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政府公佈了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名錄,我市沔陽縣人民政府舊址和排湖閘入選。此次第八批省保公佈後,我市省保單位增至10處。
本次省政府確定的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包括古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蹟及代表性建築、其他等6個類別共80處。其中,我市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新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2處不可移動文物為近現代重要史蹟及代表性建築。
沔陽縣人民政府舊址,即沔城暴動遺址。1927年冬,鄂中特委遵照湖北省委指示,由特委領導人肖仁鶴、鄧赤中負責,組織地方革命武裝於12月3日舉行了沔城暴動,摧毀了國民黨縣政府。1949年7月,沔陽全境解放後,在沔城暴動的地方興建了沔陽縣人民政府辦公樓,主體大樓佔地320平方米。房屋為磚木結構,樓分上下兩層,中間為天井,四面為廊簷走道。正門頂鑲有國徽,顯示人民政府機構的莊嚴。1951年6月,沔陽縣劃南區為洪湖縣,沔陽縣治遷往仙桃鎮,原縣政府辦公樓成為沔城高中辦公樓。
排湖閘位於張溝鎮排湖村一組,通順河右岸。1951年修建,為建國初期沔陽縣興建的第一座大閘。閘分4孔,每孔淨寬3米,邊孔淨高4米,中孔淨高4.5米,閘頂高31米,閘底高22米,設計排水流量84.7立方米/秒。閘型為條石與鋼筋混凝土箱形結構,採用木樁及鋼筋混凝土基礎,條石閘墩、岸牆;鋼筋混凝土胸牆、蓋板、橋面;鋼質平板閘門。排湖閘為我市修建的第一座大型水利設施,見證了仙桃的水利事業發展史。
申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成功,有利於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提高我市文化文物資源等級,增強文化自信,提升文物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大局水平。
來源/仙桃市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