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禮運第九》記載龍、鳳、龜、麟為“四靈”。今天就從故宮博物院館藏的幾件飾品文物,來了解一下龍和鳳。
傳統認為龍的形象為蛇身、豬頭、鹿角、牛耳、羊須、鷹爪、魚鱗。《說文解字》記載:“龍,鱗蟲之長,能幽能明,能細能巨,能短能長,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潛淵。”《爾雅翼》“釋龍”描述為:“角似鹿、頭似駝、眼似兔、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本草綱目·翼》記載:“龍者鱗蟲之長。王符言其形有九似:頭似駝,角似鹿,眼似兔,耳似牛,項似蛇,腹似蜃,鱗似鯉,爪似鷹,掌似虎,是也。其背有八十一鱗,具九九陽數。其聲如戛銅盤。口旁有鬚髯,頷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鱗。頭上有博山,又名尺木,龍無尺木不能昇天。呵氣成雲,既能變水,又能變火。”從商周時期開始,龍紋正式作為天子紋章與權力象徵。
根據《爾雅》郭璞注,鳳的形象為“雞頭、蛇頸、燕頷、龜背、魚尾、五彩色,高六尺許。”《說文解字》認為:鳳凰“出於東方君子之國,翱翔四海之外,過崑崙,飲砥柱,濯羽弱水,莫(暮)宿風(丹)穴,見則天下大安寧。”
累絲,又名“累金”“花作”“花紋”,是將金銀拉成絲,然後將其編成辮股或各種網狀組織,再焊接於器物之上。
值得一提的是,龍的形象並沒有被皇室壟斷,直到元朝的時候,朝廷才禁止其他人使用龍的形象。
清點翠鳳凰紋頭花
鳳凰,亦作“鳳皇”,雄為“鳳”,雌為“凰”,隨著龍逐漸成為帝王的象徵,帝后妃嬪們開始稱鳳比鳳,鳳凰的形象逐漸雌雄不分,整體被“雌”化。
唐以前,能被美喻為鳳凰的僅為君王、聖賢或是超群拔俗之人,至唐,鳳凰喻人自由而隨意。
據統計,在《全唐詩》中,鳳字出現了2978次,凰字282次,鸞字1080次,鳳凰的這三種最有代表性的稱謂出現的總數約佔《全唐詩》總目數的十分之一,平均約每十首唐詩就有一個“鳳”字或“凰”字或“鸞”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