些團員批評他,上級來的人不應該這樣做,他竟完全不接受對他的批評。這樣的巡視員,天曉得還巡視什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