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目前正在實施一項民生工程,給當年在公社當過農機員、農技員以及基層獸醫的人發放生活補貼。當年曾經當過公社這三類人員可以領補助了。
根據2017年1月10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會議以及 62個貧困縣(市、區)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為原鄉鎮(公社)農機員農技員基層獸醫發放生活補貼的實施方案》精神,自2017年起,河北省為這三類人群發放生活補助。具體的補助發放有這麼幾個關鍵點:
01、發放補助的條件。一是戶籍仍然在河北境內的、曾經受聘在原鄉鎮(公社)從事農機、農業技術、畜牧獸醫服務;二是在崗連續服務滿3年以上(含3年)、離開崗位後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三是農機員的工齡截止認定年限1999年12月31日前,基層獸醫工齡截止認定年限2005年12月31日前。這將惠及不少人員,說明當初只要努力了,黨和政府是不會遺忘的。
因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規定被開除或辭退的三類人員不享受生活補貼。
02、補助標準。原鄉鎮(公社)農機員、農技員、基層獸醫生活補貼採取按工齡補助的形式,標準為每個工齡每月20元,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最高不超過每月40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生活補貼標準。這就是說,最長的工齡只能算到20年,多餘的工齡就無效了。
03、執行時間。生活補貼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滿足上述條件,截至2016年底滿60週歲的,按規定享受生活補貼;截至2016年底不滿60週歲的,從達到60週歲次月起享受生活補貼。
04、身份認定程式。1.物證:是指組織上儲存的檔案或個人持有的有效資料等。2.調查:是指各級原鄉鎮(公社)農機員、農技員、基層獸醫認定工作機構組織進行的調查與取證。3.人證:是指原鄉鎮(公社)農機員、農技員、基層獸醫工作期間的時任領導、職工或其他知情人員。身份認定比較複雜,如果自己保留足夠的證據,那就簡單多了,這說明一個問題,原始資料的重要性!
05、發放。待完成身份認定程式後,再依照規定向農業部門申報核准後,即可發放了。符合條件人員的生活補貼由所在縣(市、區)財政部門直接發放。
如果符合上述發放條件,又沒有及時申報的農機員等三類人員,可以向農業部門申報,依照以上的要求與標準進行稽核審定,為自己晚年生活上一道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