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們已經說到,漢代的絲綢之路,讓東西方的文化交流逐漸豐富了起來。到了魏晉時期,這種交流不僅沒有停滯,甚至進一步相互滲透並且影響。因此,新的音樂文化、新的樂器就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了。在西方的文化進一步滲透的同時,中原音樂文化還經歷著南北方音樂的混雜過程。由於戰亂局面,北方人們大量南遷,由此使得北方的民歌、鼓吹樂以及相和歌等藝術形式開始向南流淌。
《聲無哀樂論》
公元一世紀始,佛教文化從西方傳入中國。到了兩晉南北朝時期,佛教已經十分盛行。到處修建寺院、佛塔,並透過歌舞表演和梵音歌唱吸引聽眾,宣傳教育。由此,一些西域佛曲得到流傳,並被中國僧人翻譯成漢文,成為一種融匯中外的宗教音樂。在翻譯佛經的過程中,由於受到梵文拼音的啟發,還直接促進了我國音韻學的發展。
這種外來的宗教,直接衝擊到了傳統儒學思想的絕對統治地位。而其中最突出的表現,就是“玄學”的興起。玄字一詞的內涵出自《老子》第一章,“玄之又玄,眾妙之門”,是微妙的、神秘的、與現實割裂的一種思想,同時,也出現了一群以“越名教而任自然”為追求,帶著任衝動而生活的“風流”和浪漫的清談家。而這種思想在音樂上的體現,以“竹林七賢”中嵇康的《聲無哀樂論》最為典型。
嵇康(223-263),字叔夜。魏末琴家、音樂理論家、思想家。因為在魏任中散大夫時大張旗鼓的反對司馬專權,因此遭到禮法之士的嫉恨。著名琴曲《長清》《短清》《長側》《短側》,並著有《琴賦》。《聲無哀樂論》中,他主張音樂是客觀存在的音響,而哀樂是人們的精神觸動之後產生的感情,而兩者並沒有因果關係。另一方面,他進一步宣告,音樂的本體是“和”,是“大小、單復、高低、善惡(美與不美)”的總和,也就是音樂的形式、表現手段和美的統一。嵇康主張,人在感情上的哀樂與音樂本身的變化和美感是無關的,而是受到外界客觀事物的影響,音樂只是起著誘導和媒介的作用。人心中已存在的感情各不相同,對於音樂的理解也會因人而異,被觸發的情感也會不盡相同。因此,音樂雖然動聽,卻並不能起到移風易俗的作用。
嵇康的主張對於官方的禮樂思想是極大的挑戰。他大膽反對兩漢以來完全無視音樂的藝術性,把音樂簡單地等同與政治的觀點。他將音樂的形式美、實質內容與欣賞者的理解提高到了一個新的層次,而這也成為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重要的源頭之一。
清商樂
嵇康的思想主張主要是在廟堂之上,統治階級當中,對當時的音樂美學思想提出了挑戰。而在民間,則廣泛盛行 “清商樂”。
清商樂是東晉南北朝期間、承襲漢、魏相和歌,並吸收了民間音樂發展而成的俗樂總稱。它是晉室南遷之後,舊有的相和歌和由南方地區漢族民歌發展起來的“吳聲”、“西曲”(或稱“吳歌”、“荊楚西聲”)相結合的產物,是相和歌的直接繼續和發展。其中“吳聲”與“西曲”,一方面從相和歌中吸取了有益的經驗,另一方面仍發揮其原有的音樂特色,形成了多樣的富於特色的音樂結構。它與相和歌的一個顯著不同之處,是它的作品絕大多數皆以愛情為題材,較少有觸及社會矛盾的現實內容。其風格一般都較纖柔綺麗,但也有許多確實具有清新自然之美。
清商樂的形式結構和宮調系統與相和曲基本相同,以“平調、清調、瑟調”三調為主。清商樂源遠流長,不斷吸取民間樂舞的滋養,代有新作,被認為是華夏正聲的主流。
清商樂在曹魏的時候非常興盛,並且特設定清商署,曹操的兒子帝王都迷好清商樂舞。曹操、曹丕、曹植等依照清商三調的樂曲節奏填寫了很多可以歌舞的詩歌。《魏書》說曹操“登高必賦,乃造新詩,被之管絃,皆成樂章”。曹魏時期的詩歌創作,在樂府歌詩的影響下有了進一步的發展。
而今天留存下來的清商曲辭,多為戰亂之後,東晉南遷,清商樂與中原文化的吳歌和西曲融合之後的作品。清商樂的伴奏形式多種多樣,“吳聲”通常用箜篌、琵琶和篪(或加用笙和箏)組成的小型樂隊伴奏,有時也單用一件箏伴奏,如《上聲歌》 “初歌《子夜曲》,改調促鳴箏;四座暫寂靜,聽我歌《上聲》”(《樂府詩集》),就是用箏自彈自唱的例項之一。《西曲》有時是用箏和一種叫“鈴鼓”的擊樂器伴奏,歌唱者不奏樂器,站在伴奏者身邊表演,稱做“倚歌”。
清商樂中採用的“吳聲”、“西曲”,多為五言四句一曲,比較齊整。也有少數歌詞是由長短句構成的。 《古今樂録》 說:吳聲“凡歌,曲終皆有送聲。”從曲式上看,在每一唱段,即每一“曲”之後總要加一個尾聲,稱為“送”或“送聲”。如《子夜》“送”的歌詞為“持子”,《鳳將雛》為“澤雉”。有時除“曲”尾的送聲外,在“曲”的中間也可用“送聲”,如《子夜變歌》(《樂府詩集》引《古今樂錄》):人傳歡負情,我自未常見。(送):持子三更開門去,始知子夜變。(送):歡娛我。
清商大麴也在相合大麴的基礎上有了新的發展。它由三個部分組成:開頭有四至八段器樂演奏的序曲,稱為“四部弦”或“八部弦”;中間是全曲的主體,由多段聲樂曲組成,每段歌唱的結尾都有一個“送”的尾句,稱為“送歌弦”(張永《元嘉正聲伎錄》):結束部分又分幾個器樂段,稱為“契”或“契注聲”,這部分可以是多件樂器合奏,也可由一支笛子獨奏。這種曲式結構發展到後來,便是唐代大麴。
琴曲
魏晉南北朝以來豐富多樣的音樂形式越來越多,讓伴奏的樂器顯得尤為重要。在兩漢時期,吹管樂器(排簫,笛,笳,薜荔)以及古琴絃樂器(箜篌,琵琶,古琴)的發展最為引人注目,而到了魏晉,則更加出現了豐富多樣的打擊樂器(築,方響,鑼,鈸。星,腰鼓等)。這些形式各異的樂器讓古代音樂的形式變得越發壯大了起來。
而我們今天最後的重點,就是在兩漢逐步趨於成熟,隨後在東晉和南北朝大放異彩的琴曲。
古琴身為古代最早的彈絃樂器,起源不詳,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實物距今有二千四百餘年。但是到了漢朝,琴的形制仍然沒有發展成熟。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的琴已有七絃,但無徽位。直到東漢末年才逐漸定下了琴的形制。到了魏晉時期,出現了一大批著名的琴家和琴曲,尤其是以“建安七子”和“竹林七賢”為代表的的創作者們,他們不僅彈奏,還創作留下了大量寶貴的琴譜,而蔡邕所著《琴操》則是現存介紹早期琴曲最為豐富而詳盡的專著。
漢朝,由於相和歌的發展,琴曲變得更加富有情節性,並且會與歌唱相結合。而到了東漢末、三國時期,一批文人琴家出現,琴曲成為他們抒發自己的憤懣和情懷的武器。這時的琴曲,既有表現英雄故事的《廣陵散》,又有描寫人物情狀的《酒狂》,也有借景生情,藉以抒懷的《碣石調·幽蘭》。這些琴曲情感豐富,佯狂放蕩,可以說與儒家所倡導的“中和”之論截然相反。
《廣陵散》作為古代著名大型琴曲,誕生於漢末,三國魏人應璩(190-252)《與劉孔才書》中已有記載“聽《廣陵》之清散”的名句。而今人對它的認識,更多源自於嵇康臨刑前以《廣陵散》為絕唱的故事。據《晉書》記載,此曲乃嵇康遊玩洛西時,為一古人所贈。而《太平廣記》裡更有一則神鬼傳奇,說的是嵇康好琴,有一次,嵇康夜宿月華亭,夜不能寢,起坐撫琴,琴聲優雅,打動一幽靈,那幽靈遂傳《廣陵散》於嵇康,更與嵇康約定:此曲不得教人。公元263年,嵇康為司馬昭所害。臨死前,嵇康俱不傷感,唯嘆惋:"袁孝尼嘗請學此散,吾靳固不與,《廣陵散》於今絕矣!"。
《廣陵散》究竟表現的什麼內容,向來眾說不一,但是人們常把它與《聶政刺韓王》一曲聯絡起來,描寫戰國時代鑄劍工匠兒子聶政為報殺父之仇,刺死韓王然後自殺的悲壯故事。全曲共45個樂段,情緒激昂壯烈,聲勢奪人,因此曾經一直為封建時代的道學家們所咒罵,卻被更多富有反抗精神的人們所心嚮往之。
《廣陵散》在歷史上曾絕響一時,無數無緣得見者留下了如“放翁老死何足論,《廣陵散》絕還堪惜。(陸游)”這樣的名句。直到建國後,我國著名古琴家管平湖先生根據《神奇秘譜》所在曲譜進行整理,打譜,終於又讓這首被前人稱為“紛披燦爛,戈矛縱橫”的古琴曲重回人間。