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此前小米手機裡最惹人煩的是什麼,那就不得不提系統裡的各種廣告了。
這些小廣告呢,如果只是乖乖待在角落裡不動聲色,倒也就算了。
可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到這麼一種情況:
某些App推薦類的廣告,當你一失手點到了它,它二話不說就開始樂呵樂呵地下載安裝,這種感覺就像是被騎在肩膀上跳舞。
而你能做的就是當它下載完成,自動跳轉安裝介面時,退出安裝介面去將安裝包解除安裝。
強行跳轉倒不說,直接花費流量去下載軟體並且沒有經過使用者的同意,這種行為是真的令人難以忍受。
一些網友的解決辦法是換成別的手機,比如iPhone,雖然有時也會遇到App推薦,但即便點到也僅僅是跳轉到App Store,並不會強制下載。
畢竟,既然你讓我不爽了,那我就不用你了嘛。
但來自華東政法大學的範同學可不這麼認為,他直接把小米公司告上法庭。
範同學表示軟體中包含過多廣告並且標識不明,一旦點選就會自動呼叫流量下載,直接侵害了使用者的財產(流量)。
所以他控告小米立即停止發放廣告以及賠償其流量費1元。
誒,你猜怎麼著,這場官司還真打贏了。這些天才公佈了判決書。
咳咳,機友們先別激動哈,雖然贏了,但沒有完全贏。
法院認為,小米推送的廣告未損害有關使用者的權利,因為使用者是可以更改設定關閉廣告,只是原告(範同學)不知道罷了。
不過小米的廣告連結提供點選即下載,這倒是未事先取得使用者下載許可,侵害了使用者的知情權。
所以最終結果就是賠償了1塊錢。
廣告呢,還是得繼續看哈~
不過,一塊錢雖不大,但侮辱性極強,網友們也都紛紛表示天下苦久矣,就應該要爭取我們自己的權利。
這樁案子讓機哥想起之前的一件事,成都的一名老魅友就因自己手機的保修問題,把魅族售後告上了法庭。
據這位魅友所說,他手機前一晚還是正常的,第二天起床後發現螢幕不亮了,鑑於手機還在保修期內,他就帶著手機去售後了。
但是售後還沒看手機就鑑定是人為損壞拒絕保修。。
機哥先和大家說一下,具體什麼是人為損壞哈~
比如手機在沒有明顯受到外力的狀況下硬體裝置出現損壞,一般認定是屬於非人為原因損壞。
而像手機進水啊、人為壓壞、手機摔落、自行拆卸等狀況一般均屬於人為損壞。
總之非人為損壞就是手機自己的故障,不是使用者造成的,是產品自身問題。
在魅友的堅持下讓售後拆機檢查螢幕,結果發現螢幕既沒有破損也沒有漏液。
售後又改口手機上有明顯劃痕與剮蹭,是人為損壞的依據,總之就是要這位魅友自費維修。
當然咯,機哥覺著魅族應該不會這樣“逃避”售後責任,但實際情況往往比我們想的複雜:手機的損壞情況,不同售後點的服務水準,甚至售後人員的個人因素。
但不論如何,這樁事情確實是發生了。
遇到這樣的售後,相信不少機友都只能默默承受,忍痛掏錢維修了吧。
但這位魅友並不妥協,此後還嘗試讓12315介入,但售後依舊拒絕保修。
最終他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將對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為自己的手機保修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元。
但售後在答辯狀依舊錶示原告(網友)的手機存在明顯的磕碰劃痕,並且內屏存在破裂,是人為損壞的證據。
這位魅友也請法官現場查看了手機情況,這點劃痕認定人為損壞根本就站不住腳。
後來魅族售後私底下聯絡過這位魅友,表示願意保修但要求撤訴。
但是事情鬧到了這麼個地步,該魅友自己也說已經不是一個保修的問題這麼簡單,就是為了一口氣。
但法院那邊也非常不好判定,因為這部手機還需要專門的技術鑑定才能做出結論。
經歷了接近半年的“車輪戰”,法院終於宣判了。
法院那邊要求售後為該網友保修,但對道歉以及賠償1元的訴求,法院並不支援。
因為本質上這件事情是售後沒有履行保修義務,而且沒有道歉、賠償的法律依據,所以就不支援了。
不過最後能懲治一下這些不負責任的售後,也是出了一口氣。
不止國內啦,其實國外也有不少使用者硬剛大公司的案例。
這不,巴西的一個老哥就把蘋果公司給告了。
為啥呢?眾所周知啊,自iPhone 12開始,蘋果不再給手機配送充電頭,但蘋果也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了。
不附贈充電頭這件事還是在引起了非常大的波瀾,反正問,就是環保~
海內外的網友紛紛在網上“討伐”蘋果,氣勢之大讓機哥以為這趟人明天就會“殺”去蘋果總部找庫克對峙。
結果呢,似乎就這位巴西老哥較真了,他控告蘋果銷售iPhone沒有附贈充電器是“捆綁銷售”。
簡單來說就是:你可以不送,但是你也不能賣。消費者還是要買充電頭的,單獨買的充電器就不汙染環境麼。
結果呢,最後居然告贏了。
法院要求蘋果免費10天內補一個充電器給這位老哥,每超出一天便處罰200巴西雷亞爾。
機哥算了一下,大概就是咱們人民幣247元,也就是說,超一天罰款罰的比充電頭本身價格還高。
好傢伙,幾千萬的官司蘋果都沒輸,卻輸在了一個149元的充電頭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蘋果壓根就沒放在眼裡,因為蘋果方就沒啥表示。
也是...機哥也覺得一個充電頭只是全球幾億部iPhone裡的一粟,機哥如果是蘋果也懶得和他打,直接送個就是了。
但總歸來說,不論是範同學還是老魅友,他們的成功案例可謂是給咱們指了一條“明路”——
解決不了的事情,咱法院見~
這些大公司估計也沒想到,這一屆消費者的操作竟如此捉摸不透,動不動就法院見,它們估計還沒從以前的線下“拉扯”轉換過來。
所以得和這些大公司說一句:大人,時代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