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聽說新購建房屋免徵房產稅三年,有檔案依據嗎?
答:目前主要是深圳有此政策,而且目前尚有效。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房產稅實施辦法》(深府〔1987〕164號)第九條的規定,納稅單位新建或購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違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購置之次月起免納房產稅三年。“購置的新建房屋”是指納稅人在一級市場(如房地產開發商)購買的新建房屋。如從二級市場轉讓購買的房屋,不論前業主有否使用,均不屬於“購置的新建房屋”的範圍。
另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 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4號)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徵房產稅。
按照《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公租房免徵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