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李海媛)12月22日,浙商證券釋出關於全資子公司浙商期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期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暨在浙江產交所掛牌的公告。
為支援浙商期貨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推進浙商期貨持續高質量發展,加快向行業頭部邁進,浙商證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透過《關於啟動浙商期貨有限公司混改的議案》,同意啟動浙商期貨混改工作,並以2020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啟動涉及的資產評估等工作。2021年12月21日,浙商證券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資子公司浙商期貨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議案》,同意浙商期貨本次混改採用增資方式,並透過在浙江產交所公開掛牌方式引入投資者。
據悉,本次混改新增註冊資本佔增資後註冊資本的比例將設定上下限,本次混改完成後,浙商證券至少持有浙商期貨51%以上股權,仍為控股股東。本次混改增 資底價以經備案的資產評估價為基準,並在基準底價基礎上,按照浙江產交所競價結果最終確定成交價。浙商期貨混改尚需要在浙江產交所公開掛牌,並按照浙江產交所掛牌成交結果確定交易對方。本次混改不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浙商證券不參與本次混改增資。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同日,浙商證券董事會同意向浙商期貨借出次級債務,本次借出次級債務總規模為4億元,債務期限為4年,利率為固定利率。此次次級債務借出資金主要用於補充浙商期貨營運資金、充實淨資本,滿足其產業服務及其他中短期業務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