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創始人韋恩的選擇
在 1976 年,美國的蘋果(Apple)公司成立。蘋果公司有三個創始人,他們之中有一個叫韋恩,公司創立一年之後,他就宣佈退出公司。他賣掉了自己在公司的全部股份。當時蘋果公司一年的銷售額只有 174,000 美元。蘋果公司的另一個創始人叫喬布斯,他多次邀請韋恩重新回到公司,被韋恩婉言謝絕。
時光飛逝,四十多年後的今天,蘋果公司的市值像變戲法似地已經達到了 8000 多億美元。有人做了一個估算,假如韋恩當年沒有賣掉股份,沒有退出蘋果公司,(如果)在現在,他的身價將達到800 億美元,成為一個超級富豪。可由於他當時的選擇,使他與富貴擦肩而過,淪落為一個普通而平凡的人。
一些記者懷著好奇的心去採訪了韋恩,說他當初做了一個錯誤的選擇,讓他的人生輸掉了800 億美元。在記者看來,韋恩一定會為他當初的選擇後悔不已。而韋恩回答說:“記者朋友們,我當初的選擇,我相信是正確的,我從來沒有為此後悔過,因為我失掉的僅僅是 800 億美元財富, 而我保住了無價的健康和生命。”
韋恩為什麼要這麼解釋?他說如果他當年沒有選擇離開蘋果公司,他現在早已不在人世了, 因為他知道喬布斯這個人是一個工作狂。當年已進入中年的韋恩,年齡上比喬布斯大很多,在體力和精力上根本不如喬布斯,超強度的工作負荷一定會折磨他,讓他身心憔悴,甚至失去生命。所以生命、健康無價,誰能說韋恩的選擇不是正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