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嘉慶年間的一天,安徽省霍邱縣縣令王聯金正在大堂審閱案卷,忽然聽到門外有人擊鼓鳴冤。擊鼓之人叫範二財狀告兒媳婦與人私通,並與姦夫一起害死了自己的兒子範受之。
範二財控告稱,他有一子名叫範受之,由於家貧入贅給了同村的魏婆婆家。入贅的女婿如出嫁的媳婦,岳父岳母則猶如公婆,即便打罵女婿,也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魏婆婆家家境一般,母女倆以賣餛飩為生。範受之上門之後,魏家的生意沒有多大起色,範受之從來沒有做過買賣,讓他挑著餛飩去賣,挑出去10碗,賣不出2碗,自己倒吃掉3碗,魏婆婆為此對範受之沒有什麼好臉色。
魏婆婆有一干兒子,名喚楊四,經常來魏家吃餛飩與範受之的媳婦芳姑眉來眼去,範受之曾經給父親提起此事,並媳婦與楊四的曖昧非常不滿。範二財告訴兒子,既然入贅了魏家就要小心為上,只要芳姑不與人私通,你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當沒有發生就是了。
嘉慶十五年正月十五,按照慣例範受之應該回家看望父母,結果範二財等了整整一天也不見兒子前來。第二天,範二財便去魏婆婆家詢問。沒想到範受之於昨天就失蹤了,魏婆婆找來楊四和鄰居幫忙尋找,結果找了一天也沒有找到範受之。
範二財見兒子無故失蹤,於是便惱怒起來,在魏家大門口大罵起來,楊四過來勸阻,範二財想起兒子對自己說的話,認為是楊四與芳姑私通殺了兒子,於是就將楊四、芳姑告上了縣衙。
王縣令接下範二財的報案,當即提訊魏婆婆、芳姑和楊四,結果三人都說沒有謀殺範受之。由於沒有真憑實據,不能憑靠範二財一張嘴就給芳姑等人定罪,於是便將芳姑和楊四關入大牢,等候查到新證據後再做審理。
王縣令有一小妾,此時恰好生了一個兒子。因為小妾沒奶,於是便請了個奶媽,這個奶媽恰好與魏婆婆同村,王知縣於是便詢問奶媽芳姑是否與楊四有染,是否謀殺了範受之。奶媽經常出入大戶人家,喜歡打聽一些小道訊息,又喜歡各種胡謅八卦,於是便把自己聽到的一些話說給了王縣令聽。
奶媽告訴王縣令,魏婆婆只有一個女兒,老伴死得早,寡婦孤女相依為命,總是怕受到別人的欺負,於是便認了楊四為乾兒子,後來又入贅了範受之為女婿。範受之在魏家沒有地位,倒是那芳姑與楊四眉來眼去,孤男寡女總在一起,這樣下去能有什麼好事呢?範受之不見了,不是他二人所為又是誰呢?
王縣令聽了奶媽的話,認為芳姑與楊四謀殺範受之,果然有其事。於是便對二人進行嚴刑拷打,逼問二人為何行兇作惡。二人被打得死去活來,實在熬不住拷打就承認了私通殺人之事。
王縣令問二人範受之屍體在何處,二人卻說不出來。王縣令再次刑逼,二人只好說把範受之肢解,然後放進鍋裡煮了,然後又潑到土坑裡,又把骨頭銼碎,揚到田地裡去了,所以沒有留下任何痕跡。王縣令聽到二人供狀,非常滿意,於是說可以定案了。王縣令把芳姑和楊四判為死罪,然後把他們押解到省裡由按察使大人進行復查。
此時的安徽按察使是李奕疇,李按察使提審芳姑和楊四,結果發現二人所說與供詞上一致,但是他覺得此案疑點重重,雖然二人承認了殺人。但依然有很多問題無法說清楚,李按察使說:“犯人招供說把肉煮了,把骨頭銼碎了,但沒有交代肺肝腸肚的下落,這就是一個疑問。”
李按察使於是便把此案交給知府高亮去審理,讓他務必仔細審查。
高知府升堂重審此案,高知府問既然二人殺人,那腸肚之物丟到哪裡去了?二人都說不知道。高知府把芳姑、楊四、魏婆婆三人分別隔開審訊,發現時間上出現了嚴重錯漏。芳姑說範受之在正月十四被害,楊四說在正月十五,魏婆婆說是在正月十八。
高知府把調查結果報給李按察使,李按察使認為此案果然有問題,於是便以案件證據不足,尚需進一步查證為由,將案情拖住不辦,讓高知府派出得力捕衙役協助搜尋範受之的下落。
半年時間過去,範受之還沒找到,案件一再拖延,李按察使心中不免著急起來。正當李按察使一籌莫展之際,忽然有一個人來按察使衙門外喊冤,此人被帶到大堂,李按察使還未開口,此人就主動說他就是範受之。
李按察使將範受之招上堂來,問他到底發生了什麼?他既然沒死跑去了哪裡?範受之說,自從到了魏婆婆家總是遭到岳母白眼,便想著發一筆財,以改變自己的地位。範受之思前想後,於是進了地下賭場。十賭九輸,想在賭場發財,無異於白日做夢。範受之沒有贏錢,反而欠了一屁股債務。
債主逼債,範受之不敢給岳母和芳姑說實話,於是便只能私底下潛逃,為的是躲避賭債。範受之逃到蘇州躲了起來。最後輾轉得知家裡出了大事,魏婆婆、芳姑、楊四等人都被牽連,芳姑和楊四被關入死牢後,範受之才從蘇州趕回來投案自首。
李按察使重新審案,讓範受之與芳姑、魏婆婆和楊四當堂對質,結果對質下來並沒有錯誤,於是肯定了範受之果然沒有被殺,楊四和芳姑也是清白的,二人並未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發生。按察使慧眼斷案,破解了這一謎題,救下了兩條人命。
一切都是一場誤會,誤會又因範受之而起,範受之因此被杖責20大板以儆效尤。王縣令屈打成招,差點釀出冤案,楊四和芳姑差點因此送命,上奏彈劾之後被革職查辦。
此案並不稀奇,但在古代由於資訊溝通不暢,這就成了一樁奇案。若範受之一直不回家,芳姑和楊四小命難保,這一樁案子將成冤案。幸虧範受之及時回家,否則兩顆人頭將落地了。
自此,清朝嘉慶朝奇案,宣告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