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今日(12月22日)公佈,將於12月28日推出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和“電子簽證”安排,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無需親身前往入境處辦事處,而可在網上完成整個申請程式,包括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入境處網站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遞交簽證,於申請獲批後透過網上付款程式繳納相關費用,並在繳費成功後即時下載“電子簽證”,以PDF形式儲存於個人流動裝置中或進行列印。
包括電子版《入境簽證/進入授權通知書》《逗留條件通知書》和《外籍家庭傭工——延期逗留比入境簽證通知書》的“電子簽證”會取代現在使用的入境簽證及進入許可、延長逗留期限等貼上式標籤,但2021年12月28日前簽發的簽證和相關標籤,在其列明的有效期屆滿前依然有效。
“電子簽證”上會載有透過入境處官方密匙產生以作防偽用途的二維碼,相關人士可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掃描該二維碼核實簽證資料,其他應用程式則無法讀取任何資料。簽證資料也可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入境處網站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的查詢“電子簽證”服務輸入並進行核實。
此“電子簽證”安排不適用於由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入境事務組發出的入境簽證和進入許可。推行相關申請服務後,申請人仍能繼續使用現有方式遞交簽證申請和繳費。而無論以何種方式遞交申請,相關申請資格標準和申請費用均維持不變。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和“電子簽證”安排將由入境處分階段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