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問一下,我女兒在幼兒園上小班,上課期間,上廁所被同學擠傷左手,二個手指頭的指甲蓋擠掉了,其中一個手指甲,甲創受傷做的小手術縫針了,做手術前醫生告知她的指甲蓋以後跟正常的指甲蓋不一樣了,以後會有缺陷,醫生當時說的時候,幼兒園的老師也聽到了,醫院診斷書也寫了,醫藥費是一千多快錢,幼兒園知賠償醫藥費,幼兒園交的學生險是我自己掏的錢交的,我自己去報保險,幼兒園的意思是她賠償醫藥費,保險保的錢,當賠償了,這樣合裡嗎,我也諮詢過了,說賠償可以要二萬左右,賠償我要一萬左右,幼兒園不同意,不可能讓我女兒白受傷,她的指甲也缺陷了,當時發生的時候四個老師沒有看管同學隨意玩耍,4.08擠到的4.26才給家長打電話通我,因為還有四分鐘就放學了,第一時間沒有送到醫院,沒有給家長打電話,就放在辦公室,我接我女兒的時候,她嗓子都哭啞了,疼的直跺腳,這些都是我調監控看的,感謝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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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受傷事件
分類: 財經
時間: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