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從事工程設計的單位,一定要取得設計資質證書。整體來說,有綜合資格.行業資格.專業資格.專項資格。實際上,一些人對資格的理解還不到位。在辦理過程中,容易把某些資質類別混淆,從而影響工作進度。例如,有些企業會問,建築裝飾工程設計資質與建築工程設計資質是否相同?肯定是不同的。儘管兩者只有兩個字的差別,但其申請條件、承攬範圍等並不相同。下面就讓我們一起看看具體的差別是什麼?
一.建築裝飾工程的資格。
1.僅有建築裝飾工程師專有的資格證書,除甲.乙外還設有丙級資質;
2.建築裝飾工程設計資質範圍為:室內外環境設計.建築裝飾裝修及配套電氣.結構.暖通.空調等;
3.建築裝飾工程所需專業包括:室內設計.環境藝術設計.電氣.建築.暖通空調.給排水.結構;
4.甲、乙、丙三級所需專業技術人員分別為10人.7人.4人。
二.建築工程設計資格。
1.建築工程設計資格設甲、乙、丙、丁四個等級,也是唯一一項有丁級資格;
2.建築工程規模大於建築裝飾工程,它通常是指房屋建築,包括公共建築.居住區.地下工程等;
3.具有建築工程設計資格要求的工程師所涉及的專業有:建築、結構、暖通空調、給排水、電力等;
4.甲、乙、丙、丁四級所需專業技術人員分別為:21人.12人.7人.5人。
從綜合來看,建築工程設計資質設計的是建築物的整體結構。外形等,而建築裝飾工程則主要針對房屋外觀。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建築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可以將建築裝飾工程作為一個輔助工程進行設計,但有裝飾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不能自行設計施工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