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任何國家想要維持社會穩定,讓老百姓能夠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都需要依靠法律系統的支撐。在新中國成立前,由於戰爭不斷,導致國內形勢混亂,法律並沒有足夠的約束力,只要手裡有槍,就敢於違反法律法規,這在當時是普遍現象。儘管如此,還是有大量正義之士勇敢投入法律工作中,為我國日後建成法治社會打下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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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為了讓男女平等的思想深入人心,尤其是解放婦女的思想,賦予她們追求愛情和婚姻的權利,在國家的支援下,一批法律從業者起草了《婚姻法》,並正式頒佈施行。直到這時,我國女性忍受了封建禮教欺壓上千年後,才算真正獲得了自由。
當時,領導大家編纂法律的帶頭人叫史良,在法律頒佈後,為了落實情況,她親自帶著大家下基層視察,發現無視法律的人,立即予以重罰。要知道,封建思想直到現在仍然影響巨大,更何況在那個年代,甚至很多女性都不敢相信《婚姻法》能夠保障她們的合法權益。
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史良勇敢地承擔起制定法律的重任,還是我國首任司法部長,她順利完成了任務,沒有辜負黨和國家的期待。在史良的幫助下,我們國家的女性真正獲得了平等和自由,只要不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故意歪曲女性的合法權利,以維護權益為由,大肆打出“女拳”,這種做法就是有利無害的。
02
史良能夠完成如此偉大的成就,個人經歷必然不平凡,她出生在江蘇的知識分子家庭,那年是1900年,正是八國聯軍攻入北京的時候,整個國家混亂不堪,慈禧太后帶著光緒皇帝逃跑,中國又一次淪為西方列強肆意瓜分的利益蛋糕。
在這種時代背景下,史良的家庭條件也越來越差,沒有足夠的錢供她上學。好在史良的父親思想進步,再加上學識淵博,從小就在家給女兒上課,不僅教給她很多知識,還引導她走上了正確的人生道路。
五四運動期間,史良已經是常州地區的學生會負責人,在她的帶領下,當地學生積極投身革命運動,主動抵制日貨,後來還發動工人罷工,極大地支援了我國早期革命事業。20年代初期,史良在朋友的幫助下前往上海讀書,進一步接觸到法律知識。
在學校就讀期間,史良多次參加反對學校領導侵犯學生利益的活動,由於表現十分突出,史良引起了法律從業者董康的注意。在董康的幫助下,史良和100多名有志學生集體加入他創辦的法律學校,接受更好的司法教育。
03
史良的學校並不是公立大學,畢業後沒辦法當律師,只能接受分配。董康並不是真正的革命進步人士,他的學校走出去的學生,基本都被分配到國民黨部門任職。在這裡工作期間,史良看到了國民黨領導層的腐敗墮落,內心十分反感。
與之相對的是共產黨人的堅強不屈,那種不畏犧牲,勇於奉獻的精神,深深打動了史良。後來,史良因為反對上級領導的不正當行為,遭到當局逮捕,後來還是董康託人找到蔡元培,才把她救出監獄。
經過幾年努力,史良終於考取律師執照,開始在上海地區從事法律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她進一步瞭解到中國婦女和貧苦人民受到的壓迫,逐漸產生了改變法律制度的想法。後來,史良順利完成了理想目標,新中國成立後,她一直在法律行業工作,為我國推廣法治思想做出了巨大貢獻。
不過在1957年,由於黨組織內部出現了錯誤決策,導致很多建成的制度遭到破壞,其中也包括史良制定的多部法律法規。特殊時期,史良也因為早年在上海灘的工作經歷,成為造反派打擊的物件,幸好周恩來出面保護,她才得以保住性命。
結語
四人幫被粉碎後,史良重新回到工作崗位,並以民盟領導人的身份,繼續參與到法治建設中。史良曾經多次表示,只有人民才是國家真正的主人,任何官吏都是僕人,如果官吏騎到人民頭上,那這個社會也就沒有法治可言,更沒有發展希望,遲早會徹底崩潰。為了改變不平等,史良終生致力於法律工作,直到1985年因病去世,享年85歲。值得一提的是,史良生前把所有財產都捐贈給民盟,沒有給親屬留下任何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