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積金。
本文知識點:
1.購房人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2.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中斷後可再次申請提取
一、購房人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辦理途徑有兩種。
途徑一:透過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申請。
第一步,登入系統。
登入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選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入提示後,點選【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入】。您可選擇“賬號登入”或“簡訊登入”兩種方式登入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註冊的使用者,請您先完成註冊後再登入。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資訊。
點選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選【1.購買京內住房提取】,選擇“購買房屋型別”後,進入相應的事項申請頁面(如在中直分中心、國管分中心或鐵路分中心存在相同地址的購房提取事項,應共享該事項繼續辦理提取):
1.購買“商品住房”
“基本資訊”欄目下顯示使用者基本資訊,“婚姻狀況”為“未說明的婚姻狀況”的,需根據實際選擇婚姻狀況。如“婚姻狀況”選擇“已婚”,點選【婚姻資訊修改】按鈕後,透過北京市民政校驗有記錄的,可選擇後自動匯入婚姻資訊;無記錄的,錄入相關資訊,並上傳“結婚證”影像。
在“房屋相關資訊”欄目下,選擇【是否有網籤】資訊項,分為兩種情況:
(1)選擇“是”時,選擇【房屋所有人】和【所購房屋型別】,選擇所購房屋類別,錄入網籤合同編號(所購房屋型別為“存量住房”的,應同時提供該套房屋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未查詢到購房資訊的,需修改網籤資訊重新查詢,或在“是否有網籤”項選擇【否】並錄入相關資訊。
(2)選擇【否】時,選擇【房屋所有人】和【所購房屋型別】,錄入相關資訊並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發票或契稅票原件影像。
在“提取人賬戶相關資訊”欄目下,填寫“本次提取金額”,選擇【收款人公積金用卡銀行】,系統自動顯示相應的公積金用卡卡號。
如申請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銀行卡(應為人民銀行規定的I類銀行結算賬戶)辦理提取時,應先點選頁面左側【公積金用卡維護】按鍵,選擇需要新增的住房公積金用卡“銀行名稱”,錄入“銀行卡號”,點選【新增】按鍵,新增成功。後續流程從“一、第二步”開始,繼續辦理即可。每名繳存職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髮卡銀行的公積金用卡,每家銀行限一張。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
辦理流程與上述“商品住房”方式基本一致,在“基本資訊”欄目下顯示使用者基本資訊,需按實際情況填寫“婚姻狀況”和“申請人戶口所在區”。後續同“商品住房”操作步驟一致。
3.購買“公有住房、集資建房”
“基本資訊”欄目與上述“商品住房”方式辦理流程基本一致,需按實際情況填寫“婚姻狀況”。在“房屋相關資訊”欄目下,選擇【所購房屋類別】和【房屋產權人】,錄入相關資訊,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註明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號,並上傳購房收據或購房發票、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影像。
4.購買“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
“基本資訊”欄目與上述“商品住房”方式辦理流程基本一致,需按實際情況填寫“婚姻狀況”。在“房屋相關資訊”欄目下錄入相關資訊,並上傳“拆遷或徵收回遷協議”,協議中未註明購房人實際繳納的房價款金額的,需要上傳“遷房統一發票或收據”影像。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應在表內註明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號,並上傳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原件影像。
第三步,個人授權、承諾。
閱讀並勾選確認《個人資訊核查授權、承諾書》,點選【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請。
在提交成功頁面,如需留存申請回單,點選【列印回單】,列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選【經辦網點】,點選【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第五步,查看回單提示語,辦理提取事項。
申請事項提交成功後,在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中,點選【檢視明細】,可查詢已申請事項詳情;點選【列印回單】,可以補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
如回單中提示:“您的提取事項已提交,請等待稽核。可在‘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中的“申請進度”檢視事項狀態。”
【申請進度】為“稽核已透過”的,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公積金用卡賬戶。
【申請進度】為“稽核未透過”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檢視不透過原因。
【申請進度】為“補充申請材料”的,可在“備註資訊”欄檢視需補充的材料及原因。滑鼠左鍵雙擊該事項記錄,可在補充上傳影像後,重新提交。
【申請進度】為“待稽核”、“稽核中”的,為未完成稽核,請稍後再次檢視狀態。稽核通過後,系統將自動更新申請進度。
提示:1.請仔細閱讀提示資訊,以免遺漏相關提取材料。如回單中提示需到現場辦理的,則應按照回單中的提示,攜帶相關材料到任意的管理部或受託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2.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國管或鐵路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後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餘限額的,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無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請成功後,申請人在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途徑二:透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櫃檯辦理。
第一步,提供材料
1.房屋型別為“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網籤合同編號(所購房屋型別為“存量住房”的,應同時提供該套房屋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如無法提供網籤合同編號,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載有計稅金額的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2.房屋型別為“公有住房、集資建房”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房改售房或集資合作建房單位給申請人開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據原件(只能提供收據影印件的,需售房單位在收據影印件上蓋章)。收據遺失的,由售房單位出具收到購房人支付售房款具體數額的說明;單位不出具說明的,將依據成本價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房價款計算公式核算。
3.房屋型別為“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拆遷或徵收回遷協議原件,協議中未註明的實際繳納房款金額的,需提供購買回遷房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收據原件。
第二步,櫃檯辦理
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託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二、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中斷後可再次申請提取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辦理過購房提取,提取金額未達到購房款總額,中斷後可再次申請提取。
本人辦理的,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需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託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登入北京住房公積金網(gjj.beijing.gov.cn),點選【經辦網點】可查詢分中心及經辦網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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