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央行闢謠稱,近日,網路流傳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陳耀明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主動投案,“疑似因私印‘同號鈔’2萬億。”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為謠言,性質惡劣。人民幣印製發行有嚴格的工作程式和技術標準,中國人民銀行一直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我行對造謠、傳謠行為嚴厲譴責,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其實謠言還是很容易判斷的。如果有2萬億的同號鈔,這麼大規模,在市場上早就被發現了。畢竟,現在是發達的爆料渠道,發達的媒體資訊,同號鈔是很容易形成輿論的。所以,哪怕不考慮央行印鈔嚴格的管理制度,這個所謂2萬億的同號鈔,從常識上都容易判斷是假的。
謠言的產生,一個是資訊的不足,畢竟陳耀明只有投案自首的資訊,而到底所犯何罪、所涉何事,還沒有公佈,以至於留下了太多聯想的空間;另一個是印鈔公司這樣的單位,又之於外界多一份神秘,他們印錢的、天天跟錢打交道,那麼外人很容易跟自身經驗聯絡起來,如果多印一些,如果拿回去一些,那就直接發了。
可事實上,這樣的猜想顯然有些主觀。要知道,從之前印鈔公司的落馬人員來看,最大的問題都集中在手中的採購權上。畢竟,印鈔公司屬於三特,“生產特殊產品的、實行特殊管理的特殊行業”,所涉及所使用到的無論是裝置還是材料等,都屬於市場上沒有對標的,那麼價格高地、質量好壞,全憑自己說了算;尤其是之前政府採購不規範的情況下,出現腐敗是很自然的事情。而至於說,多印點——其實同號鈔也屬此類——那顯然是想多了。
想多沒有問題,但如果把想多的內容發出來,那就有問題了。這是一個表達便利的時代。但不審慎的表達,不僅會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也會給自身帶來法律麻煩。現在央行報警,如果追查到,那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不過,這一新聞也說明,對於印鈔公司來講,從員工到領導如何做到“錢積如山,德立千仞;錢流如川,心如止水”,更為關鍵。畢竟,他們的工作和身份太敏感了。
(黃河評論信箱:[email protected])
編輯:梁冰
統籌: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